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医药产业“又一个里程碑事件”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以下简称“4+7集采”)于2018年11月15日发文,12月6日开标,12月8日医保局就发表了答记者问,官方反应不可谓不快。但是,方案出来后业内对此褒贬不一,对这件事业内和百姓的反映并不像医保局答记者问说的那样好,而2018年12月6日结果出来后,业内一片批评声,资本市场反应更为直接,三天内市值蒸发3000亿元左右。
市场、产业和资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以量换价”这么“好”的“设想”为何资本市场不买账?医药产业内也不买账?想让百姓用“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这样的逻辑向社会解释有说服力吗?中国医药产业走高品质发展之路还有多长时间?什么样的采购政策能够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低廉”价格与“高品质”药品是否可以兼得?
这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以下几方面具有积极和正面作用,并且摒弃了十几年来的一些痼疾。
(1)过去的招投标和药品二十三次降价“量价脱钩”,使药品生产企业降价带来的代价并没有换来应有的规模。这次集采采用“以价换量”,并且明确采购数量承诺。
(2)质量标准高。这次质量准入门槛标准高,只允许原研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2016年及以后批准的仿制药入围参与竞标。
(3)规模大。这次集采同时有四个直辖市和七个省会城市参加,统一行动,规模空前,这十一个城市的医药市场规模占2017年全国的29.2%左右。
但是,副作用同样大,而且可能影响中国医药产业整体向高品质健康发展的进程,由此让人不由得不产生以下六个疑问。
一问:本次集采平均降价52%,最多降幅达到96%,比周边国家和地区降价25%,幅度不可谓不大。生产厂家还有多少利润用于再生产?还有多少资本积累用于新药、新技术研发?挤出的是“水分”,还是产业发展的“自信心”?
2013年到2017年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研发投入金额(亿元)如图1-3所示。
图1-3 2013年至2017年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研发投入金额(亿元)
从图1-3中可以看出,五年研发投入金额翻了一倍,即使这样,我们的投入比例仍然无法与跨国医药巨头相比。中国医药产业如果不想长期落后于跨国医药巨头,如果想让百姓早些用上高水平的药,自主研发和高投入是必然的选择,而这样大幅度的降价措施必将重创中国医药产业。
参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企业都投入了重金进行,289个药品只有几十个完成,突然这样大幅度降价,一定会让这些药企有被欺骗的感觉。如果在决策当初就是这样的政策,许多企业也许会放弃这项投资。
“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这显然是有关部门的一厢情愿,想一想世界上有这样免费的午餐吗?不仅在制药行业几乎在所有行业,一分投入一分收获是常识。这样伤筋动骨的价格砍杀,怎样实现“降价提质”“转型升级”的目标?
二问:中国医药产业要走创新之路必须能够吸引全球的技术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三者缺一不可。但是,吸引这些资源光讲“情怀”和“梦”是不够的,必须有较高的回报率,这是国际新药研发的通则和惯例。这样一个集采看似省了几个小钱,但是重创医药创新发展大势,不知道这是大智慧还是小聪明?
三问:“以量换价”集采能否解决带金销售的痼疾?回答显然是模糊的或者说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带金销售的问题涉及更为复杂的医疗、制药、医药商业乃至更广泛的范围,与医疗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够有直接关系,但我们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办法解决,所以几十年下来越解决越复杂越严重,难道不该反思吗?
四问:如何保证承诺的量兑现?医院如何要求医生遵守承诺的采购量?集采中标药品与患者用药习惯发生冲突怎么解决?联想到一些医院出现的将小病拖成大病,医生以自己的方式规避职业风险,而影响到患者的健康,不应该从制度安排上去反思吗?
五问:“4+7”后如果试点结束,国家组织集采的方式是否会普及全国?是否会普及所有产品?这样一个大的计划是否能够完全取代市场化方法?联系到最近短缺药由上药、国药和四川倍特制药承接,这是市场化改革取向还是计划经济取向?为什么会有短缺药?说白了,就是降价降到制药企业无法生产,不解决根源问题而采用计划或行政命令的方式是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造成新的问题?
六问:如何解决由于中标和未中标而带来的产品线开停问题。停产期间如何保证员工队伍稳定?而员工队伍稳定又是保证产品稳定的前提。特别是答记者问中“舆论认为这是一项盼望已久的利国利民的好事,群众可以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节省交易成本,专注搞研发抓质量”这句话,意味着制药企业的销售由集采包办了,药企只要做好生产和研发就行了。这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药厂有何区别?成功过吗?那种低价的缺医少药的日子还没有过够吗?
从2015年开始的医改新政受到了业内越来越多药企的欢迎,高水平新药研发投入不断增长,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虽然缓慢但确实有进展,同时吸引了更多的资本进入中国,进入医药创新领域。在此关键时刻,需要给产业以信心和支持,希望这种市场化措施、推动产业进步措施、提升产业品质措施能够持续,走回头路是没有出路的。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带量集采试点结束后,在2019年的扩大方案中,悄悄修改了“独家中标”条款,改为取前三名,从而使本方案向可行和合理的方向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