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钱多钱少而差别对待

老子认为,基层民众治理,要解决三个问题:争、盗、乱。

什么是争?争就是抢,既然开始了争,迟早从暗斗变为明抢,从文斗升级到武斗。争什么?抢钱(财物)、抢粮(食物)、抢人(女人、男人/奴隶)、抢地盘(灭国、殖民)、抢权(王位、官职)。

不要以为基层群众所抢的只能是钱、粮、女人,陈胜高喊了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开启了中国2000多年王朝无序更迭的“魔咒”,群众一旦想抢地盘的时候,就是山大王;想抢权力的时候,就是起义军;这就要天下大争大乱的。

老子所在的春秋时代及以前的历史,虽然还没有出现陈胜式人物与观点,但是周王朝及诸侯国内部争夺王位的血腥,下克上式的弑君、逼宫(如著名的国人暴动),占山为王、啸聚天下的盗跖(展禽的弟弟)等,已经屡见不鲜。周取代商的合法性依据就是爱民有德之有无,重视基层群众的态度,是周王朝治理的主要特征与指标,而所有治理基层群众(牧民)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使民无争而乐推(领导)、自为(主动做自己该做的事)。

让群众不争不抢乃至不想争不想抢,不是一个简单容易的事,人类全部政治思想都在寻求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西方的主流政治思想认为,解决不争的钥匙是实现正义,正义体现在法律里,法律要代表自然规律(自然法),自然法的基础建立在对个人生而自由、天赋权利的无需证明的认可之上。

中国先秦思想解决不争的方法以西周的有德、爱民、尊礼为主流,孔子以西周的方法为主干,只是将有德改造为仁,后世墨家加入尚同(平均主义)、节用等思想,法家加入以法钳民、以吏为尊的思想,庄周、道家(以稷下学派为主导、管子、晏子为表现形式)加入无为、顺民之意等思想,这样至战国末年,中国主流政治思想的元素就基本具备:无为+仁(爱人)+礼法并用+平均主义+节用,构成太平盛世的治世模型。

不难看出,中国思想对于个人自由、天赋人权的思考,在2000多年的古代历史里,是极少作为社会合理秩序之基础去推敲思考的。

老子对于不争的解决方法与周王朝(即孔子及其衍生思想)的不同,老子认为解决人民(被统治阶层)的不争方法是不尚贤。这里的贤,并不是《墨子》尚贤里所指的贤能之人,子墨子言曰:今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其故何也?子墨子言曰: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墨子尚贤的贤,是指“贤良之士”。

老子的贤,是贤字古意,即财多而富,却没有爵位与官职的人。在春秋时代,有爵位,有官职,有钱财,无钱财,是社会的基本阶层构成。老子的贤,是指有钱财的民,这里的贤人,指有钱富裕,却没有爵位(也即没有贵族血统),没有官职(贤人后来与君子、士人等混用后才指称官员里的廉洁有为之人),本质上还是属于士、民的阶层。

老子说,对于民众里的有钱人,不要去推崇他,这样就可以让民众不去争抢。这句话在今天的商业社会里,自然被认为是反动的逆耳的荒唐之言。先把义愤放一放,回到老子的语境与时代去推敲一下:不尚贤,逻辑上是不是可以实现使民不争呢?

举个例子,在一个公司里有两个员工,一个是贫苦人家的孩子,一个是富裕人家子弟,管理者如果尚贤,就对富裕之家的孩子更赞赏,如果不尚贤,就是一视同仁,这两种态度,哪一种更合理、结果可能更好呢?把这个公司换成大学(学校),对于农村的学生与富二代的孩子,老师是有教无类好呢?还是区别对待更好?这样举例,把公司、学校换成社会,是否可以领会老子对于“治民”所说的“不尚贤”,是指什么历史场景有新的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