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费用要“浪费”在明处——你的人员评估合理吗

人是业务发展的第一要素,多了少了都会让人犯愁。人少了,粗活都做不完,不要说去做细活了;人多了,这世上还真不存在“马儿很能跑,关键不吃草”的人,人员还没有派到市场,费用已经花了一大堆。“一个萝卜一个坑”固然效率很高,但是这样的人员编制,管理上缺乏弹性,也不利于业务人员承担和发掘新的工作,不利于组织的长期发展。很多企业之所以不敢在坑外多放一个萝卜,根本原因是没有算清自己的企业到底有多少坑,现有的“坑数”都是“大约”“可能”“估计”出来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再多养两个萝卜,钱不是花得太冤枉了吗?

所以在人员配备上,到底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好,还是保留一部分机动部队合适,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前提条件不确定,两种人员配备方式,没有好坏之分。要让它成为真命题,必须加上一个限制条件:在人员数量基本合理的情况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算出基本合理的人员数量。对人员配备的情况,其实至少也有两种方法:过程指标配备法和销量指标配备法。这就和确定人员工作量一样,不过是从后往前推。

 

过程指标配备法

 

过程指标配备依然要遵循“三量法”,不过不是指时量、质量、数量,而是质量、总时量、均时量。基本的程序是:首先,确定有效工作时间;其次,确定限定期限内,需要完成的工作总量;再次,确定每个人在限定期限内,需要承担的工作总量;最后,得出需要的人数。

 

T公司共有销售人员16人,共管辖200家客户,今年计划推行业务拜访的细化工作。根据细化工作要求,客户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级拜访。A类客户40家,原则上要求每周拜访2次,每天最多拜访2家;B类客户100家,原则上要求每周拜访1次,每天最多拜访3家;C类客户60家,原则上每两周拜访1次,每天最多拜访4家。业务人员管理的A、B、C三类客户数量基本满足2︰5︰3的比例,业务掌握的客户人数基本相当。该公司的销售人数是否满足业务需要?

 

第一步,拜访质量的确认:

企业都有自己的销售步骤,把销售步骤作为工作量的基础。

第二步,工作总时量的确认:

要满足业务需求,该公司业务人员每年需要完成的工作量:

A类客户48周×2次×40家=3840次,花费1920天;

B类客户48周×1次×100家=4800次,花费1600天;

C类客户24周×1次×60家=14400次,花费360天。

合计:该工作所需的业务时间总量为3880天。

第三步,工作均时量的确认:

全年以52周计算,剔除4周的法定节假日(每个企业计算节假日的方法不同,可自行制定),共有48周,按此计算:

5天×48周=240天为正常工作日,则每个业务人员能够执行拜访的天数为240天。

第四步,人数的确认和比较:

实际所需人数

=工作总时量/工作均时量

=3880÷240

≈16.17人>16人

故目前的业务数量不能满足公司业务拜访频率的要求。至少要增加1名业务人员,即达到17人,才能完全满足业务拜访频率的要求。

第五步,人员量化后,保持5%~10%的富余人员力量,即实际人数要达到18~19人,其中有1~2人属于富余人员,

保留富余人员的主要目的:一是作为人员流动的储备,二是协助原17人把工作做得更细,发掘和承担新的拓展工作。虽然,有1~2人的人员费用是可以节省的,但是对组织发展来说,他们又是必要的。我们只要能将“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账算明白,“多余”的两个“萝卜”所“浪费”的钱,要比“一笔糊涂账养一批糊涂人”便宜得多。钱即使“浪费”,也要“浪费”在明处。

 

小贴士:过程指标配备法,关键是工作总时量的确认,需要在日常业务操作的基础上,进行预估和判断。如何做到工作量与时间量尽可能匹配,这就是销售管理者必须具备的能力。

 

销量指标配备法

 

销量指标配备法,是典型的用收益决定支出的做法。需要明确的是:销量指标配备法表面上看,是以销售额的多少来确认人员数量,本质上却是按销售净利来确定人员任务。

 

Robin的灯具店雇佣了3个销售代表,每年销售量500万元,倒扣毛利15%,每年固定投入10万元。每个销售代表的工资和各类津贴约为5万元,提成1个点。如果再增加1个销售代表,业务人员至少要完成多少销售额才能保证Robin的收入不受影响?

 

新增人手的基本任务

=人员固定支出/(销售倒扣毛利—销售提成点位)

=5万元/(15%—1%)

≈35.71万元

如果要新增人员,人员的人均任务不低于35.71万元,才不会影响该经销商原有的利润。

 

小贴士:在销量指标配备法中,给出的是新增人数销售额配备的基本准则,这个准则只受人员变动费用、销售毛利两个指标的影响,与公司原有的固定投入和实际销售状况没有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