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关注目标公司成立、历次增资时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关注股权合法性及权利限制,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争议及潜在的股权纠纷,股权是否被设定了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是否被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或其他瑕疵。如涉及国有股权,则关注国有产权占有单位转让国有股权是否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的批准,是否履行了评估、审计、备案、挂牌交易等程序。如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则关注设立以来的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是否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有效批准,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效等。
在出资方面应重点审查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与数额,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情况,出资是否被抽逃、挪用;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权属有无争议,是否经评估作价,是否移交及过户;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类别、产权归属及权属证书,关注无形资产的剩余有效期、评估作价,是否移交及过户,有无出资争议,有无用于出资的有形、无形资产的权属争议,有无潜在出资诉讼或仲裁,是否被抵押、质押,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
审查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设立分公司情况,投资参股子公司情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投资控股子公司情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批文、变更登记情况;目标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情况等。
最近几年,由于公司法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实施认缴制,这导致全国大多数行业不再要求公司注册时对注册资本金进行验资,社会上也开始逐渐淡化对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注,而注册资本金对企业实力判断的影响力也逐年弱化。但认缴制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金可以不缴或抽逃,股东对目标公司投资资金的实缴金额仍然是对目标公司历史沿革调查的一个重要项目。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要调取公司工商档案,包括企业年报,并要求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出资的财务凭证,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另外,目标公司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还表现在对变更的决策上,律师需要对相应环节的决策文件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