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哪些公司适合推行合伙制?

现在合伙制很流行,很多创业者说自己也准备推行合伙制,首先要确认你的公司是什么类型的,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推行合伙制,一般以下三类比较适合采用合伙制。

第一类,投资、咨询等专业性强、知识密集型行业企业。它们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①采用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②知识所有者独占控制权与剩余收益中的至少一项;
③为所有证券市场所不容。
典型企业有高盛(上市前),大部分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推行了合伙制。
第二类,在创业阶段需大量引进资本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它们的特点有:
①比较多采用“公司制+特殊架构”的组织形式;
②合伙人团队通过特殊机制掌握控制权(比如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
③通过资本入股享受收益。
典型企业包括阿里巴巴(合伙人委员会)、谷歌(AB股架构)等,都是采用的合伙制。
第三类,高速发展阶段需大量引进人才,或者在转型期需要留住人才的传统企业。它们的特点有:
①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管理模式;
②多由合伙人团队通过资本入股分担风险,享受相应收益;
③强调平等、分享等合伙文化。
典型企业有万科地产、海尔集团、永辉超市、复星集团、高盛(上市后)等。

如果你的企业是属于以下两类企业,就不适合采用合伙人制。
第一类是国企不适用合伙人制度,如果拿出净利润或超额利润的一

部分来给员工分红,是被法律禁止的,因为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除非国资委认可并同意。这些规定普遍适用于非上市的国企。
第二类是发展遇到天花板的企业或无增量企业不适用合伙人制,企业处于衰退期,前途暗淡,这时企业应考虑的是转型或关闭。此时企业如果还推出合伙人制,一是转嫁经营风险,纯属“耍流氓”;二是员工也不会买单。

懂得了推行合伙制的企业类型与阶段,那我们就要对合伙人进行科学而准确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