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园区源于飞地经济。所谓“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区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在笔者5年前的上部专著中,就关注和强调了飞地园区对区域产业转移、产业协同以及园区行业发展的特殊作用。如今再次提及飞地经济、飞地园区,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某种程度上一些区域和城市间的经济发展梯度进一步拉大,以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产业外溢为特征的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效应愈加显现,飞地经济对区域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巨大,它让欠发达地区乃至落后地区寻到了一种发展模式和看到了经济发展的希望,这同样给产业园区的建设拓展增加了诸多机会。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不同地区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近些年来,一些地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早在2011年在广东省政府推动下,深圳和汕尾共建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多年缺乏有效发展后,广东省政府决定把深汕合作区管辖权完全交给深圳,至此,深汕合作区由双城共管转化为深圳独家管理,变成了深圳的“飞地”,到目前为止,深圳已经完成了深汕区所有的管辖体制变更,按照深圳的说法,这里已经成为深圳的第11区。站在资源合理配置的视角,这种飞地模式显然具有前瞻性和巨大发展潜力,它能够在不改变敏感的城际土地行政权属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间的巨量土地使用空间整体转让,达到土地资源和产业运营的绝佳整合。
发达城市将把各自城市先进的发展理念、产业、投资、人才、管理带过去,飞地实现快速发展过程中,必然对周边地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飞地经过若干年的运转后,事实上将和周边地区互动交融,城际的行政管制边界概念将得到实质性的弱化,城市群、城市带的整体发展态势将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