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并购过程中因款项支付及其他事项发生的纠纷,并购买卖双方采取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通过第三方进行独立的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对价,即为并购中的资金监管。具体而言,并购交易款项由付款方按照协议要求全部转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只要卖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例如本案中的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移交公司控制权等),第三方便不放款给卖方;若买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卖方也可以不配合办理相关过户、交接手续等。这样一来,双方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利益,都会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配合度就比较高,避免发生并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