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间接网络效应与互补性资产

研究平台经济的所有学者都认为,间接网络效应与互补性资产是影响厂商组织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互补性经济概念的核心是基于英国经济学家弗朗西斯·伊西德罗·埃奇沃思(Edgeworth, 1881/1925)1139提出的经济怎样达到资源配置最佳或最优状态时,两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状态:一个变量的边际价值(marginal value)随着另一个变量的增加而增加。通俗地说,埃奇沃思互补(Edgeworth complementarity)说明,有了互补性,上升的潮汐(rising tide)可以举起许多船。埃奇沃思用同一条无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表示两种不同商品的组合给消费者带来相同的满足,不同的无差异曲线则代表不同的满足程度。他用无差异曲线来解释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实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均衡,得出了埃奇沃思互补的结论。

我们认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互补性:

一是独特的互补性。其严格的定义是“没有B,A就没有功能”,其中A和B可以是特定的产品、资产或活动(Hart & Moore, 1990)1140。更流行的说法是A的值,用B(与B’相反)最大化。可以看出,哈特和摩尔(Hart & Moore,1990)严格的互补性定义意味着A和B这两种资产是不能单独成为产品、资产或活动的,除非它们被一起使用,这使得协调这两种资产的投资至关重要,以使投资的边际收益最大化。独特的互补性可以是单向的:活动或组成部分A需要特定资产的活动或组成部分B,但反之亦然;也可以是双向的,A和B都需要对方,这就是戴维·蒂斯(Teece,1986)1141所说的共同专业化(co-specialization)理念的基础。

二是指互补性是超模化(supermodular)或“埃奇沃思”互补(Edgeworth complementarity)。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和约翰·罗伯茨(Milgrom and Roberts,1990)1142在美国经济学家唐纳德·托普基斯(Topkis,1978;11431998)1144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埃奇沃思”互补发展为超模化,其含义可以概括为“更多的A使B更有价值”,其中A和B是两种不同的产品、资产或活动,它们在生产和消费中都存在。1145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Milgrom and Roberts,1994: 6)1146注意到“一组活动是埃奇沃思互补(Edgeworth complementarity),如果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子集做得更多,就增加了剩余活动中任何一个子集做得更多的回报。”在生产中的超模性(supermodularity)表现在,当A和B的协调投资产生的回报高于未协调的等价物,或产生的成本低于A和B的独立投资的成本之和时,超模效应就出现了(Arora & Gambardella, 1990;1147Cassiman & Veugelers, 2006;1148Lee et al.2010)1149。在消费中的超模性,通常与埃奇沃思互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的基础(Farrell & Saloner, 1985;1150Parker & Van Alstyne, 2005)1151,可以是单向或双向的。这些不同类型的互补性也可以共存1152。

例如,在操作系统平台/应用程序生态系统中,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平台具有独特的互补性,即应用程序没有操作系统就无法运行(独特的互补性,单向的,因为操作系统没有大多数应用程序运行);以及超模互补性,因为应用程序的存在增加了操作系统的价值,并且(可能)还有操作系统安装的广度增加了应用程序的价值(Jacobides et al.2018)1153。

互补性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这个概念最早来自于美国经济学家戴维·蒂斯(Teece, 1986)1154的《从技术创新中获利》这篇经典论文。蒂斯认为,创新者从技术创新中获得多少经济利益,不仅取决于它是否创造核心技术知识,还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独占核心技术知识,以及它拥有、建设或控制互补性资产的能力。所谓的互补性资产泛指除技术创新所包含的核心技术知识之外,技术创新商业成功或从技术创新中获取经济利益必须使用的其他能力或资源,如制造、分销渠道、服务、品牌、辅助技术等。蒂斯(Teece,2018:17)1155指出:“互补的文献既混乱又复杂。”蒂斯引述了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Samuelson, 1974:1255)1156的一句名言:“现在是重新审视互补性的现代性概念的时候了……这是经济学文献和数量经济学家的古老关注点:最简单的事情往往是最复杂的,我们予以充分地理解。”

戴维·蒂斯(Teece,1986)1157将互补性资产分为通用性互补性资产(generic complementary assets)、专业化互补性资产(specialized complementary assets)和共同专业化互补性资产(co-specialized complementary assets)。蒂斯(Teece,2006)1158进一步发展了互补性资产与共同专业化的概念,他强调指出,对厂商组织而言,产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成功,离不开互补性资产的支持。当厂商组织拥有互补性专业化资产时,实现商业化创新往往能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在较弱的知识产权和价值专属性较弱的制度安排下,互补性资产也成为巩固企业独享创新收益的关键,对产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成功,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认为,互补性资产的经济学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们改善和支持平台倡导者的专属性能力,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互补性技术,许多产品和服务根本无法得到开发和推出。尽管有人争辩说交易成本经济学(TCE)也关注互补性,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人们可以使用C而不是B来替代非专业化的活动和组件,尽管效率较低,结果仍然是功能性的。由此可以看出,对效率和特殊性风险之间的权衡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础。我们认为,交易成本经济学关注的是因资产专用性而产生的独特互补性,这本身只是一种管理选择,属于需要选择适当的治理机制来防范随之而来的道德与行为风险问题(Argyres & Zenger, 2012;1159Williamson, 1985)1160。我们强调,在需求端和用户使用中可能存在独特的互补性,即消费者需要“组装”和协同不同的互补品组件。交易成本经济学只研究资产专用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独特互补性,强调产业整合的重要作用,而忽视需求端和用户使用中的独特互补性。

戴维·蒂斯(Teece,1986)1161观察到,互补性也可能是一般性的(general),这实质上是独特的互补性。例如,一个复杂的价值主张或创新可能需要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但该商品或服务可能是通用的,或是标准化的,这就足以让厂商组织利用它,而不必担心治理结构或挪用风险。美国达特茅斯大学埃莫斯·塔克工商管理学院(Amos Tuck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教授康斯坦斯·赫尔法特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马文·利伯曼(Helfat & Lieberman,2002)1162详细研究并论证了通用互补品(generic complements)的使用,认为通用互补品有助于促进生产,同时防范合同风险,这是厂商组织常用的一种重要通用方法,通用互补品同样也适用于生态系统分析。这意味着这种互补性不会引起厂商组织经营上的特殊问题,即在生产和消费链上应用程序之间更具可替换性资产,在本质上是通用的。因此,通用互补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Adner, 2017)1163。换言之,这种互补的一般性质意味着经济行为体之间不需要以特定方式进行协调,即不需要创建特定的对齐结构。虽然消费者通过将这些要素组合成一个“产品系统”来获得效用,但生产者之间并不需要通过特定的对齐结构来协调其投资,以实现价值获取。因此,消费者可以在市场上单独购买,并自行进行组合(Jacobides et al.2018)1164。

美国管理学家戴尔和辛格(Dyer & Singh,1998)1165认为,商业生态系统(business ecosystem)的首要问题是识别必要的外部互补性战略资源。但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使不同厂商的构建互补性资产方面出现差异:一是因厂商过去与其他厂商结盟的经验差异;二是因为厂商内部搜索和评价能力差异;三是由于厂商在社会/经济网络中的不同地位,获得有关潜在伙伴信息的能力有差异,厂商识别出潜在伙伴和评价互补性资源的能力会有差异。

我们认为,在平台经济条件下,互补性资产是指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专用性资产,是平台型企业建立的已有平台经营能力时做出的不可还原性的投资,它必须与特定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联系时才具有价值。麦金太尔和斯里尼瓦桑(Mcintyre and Srinivasan,2017)1166认为,在许多行业,如社交网络和视频游戏,消费者更看重网络平台拥有的大量其他用户和各种互补性产品。这种“网络效应”为平台型企业提供了有利可图的机会,这些企业可以利用这些动态来创建占主导地位的技术平台。阿德纳和卡普尔(Adner and Kapoor, 2010)1167发现,当上游互补者对平台生态系统健康产生影响时,上游互补者的作用不同于下游互补者的作用。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生产中居于上游的主导地位厂商的独特互补性与在下游消费中占主导地位的埃奇沃思互补性/超模互补性的根本不同作用造成的。

平台型企业的出现,推动了产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网络平台市场上超越技术创新的传统厂商,强调了关键资源从技术创新转变为到互补性资产。但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和海因(Stieglitz & Heine,2007)1168认为,互补性资产对创新商业化的保护作用止于模块创新阶段,激进创新需要新资源和/或重新调整互补性行为。

我们发现,互补性资产与间接网络效应直接有关。间接网络效应指的是“当某种产品的使用者增加时,它的互补品会更加丰富,价格会更低”(Katz & Shapiro,1985)1169。在我们看来,间接网络效应主要来自于基础性产品与互补性产品之间、平台架构和互补性要素之间在技术上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导致了产品需求上和平台商业模式实现上的相互依赖性。这种依赖性使基础性产品和互补性产品、平台架构和互补性要素都无法单独为消费者和用户带来效用。在存在间接网络效应的情况下,用户从某种基础性产品中所能获得的效用依赖于该产品的互补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平台架构功能的实现依赖于互补性要素的功能、数量和质量。而另一方面,基础性产品的销售量越大,则与之配套的互补性产品的需求就越大,互补性产品的种类就越多,对用户需求的满足就越充分,用户使用该基础产品所获得的效用就越大;基础性产品的销售量越大,则与之配套的互补性要素提供的能力要素越全面、数量越多和质量越好,则平台对用户需求的满足就越充分。卡茨和夏皮罗(Katz & Shapiro,1994)1170把这种基础性产品与互补性产品之间的关系称为硬件——软件范式(hardware-software paradigm),基础产品被称为硬件,而互补性产品则被称为软件。硬件产品的用户基础增加,会要求厂商提供种类更多、质量更高的软件,从而使硬件购买者获得更高的效用。

我们强调,网络效应对平台生态系统的竞争优势而言,仅仅是外生性变量,它不是决定平台生态系统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这就是许多平台型企业虽然获得了流量和网络效应,赚得了口碑却无法盈利,一旦取消对用户的补贴和优惠,平台经营就陷入困境;而平台架构和嵌入其上的互补性资源和要素才是平台生态系统竞争优势的内生性变量,是决定平台生态系统竞争优势的核心所在。这些资源和要素深深地嵌入平台架构之中,是一系列独特资源的组合,具有极强的独特性和异质性(Wernerfelt, 1984)1171,具备了有价值的、稀少的、不易模仿的、不易被替代的(valueable, rare, imimate, nonsubstutitue,VRIN)的特性,是平台生态系统内生性的竞争优势。平台领导或平台倡导者连接和控制的这些独特资源是平台生态系统赢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而连接和控制能力则是平台领导最重要的资源(Barney,1991)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