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的合伙人,应当集体对公司经营业绩负责,要求每个合伙人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决策和行为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合伙人,适合采用目标责任制考核,其收入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挂钩。
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年为周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解与监控,并组织生产经营研讨会,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上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但如果是项目合伙制,由于推行一个新项目所需的时间较长,对项目合伙人的考核周期不宜以具体时间为限,可以按完成一个项目的周期的安排。
对于目标的考核,主要参考如下步骤:
第一,确定总体目标和执行各层的具体目标。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以计量。每一层次的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在组织总体目标的背景下,形成各自具体的目标。
第二,制订计划和业绩评价标准。目标确定以后,就要制订达到目标的具体计划,同时制订执行计划中的业绩评价标准。
第三,业绩评价在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对照设定的目标和业绩评价标准,对合伙人实现目标的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价。
第四,检查调整。通过业绩评价,合伙人找出了自己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目标之间的距离,必须分析这些差距的原因,并且通过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等手段,致力于缩小乃至消除上述差距,努力达到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