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关键词】上市 并购标的 尽职调查 担保 关照费
东方公司是华东地区的一家高科技制造型独角兽企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产品销售渠道逐年拓展,技术含量也得到快速增长。2012年引入券商的前期辅导,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蓄势瞄准深市创业板目标冲刺。
但是由于自身规模所限,东方公司财报反映的数据与已上市创业板的同类型企业相比稍显不如尽人意。为促使顺利过会、提升发行市值,券商建议东方公司董事会尽快寻找并购标的公司,赶在上报过会材料之前合并财务报表,使IPO发行价格达到理想的估值。
通过初步筛选,有三家公司纳入拟并购标的。东方公司董事会委派律师在收集了解这三家公司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尽职调查。
A公司是东方公司的上游原材料供应企业,但此前并未向东方公司实际供货,所生产的原材料可以提供给东方公司使用。东方公司厂房十分壮观,是当地镇区的骨干企业,创办十余年来产销两旺,知名度颇高。初次登门,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律师远道相迎,并特意邀请了当地某银行的行长、镇政府领导等相陪设宴款待。席间宾主尽欢,轮番举杯,酒酣耳热之际,出席的某副镇长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频频窃窃私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引起在座律师的注意。律师正好略懂当地较难听懂的方言,仔细聆听后不免吃惊,原来这位副镇长右手夹菜、左手拍着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肩膀用方言大喊着:A公司为该镇另一家公司提供的已逾期的数千万元担保终于有人“买单”了,可以从此解脱了!
后续对A公司财务主管和当地某银行的现场访谈中,财务主管和行长对A公司的担保一概否认,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是拍着胸脯愿意签字画押,保证A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担保事项,并保证如发生担保坏账由他负责向东方公司赔偿。虽然目标公司的账面比较正常、尽调的其他情况亦无明显异常,律师将欢迎酒宴上镇领导与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对话如实反馈后,东方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讨论一致否决了对A公司的并购动议。
接下来对B、C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中,C公司所在的地方首长表示将来可以对东方公司投资并购的C公司给予税收上的特别优惠,但前提是必须在并购时另向C公司老板支付一笔并购款项之外的账外“关照费”。律师随后及时建议东方公司董事会终止了对C公司的并购进程。
律师参与对B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并购谈判,顺利协助东方公司完成了对B公司的吸收合并。东方公司在2016年如愿登陆创业板,上市首日股价跃到30元/股以上。
东方公司敲响上市金锣一年后的今天,A公司担保违约被银行起诉,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已濒于破产;C公司所在的地方首长因受贿案发被刚成立的监察委列入首案,C公司的老板也因行贿已被监察官找去数次做笔录,而律师则正在准备为东方公司寻访下一个被并购企业,谋划着东方公司的市值管理。
【笔者点评】这是一个成功并购的故事,总结其原因有三点:
第一,有明确的并购目的,为了企业发展、扩大规模,符合上市的指标。
第二,委托了专业律师进行了尽职调查,项目律师明察秋毫,在席间听到了被调查方的有关担保的谈话,为收购方决策提供了依据。事后证明A公司担保违约被银行起诉,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已濒于破产。如果不是项目律师的睿智,收购A公司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仅损失惨重,可能连上市大业也被拖累。面对另外一家标的C公司地方首长提出的关照费,项目律师发现了风险,避免了企业卷入商业贿赂的风险,排除了企业上市的地雷阵。可以说,律师功不可没。
第三,收购方充分信任项目律师,合规收购,这样的公司越多越好。
【作者小传】陈嵩律师,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0多年已成功代理1000多宗各类诉讼案件,同时担任多家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公司、合同、投融资、股份制改造、并购重整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电话/微信:13306161360,邮箱:5737200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