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论证明,是欧洲中世纪出现的影响极大的证明神存在的证明,由圣托马斯提出。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著名神学家,著有《神学大全》等)的五路证明,是欧洲中世纪神学中,用现象论证明方法证明上帝存在的最大代表。五路证明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根据运动观念,凡事物皆运动,事物的运动必有其推动者,且此推动者非事物自身。如果推动者为事物自身,则该事物既是潜能,又是现实,而这是矛盾,乃不可能。比如,手杖没有人手的推动,就不会摆动。由此追溯,必有不受他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它自身不动而推动万物运动。追溯万物的推动者,不能无限追溯,没有止境。因为如果没有第一推动者,也就不会有任何其他推动者。事物运动的第一推动者,即是上帝。
第二,根据因果观念,凡事物均有其原因(动力因),而且事物的原因非事物自身。如果事物的原因是事物自身,那么,此事物必先此事物自身而存在,而这是不可能的。由此追溯,必有第一原因。对事物原因的追溯,也不能无限进行,因为如果没有第一原因,也就不会有最终的和中间的动力因。事物的第一原因,即是上帝。
第三,根据偶然性和必然性观念,宇宙中某些事物有生灭,既存在又不存在,故它们有偶然性;这些偶然物之所以存在或不存在,有非根源于偶然物本身的必然物作为自己存在的根据。如果没有必然物支持,所有偶然物都会不存在,那么就会有无任何物存在的时候;但现在事实上就有事物存在,这充分说明,事物的存在必然是受到其它某物的影响,故“偶然物没有必然物支持”的假设,显然非真。因此,宇宙中必然存在某种必然物,偶然物以非自身的必然物作为存在或不存在的根据。由此追溯,必须设定某物本身就是必然的,其必然性就来源于其自身,且为他物必然的原因。从偶然物追溯必然物,也不能无限进行,因为如果没有终极的必然物存在,则其它中级的必然物为不可能。支持着诸多偶然物存在的终极必然物,即是上帝。
第四,人类已经发现,事物有不同的等级,所有事物均有程度不同的优越、真实、尊贵等性质;而且,事物之间性质程度不同的差别,和事物接近某种程度最高的特定性质成比例。比如,当一物接近某种最高程度的热的时候,我们便称之为比较热的东西。以此类推,便有不热的东西、温热的东西、比较热的东西、很热的东西、最热的东西等等。这些东西,以“热”的程度不同,而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等级的划分标准,来源于“热”概念所规定的“热”本质。越接近“热”本质的事物,在以“热”性为标准而形成的事物等级序列中,就越占据着较高的地位。
由此可知,世界上必然存在着各种性质方面都是程度最高(最真实、最美好、最崇高等)者,因此也必然存在着占据最高存在等级的事物,因为真实性等与存在有内在联系412,它们是所有此类较低级事物的原因。如最高程度的热是所有较低程度热的事物的原因等。由此追溯,必然存在某种各个方面的程度都最高之物,它是所有事物具有存在、美好以及其他完善性的原因。最真实、最美好、最崇高等的存在,即是上帝。
第五,根据事物受支配的方式,可以发现,即使某些没有智慧的事物,如自然物,其活动也趋向某一目的。可以断定,事物总是按照同一方式活动,以便获得可能的最佳结果,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些事物自身没有意识,甚至没有生命,除非它们受到某一具有智慧的存在者操纵,否则,这些缺乏智慧的事物不可能趋向自己的目标,正如箭没有射手操纵,就不可能射向目标一样。因此,可以肯定,世界上必然存在着某种最有智慧的存在物,所有事物均被它引导向着自己的目标活动。最有智慧而又引导着所有事物奔向自己目标的存在,即是上帝。
在中世纪神学中,托马斯·阿奎那的五路证明,从理性的角度解决上帝存在问题,影响最大。设计论证明,是欧洲神学家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1743-1805,著有《自然神学,或自然现象中神之存在与属性的证据》)提出的又一个证明上帝存在的现象论证明。威廉·佩利以钟表比喻世界,以钟表匠比喻上帝,认为自然界像钟表一样,通过不同部分按照一定秩序进行组合而具有自己整体的目的和功能,但是,自然界比钟表更复杂,更充满智慧。钟表是钟表匠设计和制造的产品,钟表匠赋予给钟表以目的和功能;自然界则是上帝设计创造的作品,也服从于这个伟大设计者的目的。
设计论证明、五路证明,从其证明方法看,都是由现象证明本体的现象论证明,和由本体证明现象的本体论证明不同。
本体论证明具有内在的体用逻辑必然性,现象论证明没有这种必然性,甚至没有形式逻辑的必然性,而只有类似于归纳的概然性,可能如此,也可能不如此。现象论证明的结论,如实、合理、有效与否,不能获得普遍必然的逻辑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神(上帝)存在的证明,最重要而且根本的还是本体论证明,现象论证明只能是本体论证明的补充,虽然现象论证明在西方神学思想史上事实上的影响远大于本体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