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的设置

列出目标清单:把单一目标分解成多重目标以利于交换。短期目标:价格、付款条件、数量、货期、质量要求、合同期限、服务(安装、保养、培训、配件供应等);长期目标:未来订单、实现关联销售、树立样板客户。当短期目标实现不了至少还有长期目标,谈判这次不能赢可以下次再赢。

确定优先顺序:什么是最重要的、次重要的?什么是不能放弃的?什么是可以放弃的?谈判需要交换,把所有的议题按照重要性排出顺序,这样才有交换的基础。“must”最重要的必须要坚守的条款、“want”次重要的不得已才拿出来交换、“give”可以放弃与对方交换的条款。

某供应商的销售经理与一家跨国公司的采购经理谈判。跨国公司最看重产品质量,采购经理要求供应商在品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尽可能优惠的价格、更短的交期、稳定的供货,这家公司从不拖欠供应商货款,善待供应商是这家企业的文化。那么跨国公司的“must”是品质保证;“want”是价格合理、供货稳定、更短的交期;“give”是较好的付款条件和长期稳定的订单。而供应商希望获得可靠而稳定的客户关系和订单,其自身的品控、生产能力在行业内是名列前茅。因此供应商的“must”是长期稳定的订单,“want”是合理的价格、较好的付款条件,“give”是品质保障、供货稳定、更短的交期。

设立理想目标、现实目标、最低目标(底线)和最佳替代方案。

一位热气球探险家计划从伦敦飞到巴黎。他这次挑战的目标是能顺利抵达巴黎,但是能在法国着地就不错了。其实,只要能不掉在英吉利海峡就已满足了。因此,他的理想目标是抵达巴黎,现实目标是在法国着地,最低目标是不掉在英吉利海峡。

谈判的理想目标:对谈判者来说能获得最大利益的谈判目标,它可以满足谈判者所有的“must”和“want”,和几乎所有的“give”。理想目标常常被谈判者作为开局的条件,能够实现理想目标,可以说是获得了“完胜”。 

谈判的现实目标:谈判者通过谈判努力争取的目标,比理想目标稍低一点的目标。从让步顺序来说依次是“give”“want”,最后让步“must”。如果一场谈判能够实现现实目标,我们就可以说是赢得了这场谈判。 

谈判的底限目标:谈判者放弃所有的“want”“give” 和几乎所有“must”让步的极限值,尤其是“must”的最后底线。如果一场谈判仅仅能够实现了底限目标,我们只能说这场谈判“没有输”。

如果谈判的底线目标都没有达到,尤其是突破了“must”的最后底线,这次谈判是输的,或者是彻底失败的,你可以在被突破底线前离开。如表3-1所示。

表3-1 谈判的目标

目标清单

优先顺序

理想目标

现实目标

最低目标

长期订单

must

5年/5000吨

4年/4000吨

3年/3000吨

价格

want

3000元/吨

2800元/吨

2600元/吨

付款

want

30天

45天

60天

品质

give

欧盟标准

欧盟标准

欧盟标准

供货

give

确保

确保

确保

交货期

give

3天

3天

3天

1955年,当时还是名不见经传的索尼公司在日本开发出了小型晶体管收音机,引起了美国最负盛名的宝路华公司的注意。他们向索尼公司的创始人盛田昭夫提出了10万台小型晶体管收音机的订单,但宝路华公司同时提出一个比较苛刻的条件:产品要印上宝路华的商标。这个条件与盛田昭夫为公司制订的长远发展计划——将索尼发展为全球品牌是矛盾的。但10万台收音机的订单对索尼太有诱惑力了,为此盛田昭夫思考了一周,然后与宝路华公司谈判。他明确地告诉宝路华公司的谈判代表,他非常想接下这笔订单,但是无法接受贴宝路华商标的条件。最终,盛田昭夫拒绝了这笔订单,因为采用索尼品牌是他的底线。

我经常听一些学员说:“陆老师,这个项目我们是志在必得,领导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做下来,这是下了死命令的。”销售目标就是拿订单当然没错,请注意如果没有任何前提是比较危险的。用任何的价格、任何付款条件意味着你是没有任何底线,甚至有销售人员对客户声称:“友商什么价我们就什么价。”志在必得的目标也是有底线的,否则这样的项目即使做了也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