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钓

我再次约小朱谈的时候向小朱提出要做这个城市的地级总代理,而不仅仅局限于市区。我想依靠这几年自己建立的人脉关系对该产品实现快速分销,迅速从竞品手上切割出一块蛋糕。小朱可能也没想到在招商时会钓到一条大鱼,而且是自动上钩的一条大鱼,一时间竟愣在那里,直到我催促他尽快向公司汇报时,他才回过神来。

一连几天的谈判交涉,小朱的公司同意我做该地级城市的总代理,条件是首批打款不低于30万元,并且他们前期已开发的两个县城要等一年后再纳入到我们的整体管理中来,这意味着要通过一年的操作,考察我们是否真正具备地级代理的实力,如果有没有这个实力,已开发的两个县城就不会交给我们操作。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把首期打款30万元改为分两次在一个月内打齐30万元,首期打款为10万元。我的想法是,先发10万元的货过来试一下,如果实在不行,还有缓冲余地。否则一次性发30万元货过来,万一滞销就没有退路了。尽管我在合同上注明了退货条款,但产品真的滞销要求厂家退货时,不做好脱层皮的心理准备肯定是退不了货的,尤其是一些地方小厂,根本就不把合同当回事!

广西的厂家可能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经销商,时间又到了10月份,再不抓紧,这个旺季就过去了。因此,他们同意了我的要求,合同总算签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