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于己者公于人,未有不公于己而能公于人也。明不至则疑生;明,无疑也,谓能疑为明,何啻千里?
——《通书·公明第二十一》
这一章是接着上一章来讲的。上一章讲:“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在这一章中,周敦颐先生专门把“公”和“明”提了出来,讲只要能以无欲无私之心去行持,就能够达到这种“公明”。前面说过,圣学之要,就是落实到这个“一”字上。我们要得一、知一、守一,要找到万法归一的感觉。这种感觉的外化、外在体现,就是一个“公”字;其内在功夫的体现,就是一个“明”字。既“公”又“明”,就是将身心内外打成一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