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字释

持:拿着、握着,持,握也(《说文》);引申为主持、执掌,悖乱不可以持国(《吕氏春秋·察今》);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论语》)。

揣:捶击使尖锐。帛书本作“揣而允之”,郭店本释文为“湍而群之”,有解为表示摇动的动作,形容尾大不掉,摇而不动,指春秋时政柄不断下移,卿、大夫势力不断膨胀,故不可长保。此解释意思牵强。从通行本。

骄:骄傲、傲慢。同道篇第30章:果而勿骄。

咎:违背,违背人的心愿,指灾祸、灾殃、过错,《周易》里作为占卜断语之一种。微我有咎(《诗·小雅·伐木》);无咎者,善补过也(《易·系辞》)。

翻译

抓着不放不停装满,不如随它自动停止;

把武器磨得锐利,未必能保证长久的安全;

家里塞满了钱财宝贝,怎么能守得住呢;

有权有钱就傲慢待人,只会让自己遭殃。

事情做成了,不要把成果据为己有,

这才是符合安身长久的天道。

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