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禹:这里其实就涉及另一个命题: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真正劣后型的,即又出钱又出力的事业合伙人,其实在逻辑上他应该先接受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训练和洗礼。
彭剑锋: 但现实的情况是,真正能既出得起钱又能出力的合伙人,往往是实现了财富自由的人。就像小米当初的八个合伙人,都是成功人士,做小米是出于一起做成一件别人都没有做过的事的愿望,而不仅仅是追求财富。实现了财富自由以后,很多人出得起钱,但他不想出力了;而没有实现财富自由的人,只能是出力。以我的观察,在职业经理人层面搞合伙制,一般是不太愿意共担风险的,即使他出得起那份钱,从心理层面、观念层面他也不太愿意去共担风险。因为他依靠人力资本,风险低、收入高,为什么要像企业家那样去承担无限风险?
所以在合伙制里,最难的还是资本风险的共担,而不是共享。我认为,推行“新合伙制”,其实是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没有企业家精神就没有合伙人制度,这个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来。
周禹:对,合伙人精神就是企业家精神,合伙人组织就是企业家联盟。
彭剑锋:没有企业家精神,就没有合伙人制度;没有敢冒风险,共担责任的精神,你就不应该参与,你也就不能共享。周禹刚才提出的三个“共”,看来还是应该把“共担”放在前面,共担、共创、共享。具备共担风险的意识,才能合伙共同创造,最后才是共享。
有风险偏好的人才能成为合伙人,有风险偏好的人就是企业家。所以应该呼吁,没有敢担风险的勇气和能力,没有企业家精神,就别想成为合伙人。当好职业经理人就得了,因为职业经理人只出力不出钱,当然也不要谋求超额回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