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新品类产品是否交给原有代理商?
企业推出与原有产品品类迥异的新产品时,是否交由原有代理商分销,需谨慎评估。核心判断标准是:新产品的目标最终用户与原有产品的目标最终用户是否重叠。
- 用户重叠度高: 如果新老产品的客户群体相同或购买方式类似,可以交给原有代理商,能利用其现有客户资源。
- 用户差异巨大: 如果客户群体完全不同(例如,原有产品是水泥卖给建筑商,新产品是油漆卖给装修公司),则不建议交给原有代理商。因为他的渠道无法有效触达新客户。
- 例外情况: 如果该代理商实力极强,有强烈的意愿和足够的资源(团队、资金)去开拓全新市场,并且厂家愿意且有能力提供强大的赋能支持(如培训),则可以尝试。否则,最稳妥的方式是为新产品规划全新的、独立的渠道。
6.2 如何应对代理商要求“独家代理”?
厂家对独家代理通常持谨慎态度,因为存在代理商“占着位置不产出”的风险。应对策略如下:
- 探寻本质,首先说服: 运用“第一性原理”,向代理商说明,他要独家的深层目的是为了赚钱。向他证明,通过厂家的严格区域/行业管理、防串货政策等,在不独家的环境下同样能保证其利润,打消其顾虑。
- 设置门槛,提高承诺: 如果说服无效,对方坚持要独家,则可以提出一系列苛刻条件作为交换:
立即签约打款: 要求现款现货,支付首批大额货款。
排他性承诺: 要求其不能再代理竞争对手的产品。
缴纳高额保证金: 用于约束其市场行为。
承诺极高的销量目标: 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 评估决心,果断决策: 如果对方能全部接受这些条件,说明其决心巨大,信心十足。对于厂家而言,独家代理若能换来市场的快速突破和超高销量,又何乐而不为?此时便可大胆尝试。
6.3 如何说服经营多品牌的代理商“专营”我方产品?
在未给予对方独家代理权的情况下,希望对方能更专注于我方产品,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说服:
- 获取支持角度: 厂家的资源(市场费用、技术支持、培训等)是有限的,必然会优先倾斜给忠诚度高、专注度高的核心伙伴。专营我方,才能获得最全力度的支持。
- 代理商品牌形象角度: 专营一个有竞争力的品牌,有助于在客户心中建立专业、专注的代理商形象,提升客户信任度。如同专卖店比杂货店更让人信赖。
- 经营效率角度: 专营可以减少库存复杂度、降低物流成本、简化营销投入,从而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就像春秋航空全部采用同一机型以降低维护成本一样。
通过这些理性的分析,引导代理商从自身利益出发,认识到专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