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德鲁克责任维度概述“责任”是德鲁克管理思想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维度。在《管理:责任、任务与实践》一书中,德鲁克明确表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就是“责任”。1999年1月18日德鲁克在谈到自己最重要的六个贡献时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就是,“我围绕着人与权力、价值观、结构和方式,尤其是围绕着责任,来研究这一学科。”在德鲁克看来,责任包括经理人、员工以及企业三方面的“责任”。在德鲁克的著作中,从早期到后期,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自由,尊严和社会中人的位置,组织的作用和功能,人的成长和组织的成长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在德鲁克看来,经理人的责任是要把人们组织起来,使平凡的人在组织中发挥不平凡的作用。德鲁克(Drucker,1966)认为,没有一个卓有成效的经理人是天生的,他们之所以卓有成效只是由于在实践中学会了一些有效的管理习惯。经理人的存在不是为了显示特权和高人一等,他没有光环与虚荣,他首先意味着“责任”,这个责任就以追求卓有成效为目标,致力于带领整个组织或者团队穿过不确定性的海洋走向成功的彼岸。176在《公司的概念》一书中,德鲁克建议企业应该培养“有管理能力”的、“有责任心的工人”和一个“自我管理的工厂社区”。德鲁克(Drucker,1946)认为,现代公司是自由经济政策和市场经济社会的产物。其信念基础存在一个最大的缺陷,即忽视了社会个体对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的需要。现代公司漠视社会上失败的多数人,在这一点上,无异于加尔文教(Calvinism)177漠视多数没有被上帝选中,从而无法得到拯救的人一样。德鲁克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首先是对员工的责任,德鲁克主张通过工厂社区(plantcommunity)来使工人获得工业社会的公民权(industrialcitizenship),这是企业对工业社会秩序建设负有的责任。178德鲁克后来进一步指出:“每个组织必须承担所有与其有关的员工、环境、顾客和其他与组织有关联的人和事的全部责任,这就是它的社会责任。”179然而,社会责任和工厂社区这两个概念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德鲁克坚持认为大公司的行为影响到公共利益,因此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建议通用汽车应考虑改变其有关雇员和顾客关系的政策。180而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则坚持认为没有所谓“责任”,而只有“责任和权力”。根据责权对等原则,社会责任是政府权力管辖的范畴,只有政府才有权力和能力负起这个责任。德鲁克(Drucker,2002)认为:“权力必须与责任对称,否则就是专制,但是,没有责任,权力也会变得无所作为。”181德鲁克指出,权力与责任相对称的问题,是建立“以责任为基础的组织”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除非这一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否则,其他一切问题的解决就无从谈起。对于组织的权力问题,德鲁克(Drucker,2002)还提出了一条关键原则,即“对组织权力问题最重要的答案是,从以权力为基础向以责任为基础转换。”182只有负责任的权力才是合法的权力,才具有权威性。在德鲁克看来,对于组织及其管理者而言,权力与责任是一个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按照英国哲学家、“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的说法,忽视了社会个体对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的需要这种信念,现在往往借用达尔文“适者生存”(struggleforexistence)的社会进化论理论来表述,而非采用宗教理论来阐述。但是,这并不能动摇以下事实——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观成立的前提就是失败的多数人要被视为“上帝的弃儿”(DropsofGod);对于这些弃儿,连恻隐之心都是有罪的,因为这不啻怀疑上帝决策的权威性。只有当我们相信这些人在经济上失败的理由在于:个人的过失或者他们是毫无价值的人或公民的时候,我们才会拒绝给予其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在德鲁克看来,现代社会生活的信仰应当建立在基督教所倡导的尊重每个人独立性这个基础之上,这一信仰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价值观:第一,允诺社会公正即机会平等;第二,允诺个人满足,允诺社会成员作为个人的地位与作用。一个人无论其职位多么卑微都是社会有地位、有作用、有尊严的一员,都应该有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个人满足的机会,即获得所谓工业公民权(industrialcitizenship)。因此,“现代公司的最大任务或许在于找到一个公正与尊严、机遇平等与社会责任、社会功能之间的契合点。”183德鲁克对“责任”、管理人员的“责任”、员工的“责任”以及企业的“责任”谈得很多。1973年,德鲁克将自己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思考浓缩到共达839页的浩瀚巨著《管理:任务、责任与实践》一书中。令人惊奇的是,在《管理:任务、责任与实践》一书中,多达36处谈到“责任”,而竟无一处谈到“权力”。德鲁克认为:“权力(power)和职权(authority)是两回事。管理当局并没有权力,而只有责任。它需要而且必须有职权来完成其责任——但除此之外,决不能再多要一点。”在德鲁克看来,经理人只有在他进行工作时才有职权,而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权力”。他(Drucker,1994)后来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中解释说:“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治和社会理论,注重点是权力。然而责任必须是贯穿和组织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则。组织社会,知识社会,要求以责任为基础的组织。”184在德鲁克看来,责任(responsibility)一词,这是一个分量很重很重的词语,整天驮着它,它会让人很累,同时也会让人身体得到锻炼。在德鲁克的眼中,责任代表了人的存在与人在组织中的成长。那些责任心很强的人换一个表达方式说:“如果我不干点什么,任何东西都不会得到改善。”这句话是美国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Branden,1986)在他的著作《责任:人生的必修课》中说的,听上去像在形容一个有“洁癖”的人的行为。但如果你认为自己“需要得到尊重”,那么责任就是具有自尊的哲学(thepsychologyofself-esteem)!这种像自我催眠又像“阿Q精神”那样的力量越来越神奇,每个人每天在心里默念这句话10遍,一个月以后一定会自信饱满,相信自己无所不能。185从哲学视角看,德鲁克的责任维度来源于存在主义哲学,经理人存在的责任、员工存在的责任和企业存在的责任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存在主义哲学否认上帝是人类的主宰,强调个人自由与责任,这体现了一种人本主义精神。按照存在主义哲学大师让-保罗·萨特(Sartre,1946)的说法:“存在主义的第一个作用是它使每一个人主宰他自己,把他存在的责任全然放在他自己的肩膀上。由是,当我们说人对他的本质负责时,我们并不只是说他对他个人负责而已,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186德鲁克认为,知识社会的自由秩序将建立在个人责任的基础上,“社会拯救理念的告终无疑标志着转向内心,它重新强调个体、强调人,它甚至可能导致个人责任的恢复。”1872、德鲁克责任维度的内涵德鲁克把管理责任分为内在责任与外在责任。德鲁克认为:“外在责任是指对某人或某团体负责,也就是对某项工作绩效负责。内在责任是指奉献(commitment),听起来像老学究的说法,没关系,我就是这个意思,是亚里士多德以及柏拉图的用语,而由后来的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188和《联邦党人文集》(TheFederalistPapers)189加以阐释并发扬光大。负责任的工作者不仅指对特定工作绩效负责,也指此人有权动用必要的资源,以达成该工作绩效,更指此人愿意为该任务奉献,并视达成目标为以项‘个人’的成就。”德鲁克强调,管理是一种责任,需要内在责任,即对自己选择的绩效目标做出最大的贡献;还需要外在责任,即对整体的绩效负责。在《管理:任务、责任与实践》一书中,德鲁克对高层经理人应该必须做的使命与任务,做了极为宏观的思考以及由内而外的洞察。德鲁克(Drucker,1973)探讨了高层经理人的职能、结构及其任务,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忠告。190在我们看来,德鲁克所说的高层经理人的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高层经理人作为一名普通组织成员在从事企业经营管理这一职业时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即内在责任;二是从高层经理人实现社会对他提出的道德要求出发的,表明自己对他人、组织、社会所采取的态度以及达到的行为后果应该负责的一种伦理学范畴,即外在责任。内在责任要求高层经理人遵守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本身的道德规范,外在责任则要求高层经理人从造福人类这一最高目标出发,来控制某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成果的实现。在德鲁克(Drucker,1954)的理论中,看不见的意识(theinvisibleconsciousness)取代了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theinvisiblehand):财产所有人、企业股东和现代企业组织的经理人,必须意识到“自己应当负起追求公共福祉的职责”,同时应当特别留意,“在追求自我利益或实施权威时,一旦发觉有可能损及公共利益与个人自由时,自己必须有所节制。”191德鲁克的这种思想坚持的是19世纪自由主义延伸出来的保守观念,要求人们在社会秩序中注入道德目的:人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负起该负的职责、责任与义务。德鲁克呼吁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宣称企业应当“开放更多的机会,从能力与绩效角度改善企业体质”。“企业不能仅追求自身的目标。有没有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是评估企业的唯一标准。”“总的来说,当组织关注它们自己力所不能及的‘社会问题’时,它们的行为是‘不负社会责任’。当它们由于专注于它们自己的特定工作而满足了社会的需要时,它们的行为便是‘负社会责任的’。当它们把公众的需要转变为它们自己的创业成就时,它们的行为是最负责任的。”192德鲁克认为,作为企业主要管理者的经理人,有两项别人无法替代的职责:第一项职责是创造出一个大于其各组成部分的总和的真正的整体,创造出一个富有活力的整体,把投入于其中的各项资源转化为较各项资源的总和更多的东西。德鲁克(Drucker,1954)指出:“在人类所有能够运用的资源中,只有人才能成长和发展。只有中世纪伟大的政论家约翰·福蒂斯丘爵士(SirJohnFortescue)193所谓的‘有意识的大众行为’——自由人有指导的、目标一致的、共同的努力——才能创造出一个真正的整体。的确,自从柏拉图以来,‘美好社会’的定义就是能让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194;第二项特殊职责是在其每一项决定和行动中协调当前的和长期的要求。为此,每一个经理人都必须做到:制定目标和措施并传达给有关的人员;进行组织工作;进行鼓励和联系工作;对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价;使员工得到成长和发展。3、人性、自由与责任是同一硬币的两面德鲁克强调自由与责任(freedomandresponsibility)相结合,以人的发展为重点,来构思有效的经营管理、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与经理人的工作。德鲁克认为,人们获得自由的前提,就是承担责任。德鲁克极为欣赏德国学者迪特里希·朋霍费尔(DietrichBonhoeffer,1906-1945)的一句名言:“行动并非出自思想,而是出自成熟的责任”(Actionspringsnotfromthought,butfromareadinessforresponsibility)。195德鲁克对人事管理学派和人际关系学派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德鲁克说:“过去有人曾恶毒攻击人事管理,说凡是与人的工作及管理无关的事,都算是人事管理。”德鲁克认为,人事主管犯的最基本错误,是观念上的错误:他们假设人类没有工作意愿,因此公司必须想尽办法促使他们做事。如果公司抱有这种心态,任何政策都不会产生正面作用。德鲁克相信,人类不仅想要工作,想要从工作中得到成就感,他们更需要“工作”。他说:“一个没有工作做的人,身心两个方面都会变得不健全。”人际关系学派则采取了治疗方法对付员工缺乏工作动机的问题,仅仅比人事管理学派好一点点。“这一学派有助于人们改变过去的错误观念,可惜它并没有提出更好的想法取代旧观念。”人事管理学派把管理的重心放在个人心理学和工作场所中人与人的互动关系上。“按照这种逻辑,一个人做什么工作就变得无关紧要了。因为他的行为和工作技能,主要是取决于他与同事之间的互动。”德鲁克认为,人际关系很容易就会降格为一种“管理当局‘推销’的某种管理工具。”“所以,难怪人际关系老是谈‘赋予员工责任感’,而很少谈员工的责任是什么;经常强调要让员工‘觉得自己的工作很重要’,却很少论及如何让他们以及他们所做的工作变得重要。”196德鲁克对人性持有乐观的态度和抱有极大的信心,相信责任、义务、利他主义精神与合作的可能性。这里,德鲁克与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Theprotestantethicandthespiritofcapitalism)中的观点相同,即人有乐于从事工作,并在工作中获得生活乐趣和精神追求的一面。197人的这种积极进取的天性和有责任感,为组织和个人的和谐关系找到了道德基础与现实可能,因为善良人的目标是积极工作(Wren,1979)。198德鲁克希望以亚里士多德式的“责任”取代泰罗的以恐吓、巧妙地运用手腕与时间分析和动作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暴君式统治,从根本上产生促使员工努力工作的动机。这就是责任。德鲁克用极为严厉的语气说道:“不管员工想不想承担责任,公司都应当要求他们负起责任。”199这就是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爵士(SirWinstonChurchill,1874-1965)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哈佛大学的讲演中所言:“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Thepriceofgreatnessisresponsibility)。200就员工责任而言,德鲁克(Drucker,1989)认为,如果员工不能肯定自己的公司是认真的、负责的,他们就不会为自己的工作、团队和所在单位的事务承担起责任来。要使员工承担责任和有所成就,企业必须是认真的和负责任的,就必须有实现工作目标的人员与其上级一起为每一项工作制定目标,并确保自己的目标与整个团队的目标一致,就必须要有员工为承担责任而引起的要求、纪律和激励,就必须使工作本身富有活力,以便员工能通过工作使自己有所成就。因此,要了解德鲁克管理思想,就必须从认识经理人的责任、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的责任开始。德鲁克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由拥有不同的技术和知识,而且从事不同工作的人员组成的。它必须建立在沟通和个人的责任感上。企业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思考自己所想要达成的是什么——而且要确定自己的同事也了解自己的目标。每一个成员都需要思考自己必须对其他人负什么责任——而且要确定其他的人也都了解。每一个成员都需要思考自己从别人那里需要什么——而且要确定别人了解自己对他们的期望。”201在德鲁克的晚年,德鲁克对责任对象的看法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早期的德鲁克认为,管理者(manager)一词隐含着控制和权威的含义,而不适用于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他更倾向于使用比较中性的经理人(executive)来代替。在德鲁克晚年的作品中,德鲁克倾向于使用“管理者”这个概念。德鲁克认为管理者不再是对下属的工作负责的人或对他人的业绩负责的人,而是对知识的应用和知识的绩效负责的人。德鲁克(Drucker,1985)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践与原理》一书中写到:“我发觉自己使用更多管理者这个字眼,因为这个字眼含有对某个领域负有特定责任的意思,而不仅仅是统治属下。”202德鲁克给出了“管理者”一个全新的定义:“在一个现代的组织里,如果一位知识工作者能够凭借其职位和知识,对该组织负有贡献的责任,因而能实质地影响该组织的经营能力及达成的成果,那么他就是一位管理者。”由于组织中的经理人不再掌握有效的决策和控制的充分信息,这些经理人将不再是决策的制定者,他们的角色转变为教练和顾问。同时,德鲁克再次强调,知识工作者在依靠知识的力量摆脱了外在监督和控制之后,个人必须负起自我发展和自我定位的责任。203德鲁克强调:“就组织而言,需要个人提供其贡献;就个人而言,需要组织作为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不过,德鲁克认为,仅仅指出个人必须负起自我发展和自我定位的责任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如何做到自我发展和自我指导。204在《管理:任务、责任与实践》一书中,德鲁克认为,我们必须改变视角,将目光从责任转向贡献,将管理的定义修正为“对贡献负责”,经理人就成为“对贡献负责的人”。205按照这个定义,经理人这个群体的范围就大大扩展了,包括传统管理人员、专业工作者及兼这两种工作的人。正如德鲁克所说:“总有人单独作战,无一部属,然而仍不失为管理者。”4、小结德鲁克认为,在剧变的时代中,今后经理人的最主要责任,是为组织创造与今天不相同的明天。德鲁克希望经理人把眼光放大,以使命感和智慧来帮助人们发挥所长,并和组织结合成一个整体。德鲁克(Drucker,1979)大声呼吁:“培养员工承担责任的能力,大胆放权给他们。”206德鲁克认为身为最高经理人并没有什么值得自豪,即使已成为一个有效的最高经理人,人生还有更高的境界。德鲁克十分欣赏马斯洛在《马斯洛论管理》一书中提到的论点:“企业家永远需要的是采取不同方式管理不同的人。”207德鲁克说:我对马斯洛的说法“简直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