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借鉴

农业部《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提出:“强化产业发展专题研究,聚焦加快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畜牧业现代化及国际经验、畜牧业新业态、新型种养关系、中小养殖场户与现代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畜牧科技创新与推广、畜牧业监管方式改革、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质量兴牧品牌强牧等专题研究,提升中小养殖场户的生产经营水平。”可见,借鉴国际经验是缩短我国畜牧业现代化周期的有效途径,后发优势明显。世界上典型国家和模式如表7-2所示。

表7-2世界上典型国家和模式

国家

组织形式

历史渊源

特点

美国

农场主合作社

有近200年历史,全国4000多个农场合作社,300多万会员,年交易额1000亿美元

股本金具有稳定性

享有同投资额相当的交货权

发展加工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将“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同委托专家管理相结合

实行以交易量分红返利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

丹麦

农民合作社

1884年丹麦出现了第一家合作社,全国90%以上的农场主都加入了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

宽进严出的社员资格管理制度

高水平专业化运作

按交易额进行利益分配

“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原则和决策机制

给农户提供最优惠的交易条件

德国

农民合作社

起步于19世纪中后期,截至2009年年底,德国农业合作社共有2675 个,拥有合作社成员约 180 万人

社员加入合作社要有一次性资金投入

实行董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分权制的治理机制

农村金融体系健全

严格的审计制度

适当的政府扶持

日本

农协

1947年11月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截至 2014年12月,日本共有各种全国性农协联合会 18个,各类专业农协 2011个,农协共有社员969万人

集合作经济组织、行政辅助机构和政治压力团体于一体

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共存

业务功能齐全,以金融为支柱开展综合经营

重视教育,全国和县一级农协都设立培训中心

政府扶持力度大

美国以大规模高效农业为基本特征,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经营是美国农业的主体,劳动生产效率较高,多数农场都采用高度机械化的操作方式,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技术为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合作社发挥重要作用,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物资与资金、组织经营管理等,对外输出劳务和销售农副产品等,成为一种能够避免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德国和丹麦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对农民合作社领导人及社员进行培训是必须长期加以重视的工作。丹麦大约2 %的年轻人从事农业,在他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基础教育,全面了解农业的必要知识。农民也必须经常更新自己的知识,农场主、雇员及州农业委员等也必须轮流入学,进行技术知识更新。我国应该广泛汲取丹麦、德国等的经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智力支撑,进而增强农民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内生动力,提升农业合作社的运行效率和水平。日本综合农协模式通过政府在全国建立立体的综合农协体系来整合分散农户,以实现生活、生产、销售、加工、金融等各个领域的服务规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