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探索由“现象学悬置”开始,最后终止于胡塞尔所谓的“纯粹意识”这一“元现象”领域。该“元现象”一方面可以使我们在认识论上捐弃存在之前见而直逼“事物本身”;另一方面随着存在“在意识中消融”,又使人们得以在本体论上克服传统哲学中的主客二元之对峙而趋向主客为一、物我双泯的至极化境。因此,几乎所有的现象学家都无一例外地经由现象学而最终推出了主客、物我和解的“现象学一元论”理论。在胡塞尔那里,它表现为其意识的“意向性”理论;在海德格尔那里,它表现为其“此在”之“在世”的理论;在萨特那里,它表现为其“反思前的我思”理论;而在伽达默尔那里,该理论则是通过所谓的“视域交融”学说得以体现和说明的。无论这些现象学家的立论和表述方式是如何的不同,他们都从主客对立走向主客统一,都坚持客体乃人化、生命化之客体,“客体的深度实际上是我们自己的深度”(李普斯语)。故就其实质而言,现象学的最后归宿既不是立足于“真”也不是落脚于“善”的,而是趋向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美”的领域。
同理,在庄子的学说里,其经由对“成心”的坚执的破斥,一方面使我们可以“无照之照”地直接观照到神秘莫测的道体,另一方面同时又使我们得以涉身于一种境照双泯,彼我玄同的化境。这即是庄子所极力推崇的宏大深闳的哲学最高胜境。庄子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庄子·大宗师》)。对于庄子来说,超升于此胜境的人也即所谓的“真人”,而“真人”乃一物我、齐天人之“齐天大圣”也。
在这种至极的境界里,“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庄子·大宗师》)天与人已完全相契为一,天与人之间的区分已完全失去了意义。物我之对待、之坚执被所谓“善水者忘水,善舟者忘舟”所取代,被所谓合内外之道的“忘适之适”所取代:“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屦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庄子·达生》)实际上,这种“忘适之适”之化境也即庄子《养生主》篇中庖丁“以神遇而不以目视”之境。在庄子看来,庖丁解牛之所以“游刃有余”而“不见全牛”,并非由于技高一筹,乃在于其已超越物我之对待而使自己心与物会、神与物游。
因此,庄子笔下的真实世界是一业已审美化的“移情的世界”,或借用胡塞尔现象学的术语,乃一被自我意识所“激活”的泛灵论世界。在庄子的著作里,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大鹏,栩栩然的蝴蝶,十步一啄百步一饮的野鸡,悠然自得的游鱼,不夭于斤斧的山木都被赋予了人的意志和灵魂,而成为人生命的极富写意的象征。在庄子的著作里,人们不仅可以“以鸟养鸟”,而且还可以“观鱼之乐”,“以我观物”的“我—它”关系世界已让位于“以物观物”的“我—你”关系世界。庄子著作里这些极尽夸饰、极尽瑰丽、恢宏谲奇的拟人化描写,与其说是一种庄子的超现实主义的梦幻想象,不如说是以一种极其逼真的本质的直悟方式体现了其物我、天人合一这一哲学理想的所寄所托。
显然,庄子的学说并非如荀子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蔽于天而不知人”的学说。庄子之鼓吹“吾丧我”,并非是主张无视我的存在,而是旨在消解我与物之对待而重建物我的和谐。庄子之鼓吹“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也并非是主张唯天命的决定论,而是旨在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而趣向“天生人,人养天”、“天人不相胜”这一最高的哲学境界。若用西方哲学术语对其哲学性质的归属予以解码和定位的话,那么庄子哲学既非传统唯心主义也非传统唯物主义,而为一种存在主义式的自在与自为合一的“现象学一元论”的存在学说。
因此,庄子哲学不仅像存在主义一样代表着一种哲学上的激愤的抗议,抗议人生动的此在为种种抽象的理念所役,而且也像存在主义一样代表着一种生存论上的积极努力,努力克服工具理性社会人与自然“相刃相靡”所造成的双方疏远和离异,而使二者和好如初、情同手足。只有基于这一存在主义的视域,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庄子反对“机械”、“机事”、“机心”的用心之良苦,才能真正理解庄子鼓吹“不材之材”、“无用之用”言外无尽的深意。也就是说,庄子的种种倡导“自然无为”的主张并非完全取消人之自为性,而是像康德所推出的“无目的合目的性”那样,为了使人道率性自然地与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天道水乳交融,为了使人之生命如海德格尔所说诗意地栖居在世界之中。
故庄子实际上最早为我们人类推出了“生态乌托邦”这一社会理想。对于庄子来说,在这一理想社会里,随着惟“用”是问、惟“用”是从这一霸权话语的消解,人类不仅齐物我地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解,而且也将随之最终齐人我地摧毁横亘在我与他人之间的坚固屏障。这就把我们导向了庄子消解私有之坚执的所谓“大藏不藏”的极其宏伟的哲学理想:“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庄子·大宗师》)
这里的“藏天下于天下”、“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之旨,从某种意义上说,同于《礼运》篇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之旨。这不正表明庄学中并不乏那种儒学式的社会关怀的思想,不正表明庄子的学说不仅为人类“绿色运动”的思想前驱,而且经由语境的转换和放大,也不啻可以看作是今日“生态社会主义”学说的先声之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