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如果企业的这三种业态都处在初级阶段,甚至有更多的业态,全部都放在一个商品簿上进行采购,这是最初级的情况,不在这里讨论。当企业迅速发展,规模越做越大的时候,就会把大卖场、标超、便利店分三个不同的小部门,进行分别采购,但同属一个总监管理。这种组织架构是在一个大部门内,通常是采购部和营运部,向下分部门进行管理。
这里确实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连锁的精神是采购,联采的程度越高,肯定我们拿的折扣越高,价格越低。这个说法是绝对正确的,但问题是,你如何解决专业化的问题?以便利店为例,它的商品组织结构和标超不一样,商品水平、促销等都是不一样的,不仅仅是简单的百分比下降的问题。刚开始如果门店不多、不大,粗放式管理完全可以。但是,现在是比谁做得细,在精细化上出效率,你就不得不分。
实际上,分开之后并不影响企业的共同采购。比如说,很多企业在采购的过程中,对这些大的、全国性的商品,或者称作“红线商品”、“全国联采商品”,全部由一个部门(例如大卖场的商品部)来进行采购。我们叫同采集部门,这部分商品大约占到30%~40%,剩下的在各自部门来做。
除了商品部和营运部以外,财务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扩展部,我们如果有工程的话,包括审计部等这些重要的管理部门,还依然是由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只有这两个非常专业的部门,才进行专业化的分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