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家公司有个员工叫小A,在公司已经工作五年了。去年,他换了新的领导,但从去年到现在新的领导对小A一直不是很满意,领导也跟小A沟通过好几次,但是效果甚微。于是,领导找到了HR,希望把小A处理掉。
考虑到小A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五年,他的领导虽然对他不满意,但实际上也拿不出任何证据。HR考虑就直接跟小A进行协商,从法定的标准开始慢慢磨,直到他同意为止。但不久之后,有同事发现最近小A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些保险产品的信息,而且通过他的信息可以进入一个微店当中,直接购买相关的微店产品。HR得知后,怀疑A很有可能在兼职卖保险。于是通过其他同事做了一些侧面了解,最后证实他的确是在兼职卖保险,而且那个微店就是小A自己开的公司,有些同事已经被他说动,从他手里买了一些保险产品。
公司的员工手册有明确规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第二职业。不管是否从中获益,一经发现都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辞退处理。所以,公司现在想把处理小A的方式调整为因严重违纪予以辞退,但HR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担心这么做会有什么风险,于是请了外部律师进行诊断。
律师听完HR的介绍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无外乎从三个角度来看风险:第一看规章制度是否有对应的规定,制度是否合法有效,有关制度合法有效的证据是否存在。如果这些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规章制度就没有风险。第二是看事实证据,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相应的违纪事实,看这些证据能否形成有效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员工的违纪事实。如果证据都有相应的证明力,那么事实证据方面的风险也就很小。第三看是否依法将相应理由通知了工会,如果通知了,那么这个角度也就没有风险了。”
HR一直听着,这时候插了一句说:“我们员工手册是有规定的,而且我们的员工手册是经过我们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也有小A的签收记录。”
律师说:“好,既然你们的员工手册中是有相对应的规定,制定程序也是合法的,他也知道这个规定,那关键就要看这个制度内容是否合法?”
HR很惊讶地问道:“这个内容会不合法吗?”
律师回答道:“这个问题我也无法准确回答,你们规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第二职业,这一点是否合法合理,目前有着比较大的争议。我个人觉得不是特别合理,这跟《劳动合同法》有一定的冲突。《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才可以单方解除。如果你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只要从事第二职业,不管是否获利都做解聘处理,显然跟法律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所以我个人不完全看好你们这条规定的合法和合理性。”
HR说:“如果员工从事第二职业,肯定会影响他的本职工作,也会影响到其他同事。就说这个小A,平时的本职工作无法让领导满意,还在公司里面卖保险,这肯定是不行的。”
律师说:“我们需要讲法律,也要讲道理。作为用人单位,企业对员工的行为应当有一定的包容度,包括他的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这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面对的风险,不宜将这个风险转嫁给员工。当然这个包容也是有度的,不是无限制的。如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还是可以处理的。”
HR说:“你说这个目前存在很大的争议,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发生争议案件,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还是有较大的风险呢?我们把这个制度问题搁置一下,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纪兼职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说:“那就比较悬了。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规兼职解聘,不仅要求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还同时要求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小A做保险产品的代理,到底是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现在还不清楚,而且你们现在压根没有办法证明他对本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没有跟员工提出过,所以现在不适宜用这一条。不过可以把‘公司提出拒不改正’作为一个后备的兜底方案。实在不行,就先给他发通知,让他别做了。如果发现他仍不改正了,那就可以解除了。这样在仲裁和诉讼中被支持的概率就会高很多。”
【怎么办】
作为企业面对员工兼职行为,需要了解以下内容并做好应对:
第一,对于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的兼职行为,法律上并不禁止。对于公司在规章制度当中规定禁止的行为,建议在处理的时候把握好分寸。
第二,对于员工违规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也不是可以直接解雇的,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处理:(1)员工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影响。(2)员工的兼职行为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相关法规政策】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