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德鲁克所强调的创新,与熊彼特等前辈经济学家有所不同:第一,德鲁克认为创新是可以经由组织与管理推动,并非完全由企业家个人推动的。因此,创新所需要的是塑造一种“创新型组织”(innovative organization)。第二,这种创新的来源是知识,特别是凝固在人大脑中的隐性知识,而非传统的生产因素。由于这种知识及其运用属于“自带开山刀”或“便携式生产工具”的“知识工作者”,因此如何提升这群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就成为德鲁克晚年所关注的重点。
在《巨变时代的管理》一书中,德鲁克(Drucker,1982)首次对创新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指出创新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创新是一个经济和社会概念,是当社会、经济及技术方面发生变化时,对于这种变化所带来的机会的系统运用。“创新不是发明。它是一个经济学或社会学术语而非技术术语。”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有系统地抛弃昨天;有系统地寻求新机会;自觉自愿地以企业家精神来组织企业活动,以开创新行业为目标;自觉地在现存的管理结构之外,独立地建立一个开创性的冒险事业;自愿更新统计口径,以适应创新管理以及为创新者制定合适的补偿政策的需要。695在德鲁克全景式的、百科全书式的巅峰之作《管理:任务、责任与实践》一书中,他将企业家精神放在实践中,给予了全新的阐释。德鲁克将创新定义为“一项赋予人力和物质资源以更强创造财富的能力的任务”。同时,他又指出:“经理人必须把社会的需要转变为企业的盈利机会。那也是创新的一种定义。”他的诠释并不局限于自行创业的新创的中小企业,而是广义地把“市场营销”和“创新”看成创业功能,一个企业不论是新创企业还是成熟企业,必须在这两方面都有良好表现,才可以说是具备了创业精神。这充分地说明市场和竞争是一个创业学习和发现创业机会的过程。
德鲁克发展了奥地利经济学派“市场从不失灵”和熊彼特“创造性破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断,相信市场和竞争是一个学习和发现过程。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践与原理》一书的序言中写到:“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视为一种实践、一门学科。它并没有涉及企业家的心理和个性特征,而是探讨了他们的行动和行为。书中列举了很多案例,主要是为了阐明某个观点、某项规则或某个警示,而非着重讲述他们成功的故事”,提出应当“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视为有组织——且需要加以组织——有目的的任务和系统化的工作。”696
在《未来的里程碑:关于新的后现代世界的报告》一书中,德鲁克归纳出一种人们对“秩序的新认知”是从渐进转变到创新。他认为,到20世纪,渐进的观念已经难以生存了。要描述渐进的观念,总得用抽象句子来形容:历史骑在马上——人类却用脚走路,先哲和大师们灿若晨星的智慧永远照耀着快马奔跑的脚步。反观创新,是由人类推动产生的,是有目的、有组织的行动,然而它造成的改变却隐含相当程度的风险。697这里,我们看到,德鲁克所欣赏的创新和尝试创新的自由,显然与社会与经济决定论的想法背道而驰。但是,创新却像受到飓风吹袭的海平面下的暗流,操控着人类未来的命运。这一点已经深深地凝固在德鲁克的大脑中。
在《巨变时代的管理》一书中,德鲁克照例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对时代变革格外警觉和高度敏感的管理学家所具有的洞察力。德鲁克(Drucker,1982)揭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根本性变革,即信息越来越成为经理人的关键性资源和组织的基础。而在“经济”和“社会”部分,德鲁克对社会动荡的破坏性深怀警惕,他认为虽然变革是不可避免的,但变革的方式却是可以选择。变革可能是暴风骤雨般地来临,也可能以连续的、和平的方式进行,究竟以何种形式释放变革的巨大能量,取决于一个社会对创新的态度和创新的能力。如果一个社会处于不断的创新之中,那么它将可能维持稳定和繁荣。如果一个社会缺乏自我更新的能力,变革的巨大能量就会积累起来,有朝一日爆发为剧烈的动荡。698
德鲁克一直对凯恩斯的“稳定均衡”假设持否定看法。德鲁克(Drucker,1985)认为:“我依然否定均衡的存在,因为,新的过程带来新的产出,尽管企业家精神带来利润变成了成本,但是,这个过程的新产出是尊严、责任、知识和分权。”699在德鲁克看来,即使在制度环境比较稳定的条件下,由于信息的不完全(Incomplete information)和信息分散化(deconcentration of information)、信息的不对称(asymmetry of information)、世界的恒变特性,人们在做出有关未来的预期和决策时,仍有可能犯偏离均衡的错误。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期的时候,人们做出决策的预期环境因素更为动荡,市场经济体系就更容易出现偏离均衡,这时的市场信息盲点可能更多,更有可能使一部分机敏的企业家发现他人决策的错误背景,从而抓住这种市场机会。熊彼特式的创新来源于非均衡市场状态下的信息不对称。非均衡状态可以被描述为一部分潜在市场参与者相互无知的状况,这种相互无知体现为信息的分散化和信息的不对称。正是由于相互无知才导致未被发掘而对经济当事人有利的市场机会的存在,而这种机会不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它迟早会被发现。经济演化的动力源泉,是微观经济主体,或企业家个人的选择行为,归根结底是人类的智力和理性推动着经济的演化。博弈均衡是微观个体依据最大化原则做出选择,并且相互博弈而最终得到的结果。演化就是经济从一个博弈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另一个博弈均衡这样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因此演化的方向,就是由现在的经济状态,指向由所有的经济个体的优化选择行为所确定的一个博弈均衡,一系列的这种发现构成了市场趋向均衡的进程。
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践与原理》一书中进一步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熊彼特(Schumpeter,1942)认为,市场就像一个战场,竞争者通过采取特定的进攻行动,推陈出新。企业如果能够成功地抓住机会,就可能获得独占市场的高额经济租金或者取得先发的优势。企业的经营行为就是不断实施创造性破坏——在打破旧有市场格局中建立新的市场格局,而且决不把新的市场格局作为目标,而是立即把已形成的新格局当作旧格局来打破,从而开始下一轮的“创造性破坏”,这种“创造性破坏”被熊彼特称为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700德鲁克(Drucker,1985)认为:“企业家精神既非科学又非艺术,而是一种实践。当然,它有它的知识基础,……正如其他所有实践领域(例如医学、工程学)的知识一样,企业家精神的知识只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事实上,实践知识的内容组成主要是由目的来界定的,也就是由实践本身来界定的。”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