
2.初恋与营销(三) 365首爱情诗与一个女人的身体,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但在某些时候,它确实能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浪漫的画卷,成为一个事实,出现在某一段历史之中,感动你感动我或者感动一个女人…… 我是一个会写诗的男人,自然不缺乏浪漫的才情。当然,写诗也并不仅仅凭借才情,真正称得上诗人的写作者,更要具备与众不同的思想。中国古代诗人都是文学家,而西方诗人却都是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的结合体。这是中国的古诗仅有艺术性却缺乏思想性的原因。我会写诗,自然会因为追女人而写爱情诗,而通常情感真挚的爱情诗能征服女人,例如我和圆圆。圆圆,1972年生,属鼠。我常常叫她母老鼠或者耗子,而她也常常叫我公狗,有时候我说她几句,她就会回我一句狗逮耗子——多管闲事!无论是公狗还是母鼠,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因诗而起。想当初,我们是一对冤家。她的真名其实叫赵雅丽,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圆圆这样的别名,而且她的家人和我都只叫她圆圆而不叫她赵雅丽或者阿丽。圆圆比我小两岁,但我们从小就是很好的一对玩伴,因为她的家就和我们家隔一条弄堂。小时候我是个顽皮的孩子,喜欢踢足球,常常不是把张家的玻璃窗砸烂了,就是把李家晒在阳台的衣服撞落在地弄得一塌糊涂,为此没少挨我父母的打,但我常常贼心不改,过两天或许又为了抓一只从瓦罐里逃跑的蟋蟀而把邻家阿婆窗台上的花盆打烂了。圆圆和我相反,她是一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平时在家里不是坐在门外的躺椅上看书写作业,就是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前看街上的行人,当时我认为这个小黄毛丫头一点也不好看,性格又这么怪僻。当我在弄堂里和同学阿三他们围聚在一起疯狂地玩斗蟋蟀的时候,尽管我们加油加油、杀啊杀啊的狂呼乱叫,圆圆却依然故我,安静地坐在门口,仿佛根本不知道有我们的存在。一次,我们去郊区抓蟋蟀,我顺便抓了一只蛤蟆回来,然后把它装在一个小罐子里。我知道圆圆最害怕癞蛤蟆了。那天活该她倒霉,我又看到她一个人愣愣地坐在3年级的教室里,就趁她不注意,把蛤蟆偷偷放在她的书包里。第二节语文课开始的时候,老师让大家把课本拿出来,圆圆一打开书包,那丑陋的家伙就“突”地窜了出来,直吓得她当场脸色煞白,大声惊呼了一下就晕倒在地。当然,我当时没在现场,不知道更详细的情节,只是后来阿三这叛徒把我供了出来,我被教导主任带到了学校办公室,他让我像周星星那样罚站了整整一下午,直到今天我还感觉到双腿酸酸的。当然除了腿酸以外,我免不了又是被父母一顿打骂。和圆圆的梁子就这么结上了,我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知道她对我恨之入骨,当然,尽管我没像她恨我那样的恨她,但我也不太喜欢她。一直到我们先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且读的都是中文系,我们见面的机会多了。渐渐地,我发现她并不怎么令我讨厌了,相反,我常常莫名其妙地盯着她的身影发呆,想这个发育良好的女生难道就是那个常常坐在弄堂门口发呆,被一只蛤蟆吓晕的小黄毛丫头?在我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终于相爱了。我说终于,是感觉这样一个结果的确是来之不易,毕竟她对我有着根深蒂固的仇恨。但后来她还是被我神采飞扬的语言技巧逐渐征服了。我总共写了365首爱情诗给她,正好是一年的天数,但我究竟是不是花了一年时间,还是熬了几个通宵写就,然后按计划每天寄给她的,我也忘记了。反正,当她读到第365首诗歌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我了。也就是说,她读了364首诗歌还没爱上我,只是读了最后一首才爱我的!晕死!早知道这样,我这么累地去写那前面的364首,不如直接写最后一首给她来的轻松。所以说,人总是会做一些愚蠢的事。是不是愚蠢的事做多了也会成为一种专业的聪敏?至于圆圆为什么读了最后一首诗才喜欢我仍是个谜,她一直没告诉我,所以我现在也无法说清楚,总之,女人的心事有时候真的没人能琢磨透。事实上,我知道圆圆喜欢和爱上我是在同一天。那是一个漫长的暑假,那次赵强约我去郊区抓蟋蟀,我本来很想去,但一看到天上那么毒辣的太阳就退缩了。后来赵强叫小三子他们几个去了,而我一个人搬了我们家那个竹编躺椅,在弄堂口的阴影里睡午觉。这时圆圆来向我借书,她知道我有很多本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名著。我只得起来陪她到了我的小阁楼。那一天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我一个人。圆圆穿着一条格子短裙,她的腿很修长,看上去很容易令人想入非非,我当时就被她身上的香味给弄的浑身奇痒难忍……“圆圆……”“恩?”“你真好看……”“是吗?”“恩……”我发现圆圆脸上泛了一层红晕,我也难以克制地挨近了她的身子,圆圆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故意避开,而是默认了我的亲昵举动。接下来我就大胆得有些吃惊……我们虽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迫于我们的经验和对环境的恐惧,我们只能做到这样。在我送圆圆走出我家门的时候,我在心里清楚地告诉自己,我爱圆圆,爱这个美丽的女人…… (四)每一个人都会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多个借口。我从一位令人羡慕的记者,转行进入一家保健品企业做销售,无疑被人笑话为脑子进水了。但我真实的想法,究竟有几人知道呢? 如果我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男人,我想我和圆圆一定会很顺利的走向结婚礼堂,就像我的大多数上海同学一样。这里需要声明一下,我说我不是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并非指我是个朝三暮四的花心男人,而是指我在个人思想和知识上的追求不安于平庸。这个你们以后会知道。我开始做销售后,和圆圆的关系就逐渐疏远了,不是情感上的疏远,而是由于我经常出差在外,我们之间要见上一面也很难。但我知道圆圆一直很爱我,因为她经常去我家看我父母,逢年过节我们两家也有走动,有次我妈妈发高烧住院,我姐姐们没有时间陪,倒是圆圆在医院里陪了我妈一个多礼拜。我进入的新单位全称是上海补肾王保健品公司,隶属中国科学院。补肾王是一种适合成年男人服用的滋补类保健品,液体,瓶装,每瓶零售价280元。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样一瓶瓶的东西卖给那些有需要的人。在新公司我有自己的名片,名片上的职务头衔是销售经理。所谓经理,其实说穿了就是业务员,销售经理的薪水不高,薪水的合成是低薪加提成,我的基本薪水是1200元,销售业绩达标才可以享受提成,而业绩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做出来的。我相信我能做到!我负责跑的区域是山东省的一个地区,当时没有大的经销商,全是一个个的小代理店铺。我的据点是山东省内的一个县级市,把它作为据点是因为它是我到达山东后首先打开的市场,而当时根本没有什么人愿意经销我的补肾王,只能靠一些小商店代销或直接销售给一些需要的个人。为了争取拿到提成,我每天走街串巷地向一些被我误认为是目标顾客的人叫卖我的壮阳奇药“补肾王”。一次,看到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我就举起我的“补肾王”说:“大叔,您看您,面色发黄,精力疲乏,晚上一定会力不从心,您烦恼,您太太更不满意,这样活着真的很不爽,不如尝试一下我的‘补肾王’?它药到病除,保证您威猛无敌,雄风再起……”“哐——!”我的眼前直冒金星,突然被人一拳打倒在地,我发现我的鼻子在流血,而我手里的“补肾王”却洒了一地。“奶奶的,你是说我不中用?你信不信我弄得你娘哇哇叫?”这位被我误以为瘦弱需要吃“补肾王”,我也尊称他为大叔的男人,竟然动手打我还辱骂我,我很想回击他,也把他的鼻子打出血来,可是……可是,我的上司老刘曾经多次培训过我们,他说,顾客永远是对的,错的总是我们……操你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那营销科班出身的老刘,要是他现在看到我被人打倒在地,要是他的鼻子也像我现在一样洪水泛滥般地流着鲜红的血,他还会不会认为顾客总是对的?我靠!当然,我只是在心里骂,事实上我才不会真的去骂老刘,因为他说的也没错,只是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不可能有一套放入四海而皆准的葵花宝典。教科书是一回事,营销人员孤身奋战在市场一线,灵活运用又是一回事。“如果你有能力就去做销售,如果你什么都不会也去做销售”,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总之,在我开始做销售之前,我就听我的上司老刘说过N遍了,他的意思,无非是指销售是最能锻炼人意志的职业,同时也是最能得到高收入的职业。老刘,全名刘建中,补肾王公司负责营销的副总经理,20世纪60年代初出生,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在当时,他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讲很多营销故事给我听的人,他还举了一个很伟大的例子,说美国有一位世界级别的销售大王,叫什么乔·吉拉德的。这个人之所以能打破营销界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是因为他发明了一个独特的销售技巧,而这个震惊世界的销售技巧并不是哪位营销大师教给他的,而是他在参加一位朋友葬礼的时候细心地发现的。他发现每一次葬礼几乎都有差不多250个人参加,也就是说,这250个人,都是受到了死者的影响而来参加葬礼的,这就是著名的250法则。乔·吉拉德发现以后,就把250法则运用到他的汽车销售中。这个法则的作用是帮他去发现和争取某一个圈子的核心人物,把这个人物搞定就OK了,因为这位核心人物会帮助他去影响周围的250个人,乔·吉拉德因此成功地成为全世界汽车销售量最多的销售人员。说实话,我也尝试过250法则,但我发现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因为,中国的葬礼和美国不同,中国最讲究传统礼节,有些人虽然来参加葬礼,但他不是因为受了死者的影响,而是因为情面,不去怕被人说闲话。有些当官的葬礼更是显示出权力平衡的一种权术沟通而不是真正的影响力,所以,在中国做销售,250法则只能是另一种意思,那就是二百五!首先,不管怎么说,前面说销售能锻炼人这一点我是认同的,但要说销售是高收入行业我不同意,至少,我没有因为做销售而发大财。其次,我发现公司开会时,经理们口头上都喜欢说销售怎么好。听老刘说,全球500强企业中,60%以上的老板和CEO都做过销售,中国很多的老板也是做销售起家。老刘自己也是做销售出身,他曾经在上海一家国有企业做过机床产品的全国销售经理,甚至也经常到外地出差,向一些工厂推销自己的产品,然后以一名资深营销人的身份进入快速消费品领域,在一家食品公司做销售经理,后来就进入补肾王公司做营销总经理。说实话,我无法想象这位面皮白净、身材已略显臃肿的中年男人竟然也做过销售。在我的理解中,做销售的人应该是一些精瘦精干的人,像毛泽东时代的游击队,常年在外奔波,太阳晒、雨水淋,吃不好、睡不好,怎么会有那么好的皮肤,甚至是发福呢?渐渐地我就发现,很多经理干部其实只是把自己做过销售的经历当成炫耀的资本,就像新中国成立后很多老干部就爱说自己跟着毛主席走长征、过草地、爬雪山。抗美援朝之后的军人总是逢人就说,老子在朝鲜打过美国鬼子呢!其实谁知道呢?即使是真的又怎么样?有本事你现在再去爬一次雪山、过一次草地?你做过销售不错,该学习的地方我会谦虚地向你学习,该尊敬的地方我也会尊敬你。但是,请别忘记,那不是你的资本,尤其是市场营销,你过去做得好,并不表示你现在也能做得好,或者未来也一定能做好!我个人认为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我们应该更着眼于未来,对吧?我以前是吃不了苦的,家中我最小,我从小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享福习惯。但是经过市场锻炼,我确实勤快了许多,因为销售任务压在肩膀上,不勤快不行。销售能磨炼人的意志确实也是真的,我们单枪匹马地在陌生的区域市场冲杀,经常是孤单的,遇到什么困难也得由我们自己来解决。公司的所有销售政策都是居高临下的,而销售人员在市场东奔西跑的痛苦,其实没有多少人能真正体会到。被人拒绝是经常性的事,尤其是我这个初入行的新手不懂要领,无论是开发大客户还是零卖给用户,我离目标依然渺茫。说来也奇怪,以前我的脾气是非常温和的,简直像个文弱书生,但自从做了销售以后,我的脾气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平时出口也多了些粗言秽语,甚至脾气火爆的时候很容易跟人打架。我知道这很不好,尤其是圆圆非常讨厌我的“农民相”。尽管我的粗暴一定是事出有因,因为通常我不会是不讲道理的粗暴,但我却一时难改。记得有次在上海的一个路口,一辆自行车无缘无故地撞到了我,我当时竟然没有生气,反而一个劲地对那个骑车撞我的人说对不起,好像撞人的是我而不是他。可恶的是这个长相看上去蛮斯文的男人,竟然以为我是个可以欺凌的弱势群体,非但不领我的宽容之情,反而恶人先告状地说我挡了他的道,还口出秽言,辱骂相加。可我当时还是没有立刻生气并加以反击,反而一再忍让,并告诉他别太过分,得饶人处且饶人。可惜这个愚蠢的笨蛋完全不懂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多么的难以预料,就在他接着想骂出第三句不堪入耳的骂语时,我毫不犹豫地伸出我不算粗大却足以把眼前这一百多斤的身体打瘫在地的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了一下,最多使出了十分之一的力量就把他的鼻子给打歪了。看着他缓缓流出血来的可怜鼻子,我却保持了足够的温和,并凑近他的脸和颜悦色地对他说:“怎么样?味道还好吧?要不要再来一下呢?”谁知,这个愚蠢的笨蛋突然聪敏起来,二话不说就推起自行车一路小跑地跨上车,一瞬间工夫就逃遁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