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7

9.环境监视与测量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和活动关键特性的监测,实现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活动关键特性的监测与测量,其中包括对环境绩效、环境因素运行控制、环境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的监测及监测设备的校正、维护。

3)职责

l  品管部负责:

第一,对运行控制程序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定期评价公司环保法律、法规标准遵循情况。

第三,定期监控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第四,联系环保部门进行例行环境监测。

l  品管部负责监测设备的委外校准。

l 各部门负责监控相关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监督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控制情况。

4) 程序

l  监测的内容

第一,环境例行监测的内容:废水,噪声污染源的排放情况,能源、资源的消耗统计。

第二,监控的内容: 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三,监督的内容包括:环境体系运行,特别是环境因素运行控制,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和职责的实施情况。

l  环境例行监测

品管部联系法定监测部门每年年底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具体如表8-6所示。

8-6请参见监控与测量管制一览表

项目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责任部门

备注

废水

总排口

DB4426-2001《广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每年一次

品管部

委托环保部门监测

噪声

厂区四周边界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

每年一次

品管部

委托环保部门监测

当检测结果超过标准值时,应报告管理者代表,并执行《环境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

l  监控

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执行情况的监控。

品管部每月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追踪表》,出现不符合的情况,执行《环境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应提交管理评审。

l  监督

第一,各部门对部门内各项运行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符合时及时纠正,并执行《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第二,品管部每月对各部门体系运行情况,特别是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填写《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追踪表》。出现不符合的情况时,按《环境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执行。

l  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

环境监测仪器包括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水表、电表及消防器材。监测设备由品管部委托外部有资质机构进行校准和维护。

5)相关资料

l  《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l  《环境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

6)相关表单

l  《监控与测量管制一览表》

l  《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追踪表》

l  《环境因素运行监控表》

10.环境因素管理程序

1)目的

识别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覆盖范围内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职责

l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排查,填写《环境因素登记表》。

l ISO委员会负责环境因素的汇总审核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l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总经理批准。

4)程序

l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调查

第一,品管部负责将《环境因素评价表》发放到公司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各部门。

第二,各部门依据部门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情况,尽可能全面地识别能够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写好《环境因素评价表》,并将结果报送到ISO委员会。

a.各部门根据如下档和资料识别环境因素:①厂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②物料使用及废弃情况;③能源、资源使用统计;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化学品材料安全参数(MSDS)表;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物及排放频率;设备运行中的环境影响;⑦产品和服务中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⑧公司机构和职责划分,现行环境管理措施、设备及控制档;⑨环境评估报告、批文、近一年来环境监测报告等;⑩排污管网图、污水排放口等;相关方(供方、工程承包方、运输方、固废处置方等)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节;相关方投诉及处理结果;近五年来的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全厂主要事故隐患。

b.生产部门采用过程分析法逐一对每一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输入、输出进行分析,从中识别出环境因素。

c. 非生产性部门根据职能所及的活动和现场,用现场调查法等识别出环境因素。

d. 相关方的识别由职能归口部门进行。

e. 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各部门应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三种时态为现在、过去和将来;三种状态为正常、异常和紧急;七种类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或原材料)消耗、土地污染、其他环境问题(如振动、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相关方影响等)。

l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第一,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时依据以下几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的规模及程度、发生的频率及持续时间、监控措施、相关方意见。 

第二,根据以上评价及本公司特点,制定打分法的评价方法。(见8-7

第三,各部门将识别登记好的《环境因素评价表》提交给ISO委员会,由其依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产品中、事故及紧急情况、相关方等方面的环境因素,审核其填写是否规范、环境因素有无遗漏。

第四,ISO委员会根据审核完毕的《环境因素评价表》,依据8-7中的评价方法对环境因素进行打分,并填写于《环境因素总评价表》上。

第五,ISO委员会根据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及《环境适用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一览表》,得分超过40分为重大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各职能部门。

l ISO委员会负责按每年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依据公司新一年的发展情况,全面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环境因素。更新时的识别与评价方法执行本程序的有关要求如下:

第一,进行新、扩、改或迁建项目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试生产阶段)。

第二,有新产品投产、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新增设施和设备时。

第三,当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变化时。

第四,遇到紧急状态、特殊情况或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第五,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时。

l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l  环境因素鉴别流程,8-8

5)相关表单

l  《环境因素评价表》

l  《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

l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11.环境因素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