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医改的大背景下,鼓励社会办医已成为医疗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在于推进分级诊疗,从资源配置方面调整医疗服务的供给。国家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准入政策经历了从宏观到微观,不断深化和细化的过程(表1-1)。
表1-1 诊所相关政策
第一,放开诊所审批限制。
医疗机构的设置非常复杂,许多情况下需要举办人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适当放开审批条件和缩减审批环节,对民营资本来说非常重要。同时,政策也在放开医生开办全科诊所的准入、医保的准入等各种条件,放开诊所开办时的规划限制、科室设置限制等,让诊所的兴办难度大大减小。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2017年5月,《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再次强调,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同时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改变最大的还属2017年12月公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新政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传统诊所审批制度需要经过申请、公示、设置批准、环保、消防、验收、发证7个环节,流程复杂、耗时长、门槛高。中医诊所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后,如今只需申请和发证两个环节,一次就能完成。
第二,鼓励人才流动,放开限制。
医疗行业是一个服务行业,需要专业技术人才。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国家层面对于医生举办私人诊所和多点执业乃至自由执业的限制,正在逐渐放宽。政策从行政编制上解放医生成为社会人,并给予多点执业支持,让更多高水平的医生进入到社区。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生开办个人诊所。文件明确提出,通过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在顶层设计已经逐步放开的背景下,相信在未来几年内,各地的卫生政策会逐步落实,医生开诊所的政策藩篱正在被逐渐拆除,诊所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比重将逐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