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以法驭人

我专门提炼一节“以法驭人”放在本章首节,是因为在驭臣上韩非子虽然尚术,但不能把韩非子视为一个权术家,他是一个法术家,法在术前,法为术本。若抛开法专意取言术,一入手就偏离了韩非子本旨。

1.​ 以法为本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译:懂法术的人作为人臣,能够献上他的法理之言,对上阐明君主的法令,对下控制奸臣,以此尊崇君主,安定国家。

人臣以能明法困奸、尊主安国为其本分,法是人臣尽事的纲领。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译:是以法理之言能够呈献在君主面前,而赏罚就一定会在以后实现。君主如能清楚了解法治的策略,又不迁就世俗的言论,就能遵循名实确定是非,靠比较验证来审察他的主张和意见了。

信赏必罚、循名责实、参验审言,这都是用法的基本原则。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译文:因此左右近侍宠幸之臣,就会知道弄虚作假、诈骗取巧是不会得到安全的。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译文:百官也会知道作奸谋利是不可能得到安生的。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法治严明,近侍、百官权衡利益得失,就会自律。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出自《奸劫弑臣》)

安危的情形如此明确,左右怎能用不实之词来迷惑君主,而百官又怎敢用贪心去搜刮百姓呢?因而人臣能够表达他的忠诚而不去蒙蔽君主,臣下也就能安分守职而没有怨恨了。这就是管仲之所以把齐国治理得那么富足,而商鞅之所以把秦国治理得那么强大的原因。

【解评】:

韩非子驭臣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人,核心手段是循名责实、信赏必罚。在防范奸臣方面,韩非子的思路亦不出此窠臼,即其所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从全书来看,这已有些“韩生常谈”的味道。相对而言,韩非子分析为什么循名责实、信赏必罚能够实现驭臣时的论述更有意思。他模拟了左右近习之臣、百官之吏在面对循名责实、信赏必罚时的心理活动,从而当事人自己会得出结论:去私尽忠、方正奉法才能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正与我所言的“人们通过利害计算选择自己的博弈策略”异曲同工。其实关乎人性的道理讲到这里,也就讲尽了。

传统上人们喜欢用“性恶”作为与“性善”相对的词汇,我却觉得“性利”一词比“性恶”更好。韩非子也没有用过“性恶”一词,他用的是“人性自为“,强调的是“性随利走”;我所言“人们通过利害计算选择自己的博弈策略”,亦是这个意思。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君主不可依恃臣民爱自己而自律,而是要依靠使他们不得不自律的办法,否则自己就危险了。让他们不得不自律的办法,就是法制。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

君臣无骨肉之亲,唯有让正直奉公的可以得到利益,他们才会尽心尽力来侍奉君主;正直奉公的不可能得到安生,那臣下就会徇私舞弊而犯上。圣明的君主了解这种情况,所以就设下刑罚和奖赏的条令向天下公布。只要赏罚之法令颁布,人君不必用口去教导百官,不必用目去察奸邪之人,而国家就已经安定了。

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做人君的,眼睛不必像离朱那样才算明亮,耳朵不必像师旷那样才算聪慧。只用眼睛观察事物,只凭眼睛如果不运用法术,亲眼看到才算看清,看到的就太少了,这不是不受蒙蔽的办法。只凭耳朵听取情况而不凭借权势,而要等亲耳听到才算数,那听到的也太少了,这并不是不受欺骗的办法。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圣明的君主,使天下不得不为自己所观,使天下不得不为己所听。所以身在深宫,而他的光明却照亮四海之内,使天下不能蒙蔽不能欺诈,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愚昧混乱之路被废除了,聪明之权势振兴起来了。所以善于运用权势的国家就可以得到安全,不知道依权势的国家就会垂危。

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出自《奸劫弑臣》)

古时秦国的风习,君臣都不执行公法而用私情,因而国家混乱、兵力弱小而君主卑微。商鞅劝说秦孝公变法、革新风俗而使臣民奉公守法,奖赏告发隐私,压抑工商游民而优惠农业生产。当此之时,秦国百姓习惯于旧有的风气,认为有罪也可以得到豁免,没有功劳也可以得到尊贵显荣,因而轻易触犯新法。于是对触犯新法的诛罚加重而且坚决,对告密的奖赏优惠而且信实,所以奸邪罪犯没有不被抓获的,被惩办的就多了,百姓痛恨埋怨而且人们的指责每天都可以听到。秦孝公并不理睬,终于推行了商鞅之法。百姓后来才知道有罪肯定要被惩治,而告发隐私奸邪的人就多了,所以百姓也就没有谁再敢犯法的了,刑罚也就没有什么可施行的了。因而国家太平而兵力强盛,土地辽阔而君主尊显。其所以能够如此,就是对隐瞒罪行的刑罚严重而对告发的奖赏优厚的缘故。这也就是使天下臣民一定要为我观看、要为我探听的办法。最高的治国法术已经明确了,然而世上读死书的人并不了解这个道理。

【解】:

韩非子认为,从境界上驭臣追求的是主动性而非被动性。所谓主动性,即“使人不得不爱我”;所谓被动性,即“不恃人之以爱为我”。如何实现驭臣的主动性呢?

韩非子再次强调了人性的趋利性,重申了“人们的行为取决于利害计算”,如果正直之道有利于我,我就行正直之道,如果正直之道不利于我,我就以奸术对付领导。所以,英明的领导会利用人性的趋利性,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即通过制定规则,来影响人们的利害计算,人们跟着规则走,也就是为我所驭了。借助规则影响人们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间接干预。依靠自己个人的而从模板,通过自己的亲口教化、亲眼察奸来实现治理,可谓之直接干预;通过设立规则,让人们依据规则进行利害计算,进而选择我所期望他们采取的措施,可谓之间接干预。直接干预的局限性很大,一个人力量毕竟有限,而间接干预的实质则是通过规则造成了一种恢恢然的势,势之所罩,尽在我的掌控中。

若做到“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就要设计出使人不得不遵从的规则,若要设计出使人不得不遵从的规则,就要能够依据形势找出人们的利益所在、好恶所在,然后以人们的利益、好恶为杠杆,撬动他们的行为按照我的期望展开。实际上,这就相当于先定位“客户需求”,需求找准了,规则才有标的。当然,信赏必罚也是必须的,有赏罚规则才能有效,势才能形成。

2.​ 恃法不恃忠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译:国家的安定和强大来自依法办事,国家的衰弱和动乱来自枉法办。君明于此,则正赏罚而非仁下也。译:就要公正地实行赏罚而不对下面讲仁爱。爵禄生于功,诛罚生于罪,译:爵位和俸禄来自功劳,杀戮和惩罚来自罪行。臣明于此,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译:君主明白不讲仁爱的道理,臣子明白不讲私忠的道理,就可以称王天下了。(出自《外储说右下》)

韩非子认为,最高明的君主追求的不是臣子忠君,而是忠法。要让臣子忠法,就要实施公正的赏罚。

故事1:秦昭王有病

秦昭王生病,每个里的百姓都买牛祭神,家家为他祈祷。公孙述出门看见这种情形,入宫祝贺昭王说:“百姓都已在买牛为您祈祷。”昭王派人查问,果有这回事。昭王说:“罚他们每人出两副甲。没有命令而擅自祈祷,这是爱我。他们爱我,我如果也改变法令,用同样的心去爱他们,这样法就立不起来;法立不起来,是乱国亡身之道。不如每人罚两副甲,重新跟他们搞好国家的治理。”

另一种说法:秦昭王生病,百姓为他祈祷;病好后,百姓杀牛向神还愿。侍从官阎遏、公孙衍出门看见了,说:“现在不是祭土地神和腊祭的时候,为什么要杀牛祭袍呢?”他们感到奇怪,就问百姓。百姓说;“国君生病,我们为他祈祷;现在他病好了,我们杀牛向神还愿。”阎遏、公孙衍很高兴,晋见昭王拜贺道:“您胜过尧、舜了。”昭王吃惊地说:“此话怎说?”他们答说:“尧和舜,还没到百姓为他们祈祷的地步。现在大王生病,百姓用牛许愿;大王病愈,百姓杀牛还愿。所以我们私下认为大王是胜过尧和舜了。”于是昭王派人查问,看是哪个里这样干的,要罚该里的里正和伍老各出两副甲。阎遏、公孙衍惭愧得不敢吭声。过了几个月,昭王饮酒正痛快时,阎遏、公孙衍对昭王说:“前段时间我们私下以为大王胜过尧和舜,并非胆敢故意讨好。尧和舜生病,百姓还不至于为他们祈祷;现在大王生病,百姓用牛许愿,大王病愈,百姓杀牛还愿。现在竟然罚那个里的里正和伍老各出两副甲,我们私下深感奇怪。”昭王说:“你们为什么不懂这些?那些百姓为我所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爱他们,他们就为我所用,而是因为我有权势,他们才为我所用。我放弃了权势和他们相互交结,那样的话,我偶然不爱他们,他们马上就不为我所用了。所以,终归是应该摒弃仁爱的做法。”

【解】:

君主最在乎的不是你们用自己的方式爱他,而是你们能做他希望的事。君主最希望做的事已经以法的方式存在了,你们要做的就是忠法,而不是忠君。

故事2:秦昭王拒赈

秦国遇到严重饥荒,应侯请求说:“五苑的草木植物,蔬菜、栋树果、枣子、栗子,足以养活百姓,请您开放了。”秦昭王说:“我们秦国的法令,是让百姓有功受赏,有罪受罚。现在如果开放五苑的蔬菜瓜果,却是不论有功无功都要让百姓受到赏赐。不论有功无功都让百姓受到赏赐,那是使国家混乱的做法。开放五苑而使国家混乱,不如不给瓜果蔬菜而使国家太平。”

关于秦昭王回答的另一种说法是:“如果命令开放五苑的瓜果蔬菜,倒也足以养活百姓,但却会使有功的人和无功的人相互争夺。与其让他们活着而使国家混乱,不如让他们死掉而使国家安定,你们还是放弃自己的主张吧!”

【评】:天灾属于特殊情况,这个故事中秦昭王做法不当。

故事3:田鲔教子

田鲔教育儿子田章说:“你要想自己得到好处,首先要使你的君主得到好处;你要想使家庭富有,首先要使你的国家富有。”

 另一种说法:田鲔教育儿子田章说:“君主售爵位给臣子,臣子出售智力给君主。所以说只能自己依靠自己,不能依靠别人。”

【解】:田鲔所讲,其实是英明君主最在乎的。照田鲔说的去做,就是忠法。

故事4:公仪休拒鱼

公仪休担任鲁相。他爱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买鱼进献给他。公仪休不收,他弟弟规劝说:“您爱吃鱼,却不收鱼,为什么?”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收。假如收了,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将违背法令;违背法令就会罢免相位。这样一来,我即使爱吃鱼,他们也不一定再给我鱼,我也不能自己再搞到鱼。假使不收鱼,因而不被免相,尽管再爱吃鱼,我也能够经常自己搞到鱼。”这是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相助,不如自己帮助自己的道理。

【解】:

公仪休基于法律这个“参数”去计算个人利害得失,进行选择合适的行为,忠法而已。明主所求,应是大臣人人如公仪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