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直营+加盟”双轮驱动 

从县级市场、地级市场到省会市场,数年沉淀下来,从选址、采购到运营,兴盛已经形成“便利超市”这个零售业态自己的标准与流程。很多黄金位置被公司以直营形式租赁开店,集群专家操盘保证了普遍赢利。如何把兴盛真正做大,是摆在高层面前的战略问题,通过对7-11等同行的考察研究,“店铺复制与品牌授权”的加盟模式成为不二的选择。
  血缘加地缘的加盟关系朋友、亲戚、老乡至今还是兴盛加盟店老板的主流,特别是益阳南县籍人。“血缘与地缘”构成国人天然的信任情结,特别是先期加盟店的老板会陆续介绍自己的朋友共同加入这个生意。还有一个大环境的背景条件,就是很多农村人年轻时候出去打工,到了30岁左右就有回乡创业的计划。一家便利超市门店20万~30万的投资门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大障碍。在正式合作之前,公司都会安排加盟者到直营店或者方便的店从营业员做起,亲身体验一段时间,获得一手经验,保证新加盟店可以迅速正常营业。
  除了在企业官方网站做一些业务说明,兴盛几乎不投放广告,加盟商大都来源于合作客户的口碑宣传,新客户都来自已经加盟的兴盛店店主自发介绍。兴盛的底气与原则来自两个古朴的道理:一是只有自己做好的事情才会让别人做,加盟店的销售做不好,我做给你看,直到教会你为止;二是每一个人身后都站着250个人,兴盛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合作伙伴,他们就会主动介绍自己圈子的朋友来做这个生意。
  关于加盟店的商品自行采购权力,最初兴盛几位创始人在创建连锁加盟模式的时候,针对是否给加盟店“自采权”,出现了不种声音:
  一种意见是严禁加盟店外采商品。从公司的赢利模式来看,加盟费的利润贡献是最高的,但它却是“一锤子买卖”。企业还是要通过商品配送的利润和配送费来实现长期赢利,要提高商品配送量最好的方式是绝对控制门店的商品采购渠道。此举也可确保连锁店在形象、商品结构、陈列布局上实现高度统一(目前的服装、鞋类连锁加盟就是严禁加盟店外采商品)的最佳方式。
  另一种意见是开放部分商品的“自采权”。通过品类限制和最低进货量的要求,开放部分商品的“自采权”。比如酒和日化类商品,市场上假货很多,绝不能让门店在外采购。同时,在加盟合同上约定门店每月在公司的最低进货量,一旦在公司进货量低于这个标准,公司有权力取消加盟。
  当两种意见争论不休时,兴盛掌门人岳立华先生石破天惊地道出他的决定:完全开放加盟店自采权,哪怕门店不在公司采购一分钱的商品!此项规定写入公司章程永远不变。
  兴盛开放加盟店自采权的理由是什么?
(1)兴盛的定位是“便利超市”而非“便利店”。便利超市指既拥有便利店贴近社区、服务消费者的便捷性,又同时拥有标准超市完整的商品结构。便利超市这一特殊的零售业态除了要求高标准的门店选址之外,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商圈实现商品结构的差异化。通俗说就是“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采购什么”。开放的商品自采权,使兴盛加盟店拥有了“野草”般的生命力,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中肆意汲取营养,实现了6年的野蛮成长。
(2)连锁超市行业的采购部门因手上掌握着大量订单而“拥兵自重”,一向是滋生惰性和腐败的土壤。然而,开放了加盟店自采权的兴盛营运部却像非洲草原上的羚羊,每天必须快速地奔跑。因为,一旦他们的商品和配送服务不能保持优势,加盟店就有可能转而将订单交给批发市场!“物竞天择,优胜劣汰”。6年的“羚羊式奔跑”跑出了中国连锁超市行业第一家“从供应商到加盟店,百分百现金采购,无账期”的营采(供应链)模式,跑出了“现金流三天周转一次,商品库存不超过七天”的“兴盛现象”,一度引发国内很多便利连锁企业的追捧和研究。
(3)在“完全开放加盟店商品自采权”的政策指导下,兴盛的培训教材中有这样一句话“当一个顾客询问某种商品5次,你可以考虑是否采购此商品;但若5个顾客询问某种商品1次,你必须进货”;“你的顾客登记本必须时刻放在收银机旁,以便随时记录顾客对商品的需求”。高度满足顾客需求和全方位的服务让兴盛的单店营业额远远超过同行的20%~40%,最高坪效达到55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