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兵制是一个十分专业的问题,因此对于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兵制方面的差异,我们这里只想简单地介绍一下。
东晋南朝的兵制,是对三国西晋世袭兵制的继承,士兵的身份低微,而且子孙相承。士兵的来源,除了世袭以外,还有一些来自强制性征发,以及罪犯或逃亡罪人的家属。一家之中,一旦有一个成为军士,全家都要因此而服役,被称为“营户”或“军户”。从户口管理上来说,“营户”或“军户”是不列入州郡户籍的,也就是不列入国家户籍。
世袭兵是东晋南朝中央和地方的基本军队,但同时也有部分招募。东晋以来,随着军事活动范围的扩大,常常会让将帅自行召募军队,召募对象主要是逃亡的农民,也就是史籍所说的“山湖人”。例如历史上著名的“北府兵”,就是通过“募将”的方式,招聚北方的流民所组成。召募而来的士兵,乃是主帅的部曲,他们不仅要随从主帅征战,还要从事主帅私人的力役。部曲对主帅,确实存在一定的封建依附关系,但并不世袭,也不一定终身服役,与世袭兵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召募制进入南朝以后,逐渐取代世袭兵,成为军队的主要建置形式,到梁朝以后,甚至半数以上的军队,都是通过召募而来。也就是说,南朝兵制的发展趋势,乃是世袭兵制转向募兵制。
北方自“永嘉之乱”以后,各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政权。他们的武装力量大致都是以本族人和附从各少数民族人组成主力部队,其中本民族人是核心和骨干,特别是中央禁卫军,基本上是以本族人构成。只有在大规模战争时才征发汉族人当兵,而且通常只是承担军中的力役负担,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参与一线作战。
北魏前期也是一样,直接用于军事征战的,主要是拓跋鲜卑本族的兵士,征发汉人从军,主要是为军队提供力役,至多是参与边境地区的防戍任务。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实际上只是十六国以来部落兵的继续,从北魏到北齐、北周的军队主力,都是鲜卑部落兵,因此在军队中的号令,都是使用的鲜卑语。史籍所记载的较大规模徵召汉人为兵,是北周武帝宇文邕建德二年(573)。这些被徵召入伍的汉人本来是郡县户籍上登记的百姓,被徵发入伍之后,全家人都入了军籍。还要说明的是,与东晋南朝不同,北朝军人的身份比较高,至少不低于一般百姓。
概括一下北朝兵制的特点,主要有三个:
一是,北朝以鲜卑人及鲜卑化各族人组成的军队为主力,这种军队带有部落兵的性质,身份不低于平民和一般部落成员,由于鲜卑是统治民族,又因为军功是致身显贵的重要途径,因此军人的身份甚至更为高贵。
二是,北魏中期以后,汉族百姓有经常性的番上征戍任务,这种兵役的实质,是力役的延伸。
三是,北魏兵制的发展倾向,是兵民分治的逐渐消除。在北朝兵民分治,实际上就是胡汉民族分治,因此兵民用分治的逐渐消除,也就是胡汉民族界限的逐渐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