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渠道冲突的根源:厂家与渠道商的天然矛盾
厂家希望渠道覆盖尽可能广、密度尽可能大,以消灭市场空白,提升销量;而渠道商则希望区域内竞争尽可能小,以保障自身利润。这一对天然矛盾导致了渠道冲突的必然性。
完全没有渠道冲突并非理想状态,可能意味着两种极端:一是管理得完美无瑕(几乎不可能),二是市场存在大量空白点,渠道商根本无货可串,这恰恰说明渠道规划失败。因此,一定程度的良性冲突是市场有活力的表现。
4.2 管控渠道冲突的四大方法
管控冲突的目标是平衡厂家的“高覆盖”诉求和渠道商的“低冲突”诉求,实现双赢。
- 以细分市场进行区隔: 根据最终客户的不同来划分渠道。例如,将渠道划分为医院渠道、银行渠道、教育渠道等。由于客户群体本身不重叠,冲突自然减少。
- 以产品/品牌进行区隔: 为不同渠道提供不同型号的产品或运作不同的品牌。例如,线上专供款和线下款型号不同,尽管产品本质可能差异不大,但有效避免了直接的价格竞争。
- 从源头选择“守规矩”的成员: 在选择渠道伙伴时,就要考察其是否遵守游戏规则,选择价值观一致、注重长期合作的伙伴。在合作初期就明确串货等行为的后果。
- 完善激励与惩罚机制: 建立清晰的激励机制,对遵守规则的渠道商给予奖励;对串货等行为要有明确且严厉的惩罚措施。
通过这四种方法的组合运用,可以在扩大覆盖的同时,将冲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