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P.254)睡是睡不着了,因为我一早还要起来,赶去监狱让其他同伴获释。早上7点我赶到监狱。狱长已经接到电话通知,正在等着我。不到一个小时,狱方就释放了所有非暴力抵抗犯。协会主席和其他同胞也赶来相迎,我们一道从监狱赶到会场,召开第二次大会。当天和接下来的好几天,我们一边忙着庆祝,一边忙着做侨民的思想工作。过了一段时间,大家更清楚了和解协议意味着什么,但与此同时,误解也越来越深。上文已交代过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现在误解围绕的是我们给史沫兹将军写的信。针对这封信的各种反对之声让我感到非常为难,远远超过了斗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斗争期间,我们的困难都出在我们与对手的关系上,都很好克服,因为那时所有的内讧都被压下去了,或者是因为面临共同的危难变得无足轻重。可等到斗争结束,内部猜忌就再度粉墨登场:(P.255)每次我们以友好的方式解决完与对手之间的分歧,就有很多人随意地在鸡蛋里挑骨头。在民主的团体里,无论是谁提出问题,无论问题大小,都要对其做出满意的答复,这才符合民主之道。由应对朋友间各种误解、纠纷领悟到的教训极为宝贵,这是在与对手的斗争中怎么也学不到的。与对手斗智斗勇会让人极度兴奋、斗志昂扬,但与朋友产生误解或分歧却极为痛苦,因为朋友间本不该如此。可正是这种情况才最考验人的毅力。这也是我的经历,而我相信正是通过这些严峻的考验我才有了最大的精神收获。非暴力抵抗斗争仍在进行的时候,很多人并不真正懂得斗争的本质,但整个和解过程以及和解后的发展让他们彻底悟到何谓非暴力。最后坚决反对和解的只有帕坦人,其他人都没有受到影响。
很快,亚裔人士户籍管理员依照新的自愿安排准备签发登记证。在与非暴力抵抗者磋商之后,政府已彻底更改证件的格式。(P.256)
1908年2月10日上午,我们几位领导做好去办登记证的准备。我们已让侨团意识到,必须排除万难完成登记。领导们也一致认为应在登记日率先垂范,免得其他人不好意思,也为了考察办证官员接待是否有礼,约略留心各项安排是否妥当。
当我来到自己的办公室,——也是非暴力抵抗协会办公室,——我看到米尔·阿兰(Mir Alam)和其他几个人已在外面站着。米尔·阿兰是我的一位老客户,经常就自己各项业务征询我的意见。德兰士瓦很多帕坦人雇用劳工用稻草或椰壳纤维编垫子,然后以高价出售,米尔·阿兰做的就是这个生意。他身高六英尺,身形魁梧。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守在办公室门外不进去,看到我,他也不像往常那样主动和我打招呼。我和他打招呼,他才回的我。我的问候和往常一样,“您好啊!”记得他回了句“挺好的”,只是与往日不同的是,脸上毫无笑容。留意到他目光愤怒,(P.257)我觉得要出事,于是暗加小心,进了办公室。协会主席尤瑟夫·米安先生和其他几位朋友到后,我们就动身前往亚裔人管理办公室。米尔·阿兰和他的同伴就跟着我们。
登记办公室设在冯·布兰迪斯广场(Von Brandis Square),离我的办公室不到一英里,要穿过几条大马路才到。我们走到冯·布兰迪斯大街,再走三分钟就到登记办公室了。路过阿诺特和吉布森公司(Messrs Arnot & Gibson)的时候,米尔·阿兰突然冲上来问我:“你们这是去哪儿?”
“去办理登记证,按手印啊,”我答道,“要是你们一起去,我会先帮你们办证,但你们只用按两个大拇指的手印。办好你们的再办我自己的,不过我会按十个手印。”
我还没说完,后脑勺就狠狠地挨了一棍子。我只喊了一句“啊——,罗摩——”(意为:神啊!),就昏过去,人事不省。可是米尔·阿兰一群人继续对我拳打脚踢,尤瑟夫·米安和谭比·奈杜拦下几个,结果自己也成了攻击的对象。现场的骚动引来了一些过路的欧洲人。米尔·阿兰一伙儿想逃,(P.258)但被围观的欧洲人拿下。这时警察也赶来,将他们扣下来。我被人抬到吉布森先生的办公室。等我恢复知觉睁开眼,看到多克先生(Mr. Dork)俯身看着我,“您觉得怎样?”他问道。
“还好,”我答道,“就是牙齿和肋骨疼。米尔·阿兰呢?”
“警察把他和其他人都抓起来了。”
“得把他们放了。”
“行行行。但您这会儿还躺在生人的办公室里,嘴上脸上都破了。警察想送您去医院,不过如果您愿意到舍下,我太太和我会尽心照料您的。”
“好,就带我去您府上吧。请替我谢谢警察的好意,和他们说我更愿意去您那儿。”
亚裔登记处的切姆尼先生(Mr. Chamney)也赶到现场。大家用担架把我抬到好心的多克先生位于斯密斯街的住所,还请来一位医生。其间我对切姆尼先生说:“本来我是要去您办公室,提供十个手指的指纹,想头一个办好登记证,不料神另有安排。不过我希望您这会儿能马上把材料拿过来,让我登记。希望您不让别人抢在我头里登记。”(P.259)
“干吗这么着急啊?”切姆尼先生问我。“医生马上就到。请您还是卧床休养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给其他人签发证件,但会把您的名字列在办证人名单的第一位。”
“这不行,”我急了,“我发过誓,只要自己活着,只要神恩准,我就要第一个办证。所以还是请您马上把材料拿到这儿来。”
听我这么说,切姆尼先生就动身去拿材料了。
我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给检察总长发份电报,告知我不会以伤害罪起诉米尔·阿兰他们,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他们被起诉,还希望有我求情,能把他们都放出来。但是约翰内斯堡市的欧洲人也给检查总长去了一封信,强烈要求对伤人者严惩不贷。他们表示,无论甘地对这些罪犯的惩处有何意见,南非都容不下如此无法无天的行为。虽然甘地本人可能不愿采取任何措施,但此伤人事件发生在大马路上,而非私人场所,所以应被视为公然犯罪行为。有几名英国人还可以为此作证。应此呼吁,检察总长后来重新下令逮捕米尔·阿兰和他的一名同伴,两人被判处三个月苦役监禁。(P.260)不过法院并未传我出庭作证。
让我们还是先回到我的病房吧。切姆尼先生离开后,斯维茨医生(Dr. Thwaites)走了进来。他先检查了一下我的伤势,然后缝合好我脸上和上唇的伤口,再开了点药用来敷在我的肋骨上,还让我只进流食。我嘴上被缝了针,只得一言不发。最后医生说我的伤都不算重,一周后就可下床正常活动,只是在两个多月内必须注意,不要干重活。说完他就走了。
就这样,我无法开口说话,但手还是能动。于是我给侨团写了一封信,托协会主席送去登报。信的内容如下:
“在多克夫妇悉心照料下,我一切皆好,不日即可重返工作岗位。”
“那些伤我之人并非有意而为,他们实是误以为我所行之事不当,不得以方诉诸暴力。故我请求诸位勿对他们采取任何措施。”
“有鉴于伤我之人为穆斯林,印度教徒或甚感不快。但如此一来,(P.261)他们将愧对世人,愧对神灵。我虔心祈祷:唯愿我今日挥洒之热血让两派教众紧密团结。求神许我此愿。”
“无论是否遇袭,我的忠告始终不变:大多数亚裔人都应提供指纹。确因道义缘故而无法如此行事者,政府会予以豁免。我们若再得寸进尺,只会显得幼稚无理。”
“除了敬畏神,真正领悟非暴力抵抗真谛者无所畏惧。故头脑清醒的印度人不会因胆小怕事而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我们主动登记的前提下,政府已承诺废除《法令》。因此,全力协助政府,协助殖民地是每位正派印度人的神圣职责。”
切姆尼先生带来了材料,我强忍疼痛按上十指的指纹。当时我看到切姆尼先生的眼里泛着泪光。之前我总是对他严词以待,但那一刻我看到有的事会让人心肠变软。
读者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切花了不少时间。多克先生和他的贤妻急着让我安心静养,看到我挨了打还劳心费神,甚是心疼,(P.262)生怕有碍我的康复。所以他们打手势或用其他方法把所有人都从我床边赶走,叫我什么也别写,什么也别做,但我还是请他们让我先写好那篇登报的短文。为了让我卧床静养,多克夫妇让女儿奥丽芙唱歌给我听。那时奥丽芙还是个小姑娘呢,她唱了首我最喜欢的英文赞美诗《主引领慈爱之光》。多克先生看得欢喜,也就微笑着答应了我写短文的请求。他给奥丽芙打了个手势,让她站在门口,低声唱着赞美诗。行笔至此,当日场景浮现眼前,耳边也再次响起小奥丽芙悦耳的歌声。
在本章收笔之前,我还要回忆一段往事,尽管读者多半和我一样都认为本章很多内容无关宏旨,但这段回忆太珍贵,不能不提。我要说说多克一家对我的帮助。但我该从何说起呢?
当时46岁的约瑟夫·多克先生是名浸礼会牧师,先后在新西兰、南非传教。还在我这次挨打半年前,他第一次到我办公室,给我递了张名片。当时看到名片上的“牧师”头衔,我还以为他和其他神职人员一样,不是来劝我改信基督教,就是来劝我放弃斗争,或者趾高气扬地表达对我们运动的同情。(P.263)但多克先生进来后,不过寥寥数语就让我为自己的误判而暗自惭愧。我发现,他对关于我们运动的报道了如指掌。他对我说:“在你们的抗争中,请视我为友。我认为对你们尽力相助是我的宗教义务。从耶稣的一生我学到,人应当替他人分担痛苦,减轻他人肩上的重负。”就这样我们相识相知,彼此的情谊与日俱增。本书还会多次提到多克先生的大名,在描述多克一家对我无微不至的照料之前,很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一下多克先生。
多克一家人不分昼夜地照料我。我在他们家疗伤期间,那儿简直就成了商队驿站。印度人都涌到这里询问我的病情,等医生允许探病后,大家都跑来探望我,下至提着篮子满身尘土毕恭毕敬的小贩,上至德兰士瓦英属印度人协会主席。不管谁来,多克先生都在客厅热情款待,(P.264)一视同仁。我一日不走,多克一家就一直忙个不停,不是照顾我,就是招呼成百上千来探病的客人。连晚上多克先生也会两三次起夜,悄悄看看我情况如何。在如此热心好客的人家里,我丝毫未感到自己是个客人,就算是我至亲的人也不可能做得更好。
但大家可别认为多克先生如此公开支持印度人抗争和收留我,就没有任何压力。多克先生主持一家浸礼教会,生计有赖于英国教众捐助,然而教众们并非个个思想开明,他们基本上和其他欧洲人一样厌恶印度人。可多克先生丝毫不为所动。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曾与他讨论过这个敏感的问题。他的原话是:“我亲爱的朋友,您对耶稣的宗教怎么看?我自称为耶稣的谦卑追随者,因祂为了心中的信仰,为了对世人的大爱,欣然背负十字架。我公开支持你们的抗争,您担心我会因此受欧洲人惩罚,但我若全心渴望效仿耶稣,就必得如此。(P.265)而欧洲人若因此弃我而去,我也毫无怨言。确实,我的生计有赖于他们,但您切莫以为我是为了糊口才与他们打交道,也不要认为他们可以主宰我。我的主宰是上帝;他们不过是上帝全能意愿的手段。在我与他们的关系中,一条不成文的前提条件就是,他们不得干预我的信仰自由。所以请您别再为我担忧。在这场抗争中我选择与您比肩而立,并非是要施惠于印度人,而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已和主任牧师就此充分讨论过此事。我很和气地告之,如果他不赞同我与印度人的关系,可以批准我引退,另请高明。但主任牧师不但让我不要自寻烦恼,甚至还鼓励我。所以您也不要以为,欧洲人全都憎恨你们印度人。您可以不清楚有多少欧洲人在默默地同情你们的苦难,但您得承认,身处其中的我可是一清二楚的。”
听了他这么贴心的解释,我就再没提起此事。后来,非暴力抵抗运动结束之前,多克先生就在罗德西亚服侍期间过世了。浸礼会教徒在教堂集会哀悼,(P.266)还邀请包括卡查理亚先生和我在内的几位印度人出席,让我在追思会上致辞。
休养了大约十来天,我恢复得差不多了,已能自由走动,就向虔诚善良的多克一家辞行。分手之时,大家都是依依不舍,两下神伤。(P.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