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查看安车监测招股说明书,其销售政策表述为: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客户情况,制定了相对严格的销售政策: 一般情况下,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收30%的货款,开始安排生产或者安排向客户安装现场发货,合同中全部设备运抵客户指定安装现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收取30%的货款。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计量标定合格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收取30%的货款。 剩余10%的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公司与客户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至两年后收取。(根据此销售政策,可以知道当年收取30%的款项,下一年度能交货的话可以确认100%的收入)。客户情况:公司客户主要为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政府监管机构,客户分布在全国各地,区域分布较为分散,且因业务性质,公司客户每年均处于变动之中,年度客户之间很少有重合,且单个客户收入占比较低。根据安车监测的销售政策和客户情况,笔者可以推断预收账款与下年度收入的关系,然后预测以后年度的收入。为此,笔者做了表4-12,当年预收账款与下年度营业收入的关系。可以看到11年至14年这个比例大概在30%,符合第一次预收客户款情形。进入15年该比例上升至50%,可能原因是客户增多、交货周期延长的原因。由销售政策可知,该比例最高不超过60%,暂时按照50%推测,可以知道17年收入约为4.3亿,考虑到上半年的1.89亿,可以知道下半年为2.74亿,增长率为45%,维持较高增长。考虑到预收账款的继续增加,2018年上半年收入是有保证的,预测值在3.05亿,增长61%。表4-12安车监测当年预收账款与下年度营业收入的关系证券简称2017年中报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预收账款28,75522,98615,80010,9607,1135,7196,549下一年度营业收入57,90546,28831,81828,16724,08221,90519,721比例30,52627,37850%39%30%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