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D中是依靠决策评审委员会这个重量级高层团队进行新产品投资决策评审的。
重量级团队(投资决策评审委员会与PDT)加快了决策的速度。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明确了解哪些决策由谁负责制定,谁对这些决策负责任, 而且所有决策团队的成员在做决策时都必须与会。通过授权PDT,职能领域以及投资决策评审委员会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制定和管理决策,加快了决策的速度。
依靠团队决策方式,其决策进度比职能式的串行决策方式要快得多。在职能式管理企业中,新产品投资决策往往是串行审批方式,市场体系张总签字完成,然后找研发体系李总签字,李总签字完成,又要找供应链体系陈总签字,然后又要找财务体系、公司总经理,这一圈转下来,往往一到两周,这种方式才是最慢的决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