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奶牛保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健工作应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疾病的传入或发生,控制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并且为奶牛营造一个干燥、通风与舒适的环境。奶牛保健制度包括防疫卫生工作、奶牛免疫程序、兽医临床工作。

二、质量目标分解

表5-2质量目标分解

三、防疫卫生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

(2)牧场或生产区出入口,应设立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效消毒液,保证进

出人员及车辆做好消毒工作。

(3)外来人员未经经理或兽医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疾病流行期,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4)牧场新员工必须经健康检查,证实无结核病与其他传染性疾病。

(5)牧场员工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在场外治疗。

(6)牛舍、运动场每天要进行清洁,牛舍、运动场及周边环境每月要进行

2~3次大清洁、大消毒,并确保运动场、排水沟干净,无积水。每年春、夏、秋季要进行大范围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的活动,平时要采取经常性的各种措施灭虫,以降低虫害密度。遇有传染病威胁及终止流行时须进行紧急消毒,并做好记录。

(7)死亡牛只应交由病畜化制站剖检,当地无病畜化制站应做无害化处理。尸体接触之处和运送尸体后的车辆要做清洁及消毒工作。传染病的扑杀,应按当地兽医法令处理。

(8)当奶牛发生疑传染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报告并尽快加以确诊。

(9)当场内或场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烈性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和其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10)场内发生传染病后,除在疾病报表中如实填报外,当该次传染病终结后,应提出专题总结报告留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11)外来奶牛应坚持有法定单位的健康检验证明,并经隔离观察和检验,

确认无传染病时,方可并群饲养。

(12)严禁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牛和隔离封锁解除之前的健康牛。

(13)场内不准饲养其他畜禽,禁止将市场购买的活畜禽及其产品带入生产区。

四、奶牛免疫程序

(1)奶牛免疫计划由兽医主管领导依牛的传染病学、流行特点,结合本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奶牛的免疫程序,下达到各个相关部门执行。

(2) 兽医在注苗前要详细检查疫苗的质量情况,注意有无开封、破损、变质和超过有效期。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3)注射疫苗前,先做一小部分牛的安全试验,确认安全后才全面按规定要求注射。防注密度要达100%。

(4)对注射过的疫苗,保存样品,以便追溯疫苗的途径。

(5)必要时,抽取部分牛的血清到兽医防疫站或相关部门测定其抗体水平,验证免疫效果。

(6)常规免疫程序:

表5-3常规免疫程序

备注:①防疫计划可根据疫情或生产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②口蹄疫的免疫要根据奶牛血清中口蹄疫抗体水平的监测结果,必要时进行第三次免疫。

③有条件要对牛群接种IBR疫苗和BVDV疫苗。

(7)按国家、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防疫部门规定,接种其他防止奶牛传染病的疫苗。当牛群在受到某种传染病威胁时,应及时采取预防或紧急免疫,接种经农业部或兽医药政批准的生物制品。

五、兽医临床工作

(1)奶牛疾病防治主要放在兽医班。兽医应有明确的分工及职责范围,但

要相互协作,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记录与汇报。

(2)建立巡查制度。兽医应每天巡视牛舍,加强与生产管理员及员工的联

系,仔细观察牛只动态,及时诊治病牛。

(3)每天的治疗情况要有记录,并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次月5日前,应做好奶牛疾病统计月报表并上报公司。元月15日前,

应做好上年度奶牛疾病统计报表。

(5)必须按照乳房炎综合防治对奶牛乳房炎进行防治。

(6)每年对全场牛群进行1~2次功能性修蹄。兽医应及时诊治病蹄,并

填写治疗无效病牛的淘汰报告和死亡牛只的申请剖检报告,结合临床诊断及剖检资料分析、总结原因,提高诊治水平。

(7)严格按照接产规程,确保母牛和犊牛健康。

六、职责分配

(1)管理层负责编制奶牛保健计划和奶牛保健操作程序。

(2)饲养班负责饲料质量的监控、搭配、使用。

(3)饲养班负责牛舍环境卫生、奶牛健康状况的监测,同时必须做好奶牛

疾病的治疗护理工作。

(4)繁殖班必须做好防流保胎工作。

(5)防疫班负责奶牛疫病的检疫和疫苗防注工作。防疫小组由技术主管、

防疫班长、饲养班长、繁殖组长组成。

(6)药房做好药物、器械的储备、供应。

七、操作程序

(1)奶牛保健工作主要有:防疫卫生工作、免疫与检疫工作和兽医临床工作。各部门可以从奶牛保健制度获知相应的要求。

(2)管理层制订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要点及特性。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奶牛保健制度进行操作及监控,当发现失控时,应立即报告班长和生产主管,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各部门必须对各个阶段的奶牛进行保健,当发现奶牛健康出现异常时,立即报告班长或兽医进行诊断并把该牛调到病牛舍进行治疗。

(4)保健过程的确认依据

a.防疫卫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畜禽防疫卫生条例和本公司制订的防疫卫生条例。

b.免疫与检疫:根据上级检疫部门的安排和本公司制订的奶牛免疫程序进行。

c.兽医临床:兽医、卫生员的工作制度和奶牛健康状况出现异常。

八、标识

(1)范围:挤奶牛。

(2)方法:用抗生素的牛必须在牛颈部绑上乳房炎标记绳作为记号。

(3)处置:奶牛的更新和淘汰按《奶牛淘汰管理作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