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培育和弘扬宗教精神

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部门,宗教文化包含宗教历史、宗教组织和派别、宗教教义等,包含宗教的性质、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世俗社会的关系、宗教的本质等,还包含宗教事实、宗教性质和关系中蕴涵着的宗教精神。就宗教事实而言,不同文化的宗教是不同的,不能混同,但他们相互间又有影响,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就宗教的性质和关系言,其中有些是特殊的,也有一些具有普遍性意义;就宗教精神而言,其中的内容可以说因为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共性,所以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意义,可以互相交流,在宗教比较中互相学习。

在21世纪,我们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的宗教精神,需要学习历史上的宗教文化,研究国外的宗教文化,理解不同宗教文化的共性,体会不同宗教文化中蕴涵的共同的宗教精神。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不同文化系统中的宗教交流和宗教融合,和学术思想不同,存在着难以跨越的障碍。中国文化宗教化,或者外来宗教中国化,似乎都有其自身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