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2015年12月27日,国务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举措获得最高立法机关的修法授权。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2019年3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正式发布,科创板配套规则进一步明晰。
2019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与《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2019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审系统上线,科创板正式开始接受企业申请。
截至2019年10月23日,共有166家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其中已受理9家,已问询64家,上市委会议通过6家,提交注册16家,有注册结果56家,其中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注册,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不予注册,中止1家,终止13家。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也是科创板承载的历史使命。
设立科创板着重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问题,但是,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给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途径,更为重大的意义在于为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发挥重要作用。这种“科技+金融”的模式为优质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金融资源,是资本与科技创新的有效结合,有助于实现国民经济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