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依据处罚或裁判认定的事实及上市规则,就是否触及退市进行审议。
(2)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交易所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后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发布相关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公司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公司可以在收到终止上市决定之后5个交易日内按照规定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