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食品安全,我们该怎么做

中国应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标准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建立健全国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配送和销售实行全程监管。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扶持一些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掌控农产品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农牧企业市场淘汰机制,形成由国家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挂帅、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人守法经营、农产品安全有序供给的良好局面。

政府要加强标准制定工作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类标准、规格类标准、生产投入品使用类标准、资源保护利用等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目前,国家已制定、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1300余项、行业标准3300余项、地方标准7000余项、食品加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0余项,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各地政府要依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执法体系,落实标准强制实施制度、产地管理制度、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

前不久,国家整合分散在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将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管督机构、隶属于国家商务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隶属于国家质量安全监督总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隶属于农业部的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成由国家质量安全监督总局统一管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统一监督管理食品和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避免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区域分割、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

引导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农业生产要实现产业化的目标,国家必须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投入,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推动农业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地方政府要扶持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把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工作放到关系到国家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上。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利用政策指导、金融和税收杠杆作用,在生产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地方政府农业、计划、经贸、财政、外贸、银行、国地税、证监会等部门,要根据发展需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充实和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尽快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实力的农牧企业集团。这既是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水平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参与国际农业开发竞争的需要。

从2000年开始,各地方政府就根据中央1号文件,扶持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国家确定对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在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在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在2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销售额: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的农牧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还有一些农牧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利益联合机制健全,能带动较多的农户;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大;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市场份额位居同类产品前列的农牧企业也可以给予扶持。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农牧企业,也可纳入重点龙头企业加以扶持。

(1)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高新技术产品或绿色食品,能促进和带动相关新产业形成。

(3)是科技部认定的科技示范企业。

(4)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替代进口能力强,能形成带动面较大的特色产业等。

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做出具体安排。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

国有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可以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收购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

地方政府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可以建立风险基金,确保按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生产的原料。

暂免征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

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对符合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

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企业利用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

企业要有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

国内农牧企业编制产品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进行比较;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与国际标准进行比较;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应当与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进行比较,优先选择发达国家或者与我国国情相近的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没有任何参照标准的,应当与原料、加工工艺相近的标准进行比较。农牧企业产品标准汇编后,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备案,获得认可后方可实施。

山东柳河集团在制定企业饲料标准时,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由该企业技术部先拟定,报集团总裁签批后下发执行。

山东柳河集团制定饲料产品标签标准,就参照国家(GB 10648-1999)标准,规定商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标签、通用术语和文字说明。

(1)药物饲料添加剂:为预防疾病或影响动物某种生理、生化功能,添加到饲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药物与载体或稀释剂,按规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预混物。

(2)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生产者根据规定的保证值项目,对其产品成分做出的承诺和保证,采用规定的分析方法得到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成分。

(3)净重: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包装物内实物的质量。

(4)保质期:是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证饲料产品质量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的成分、外观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5)其他:该企业要求所属饲料企业,在标签上都要标注“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该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该企业按国家标准标明饲料的真实属性、名称、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列出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如饲料分析成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水分、钙、总磷、食盐、氨基酸,主要微量元素和维生素、载体和稀释剂,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含量、粒度、营养性添加剂的有效成分含量,非营养性添加剂的有效成分含量、药物添加剂的法定名称和剂量等。

该企业还规定,添加药物的饲料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包括饲料中药物的准确含量、禁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预混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还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或使用方法等。生产日期要采用国际通用表示方法,如1998-08-01,并注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

各饲料厂必须标明与其营业执照一致的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批准文号。饲料标签的印制材料应结实耐用,文字、符号、图形要清晰醒目,必须保证用户在购买和使用时清晰易辨。饲料标签上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汉语拼音,标签上出现的符号、代号、术语等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和有关标准。饲料标签标注计量单位,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一个标签只标示一个饲料产品,不可在一个标签同时标出几个饲料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标注,要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有某种有毒有害物质、质量或细菌个数表示(如mg、µg或细菌个数)。某种药物和维生素含量,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某种药物或维生素的质量,或以药物生物效值的国际单位表示(如mg、µg或国际单位IU)等。

整合产业链,让消费者查到源头

中国农牧企业的发展,要走规范化和规模化的产业化发展之路,要强化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能力,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国内农牧企业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就要改变传统的生产组织管理模式,要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道路;要依托企业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民,建立农牧企业与农户共担市场风险、共享经营利益的合作机制。

国内农牧企业寻求发展,要掌握市场信息,聚焦专业能力开发新产品;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各业务层面的信息共享,使生产和销售具有透明性、灵活性和协调性,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分销管理等信息分享且可追溯,使农产品进入消费渠道后,消费者在商场就能查询产品源头、放心采购商品了。

山东柳河集团依托山东大规模肉鸡养殖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与当地养鸡专业合作社签订联合协议,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横向联合运营管理机制,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了千家万户农户与农产品大市场统一对接的愿望。

该企业在取得山东肉鸡养殖密集区域、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当地成立了肉鸡养殖服务公司,并建设了包括有种鸡繁育、饲料加工厂、肉鸡屠宰加工厂和兽药厂的生产基地,通过当地政府引导,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养鸡合作社与企业签订肉鸡养殖合作协议。

该企业负责统一为养鸡合作社农民提供鸡苗、饲料、兽药,并全程为养殖农民提供养殖技术服务,养鸡专业合作社农民负责肉鸡养殖日常饲养管理,不允许使用其他企业提供的兽药和饲料,肉鸡养成后由该企业屠宰加工推向市场销售。该企业对肉鸡养殖生产实现了全程可追溯管理。既保证了肉鸡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稳定,又使养鸡农民摆脱了分散养殖传统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

企业生产经营人心要正

湖南翔达集团董事长为了引导员工朝正确的方向努力,提出企业人心要正的观念。要求企业各级员工在日常生产和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明管理制度、发挥员工激情、发扬团队精神,为客户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该企业在产品经营上推行分线经营,以猪料创造利润、禽料分摊费用、水产料谋发展、全价料引领未来。浓缩料要整合产品配方、原料、生产、营销多方面的资源,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要加大投入,开发多品种、打造看家产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关系。

该企业提出产品市场开发要用低档产品切入市场,用高档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该企业注重开发新原料,利用新原料降低成本。调整产品价格时,不一定要及时通知客户,原则上,禽料和全价料等低毛利产品是直接调价后再和客户解释;浓缩料和乳猪料等毛利较高的产品调整价格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的时间和销量缓冲。

该企业实行产品分线经营、专业化运作,要求经销商也要分线经营。产品分线经营对客户要体现企业一流的服务、优质的产品、中上水平的价格,品种数量以看家产品为主,也要适度覆盖经销渠道。

该企业提倡员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客户服务和提升产品质量上,要通过一揽子的服务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要保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产品原料采购要与配方科研、生产工艺、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等环节加强沟通协作、联合攻关,要在产品的性价比上有所突破,尤其是新原料的使用方面要大胆尝试,快速反馈行业内采用的新原料信息。

总的来说,这家企业生产经营的特色是:分线经营、专业运作、一流服务、优秀品质、注重开发大客户,产品销售通过赠料、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套餐产品实现。该企业在提高生产管理效率上,加强了分线经营和全员劳动效率基础管理,实现了提高单班生产的效率、精简产品配方数量、提高生产管理技能、完善生产流程和组织管理、降低生产能耗和变动费用、学习精益生产管理、推行对标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