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市场与经济市场一直唇齿相依,可以说每一次中国经济产生危机,政府都会对楼市进行一次调控,以此刺激经济,在给销售培训时,可以从中国房地产发展史以及房地产的几次重要去库存事件进行深入培训,比如比较典型的几次事件:1991年,国务院进行了24省市省改全国房地产进入起飞阶段,次年房企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此后个别地区出现房产泡沫,1993年政府为了稳定楼市,出台了首个调控政策;1994年,房企融资困难,开始学习香港采取商品房预售制度;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房地产濒临崩溃,政府次年出台23号文件救市;2001年-2003年间,因为申奥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顺差等热点事件,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较好,频频出现地王、炒房团,政府为了稳房价出台《国八条》,随后又开始收紧金融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四成,利率上浮1.1倍,楼市应声下跌;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衰退,政府又开始救市,住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首付比例降低至两成;2014年,中国经济再度面临下行压力,央行、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调整房贷政策,二套房由“认房又认贷”改为“认贷不认房”,贷款首付比例也由之前的四成降到了三成,利率由原来的上浮1.1倍降到了基准利率的0.7倍;2014-2015年,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6次中长期利率下调,下降至4.9%。2016年,随着各项政策利好的实施,房价触底反弹,开始居高不下,此后,政府又开始出台调控政策稳楼市稳房价;2020年,因为疫情影响,经济压力加大,政府在3、4月两次定向降准,释放资金9500亿元,刺激经济恢复。从房地产市场的几次重大政策调控不难看出,政府并不是想要打压房地产,而是想要房地产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而且不管是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还是14年的经济下行压力、2020年的疫情,都可以看出每次中国经济出现下行压力时,政策必会出台相应的救市政策,因此在给销售进行信心构建时,需要深入的培训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史及几次重大政策调控事件,除此外,对于当下出台的每个房地产相关政策都需要对销售进行重点培训解读,让销售自身对市场充满信心,销售有了谈资再传达给客户信心。
为了更好地体验这位传奇CEO一年都在忙什么,我们可以先做几道测试题,参考答案在案例介绍中:1.以下哪种会议是参加经理人数最多的GE大会?(1)年度计划会                       (2)各集团业务CEO参加的会议(3)运营经理会议                     (4)后备梯队培养及识别人才的会议2. 在GE,以下哪一个议题不属于同一种会议?(1)今后三年经营计划      (2)确定全套考核指标       (3)三年内业绩预测(4)来自全球各行各业的岗位模范在年度大会上向150名公司高层领导展示业绩,通过这个平台,各个业务集团可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差距(5)投资要求下面我们先来看看GE的组织结构图,如图4-10所示。图4-10GE的组织结构图 GE是一家典型的多部门的集团企业,而更可贵的是,这个庞大的企业组织多年来能保持年利润率的两位数字增长,而且这家长寿公司在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成立)百年的时候,是唯一一家仍在榜的公司(1896共23家)。我们可以想象,要把这个巨无霸玩转,也许要把CEO忙死,但摆在杰克·韦尔奇先生面前的会议地图(如图4-11所示)却帮助他轻松管理GE。 图4-11杰克·韦尔奇的会议地图 其中的6种10次会议的详细描述如图4-12所示: 图4-12韦尔奇关注的6种10次会议 可以说,这就是GE神话背后真正的原因。很多坊间的书籍把杰克·韦尔奇本人描述的无所不能,其实,一个运营体系的制度化运作是超越所有个人的真正核心竞争力。GE将其称为GE的运营系统,强调GE运营系统以行动为中心的PDCA模式,如图4-13所示:图4-13GE运营系统:以行动为中心的PDCA模式 我们再来看看这些杰克·韦尔奇关注的会议时间安排,如表4-5所示: 表4-5韦尔奇关注的会议的具体说明时间会议名称参与人员主要议题要点一月运营经理会议500名GE全球业务部门的领导n     检讨上一年度经营业绩n     分享最佳业务做法n     展望当年工作重点和要求n  研究新一年的战略任务,推出行动计划n  制订最低的目标任务和极限任务n     全面贯彻实施二月  全面动员贯彻执行公司战略举措 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执行委员会会议各SBU业务CEOn  经营业务检讨n  找出关键议题n  确定解决方法n  业务结果n  早期发现n  客户反应n  战略举措资源是否充足n  业务管理课程(BMC)建议四月~五月SESSIONC各级高级经理/人事部门公司战略举措层向GE领导层汇报他们的进展。与此同时,向11000名GE员工派发无记名总裁调查表,征求对实施公司战略措施的真实反馈n  从上到下检讨公司每个层次结构,经理/人员的业绩及效率n  找出每个人员业绩差距和岗位轮换、培训要求n  后备梯队培养、识别人才六月~七月SESSIONI高级业务经理来自全球各行各业的岗位模范在年度大会上向150名公司高层领导展示业绩通过这个平台各个业务集团可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差距n  今后三年经营计划n  三年内业绩预测n  投资要求十月~十一月SESSIONII高级经营经理一轮结束,另一轮开始,确定来年的预算,人事和业务方案。连续的业务检查和分析确保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位子上,以保证公司的长期成功n  确定年度计划(月度化)指标n  确定全套考核指标n  汇总和最后通过业绩计划和考核指标四月~五月SESSIONC各级高级经理/人事部门公司战略举措层向GE领导层汇报他们的进展。与此同时,向11000GE员工派发无记名总裁调查表,征求对实施公司战略措施的真实反馈n  从上到下检讨公司每个层次结构,经理/人员的业绩及效率n  找出每个人员业绩差距和岗位轮换、培训要求n  后备梯队培养、识别人才 GE这样庞大的组织,运营系统仍能保持以“行动”为中心,这很令我们深思。杰克·韦尔奇的一段话,也许和吴总正在思考的大作业有一些是共通的:“我们创立一家跨产业的全球性企业,这家企业既有大公司的优势,同时也消除了大公司的缺点。我们需要生产一个混血儿,既要有大公司实力和资源的庞大身躯,同时又要避免一盘散沙、各自为政,要具有小公司那种渴望学习、积极凝聚、活泼好动的精神。”注:本节GE的相关内容请参考《GE管理模式》,孙琦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社群权益的设置,不能过于简单粗暴,用一个权益来解决所有问题。在社群运营管理的不同阶段,需要搭配不同的用户权益。社群运营的核心目的是实现用户关系的递进。因此,在社群运营过程中搭建用户体系,是必须要掌握的能力。而权益的设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用户体系能否搭建成功的关键。(一)社群运营中权益的主要分类权益通常包含内容类、社交类和服务类三个部分。内容类权益就是为用户提供独家、稀缺的内容,比如具体某个独享的产品价格、课程试听等。社交类权益就是通过社群帮助用户链接某种社交去求,比如资源、人脉等,最常见的就是招聘群、相亲群、商务合作群等。服务类权益就是解决用户的某种需求,比如学员答疑群、售后服务群、外卖点餐群等。不同类型的群,需要设计的权益内容是不同的。(二)社群运营的核心权益设置在社群运营的不同阶段,用户权益设置不同。例如在引流阶段,我们设计的权益是要能引起用户注意力的,而在社群活跃阶段,权益的设置则是需要能够激发用户活跃度,提升用户黏性的。因此,权益的设置需要回归到“用户心理”层面,绝对不是“A+B+C……”这种毫无意义的堆砌。权益的设置必须是核心权益。什么是核心权益?就是需要跟社群运营的共同目标与用户的核心诉求相融合。例如知识付费类社群,在设置权益的时候,既需要跟知识付费的产品挂钩,又需要能够有效解决用户实际痛点的内容来作为核心权益。(三)提升权益的行权率通过渠道进行宣传,增强互动行权。利用各种渠道将“权益”概念触达用户并形成良性行权闭环。1将社群运营中的“用户体系”及“用户权益”可视化。例如可以采用类似“勋章墙”模式对用户进行可视化展示,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向用户展示会员级别、所获成长值、勋章、可行权权益、会员等级增长规划等。2会员层级及权益变动及时提醒:主要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及专属客服告知用户其等级变化、权益使用情况、新增权益告知等,具体的方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调整。3搭载各类社群营销活动。社群运营离不开各种主题营销活动,我们在策划社群营销活动中要注重“不同层级不同权益”的概念,如营销补贴活动中,高层级的用户可享受高额度的补贴。另外,设置会员的“会员日”及“多倍积分累积奖励”等也是非常有效的。在设置完权益之后,用户领域权益时需要注意:权益领取步骤不宜复杂。尤其是通过营销活动获得的权益,否则会降低用户的参与度。
(一)人心层面出钱最多,占股最大,所以就要享有最大话语权,这是最朴素、最世俗,但也是最容易让人接受的理念,沟通起来基本不会有障碍。(二)法律层面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上所列事项中,(7)(9)(10)为特别事项。《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7)(9)(10)之外的为普通事项,《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通过需要的表决权比例,所以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设置。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是相同的。《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里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不同,不但规定了特别事项通过所需的表决权比例,也对普通事项通过所需的表决权比例,明确做出了规定。所以,是不需要也不能在《公司章程》进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