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子归入政治愚民主张里去的,都是凭借这一章的文字。《庄子·外篇·胠箧》率先对此章进行了引申阐述:上诚好知而无道,则天下大乱矣!何以知其然邪?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罘罝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
经过西汉黄老与儒家争夺治理主导权的反复拉锯,东汉以后,儒主道辅的格局确立之后,各种老子版本对这一章文字的释读都是作为愚民的理论依据的。就是说,不管近代以来老学复兴的人怎么解释以洗脱老子的愚民思想,老子此章在2000年历史进程里被主流政治当作愚民理论依据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清顺治帝(福临)《御注道德经》(写成于1656,顺治十三年,福临时年22岁)对此章的解释:聪明者,道之累也。多智之人,势必嗜欲杂而机诈作,则乱之所由生。由此可见,统治者是不喜欢他的人民太喜欢思考,想法太多,不听话,想太多就必然狡猾、狡诈、钻营,乱就是这样来的。
这种观念被现代政治理论完全抛弃,已经不再需要论辩。老子里的愚民主张,被2000年中国皇权利用,是客观存在的,也不用去推翻辩解。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现在对老子文本的考订与还原,老子是否真有他被利用了2000多年的愚民主张呢?或者说,老子的“将以愚之”的主张,到底应该怎样解读?中国老话有“做人不要太聪明”,这是从老子思想里脱胎转入日常生活智慧的俚语,而且与本章的关系最近。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第二节“老子”评论:人心之险恶,既因社会组织之堕落而然,非因物质文明之进步而至,则知《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绝不足怪。何则?......诈愚之智,侵怯之勇,则乃本社会之病态;此犹病者之神经过敏,本须使之镇静,乃能复于康健也。故谓道家欲毁弃物质文明,或谓道家欲闭塞人民之知识,皆全失道家之意者也。
“诈愚之智”的明,乃是一种病态,这种明是不应该推崇的,用这种明知去治理邦国,当然是邦国之贼。邦之贼就是后世的国贼,注家在纠结愚民还是不愚民,却忽视了老子此处的明民、愚民的落点是这个“邦之贼”。这才是本章的要点所在。
老子此章是延续前后多章(德篇22、23、26、27、29),都是在讨论治邦之道,连贯阅读就能看到,此章是在抨击那些所谓的“礼教治国”的做法,即孔丘代表的认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就能“有耻且格”的礼教派。
老子断然否定孔丘的一系列治国主张:学习六经,向社会宣讲烦琐的礼仪,维持宗法体制,恢复周礼等。这些都是老子所反对的。为什么呢?就是老子通篇都在阐述的基本观念:其政闵闵,其民屯屯;其政察察,其邦夬夬。治大邦,若烹小鲜。等等。都是在说一个问题:不要自以为是地瞎搅和、瞎折腾。
本章更进一步,老子认为这些“将以明民,以知治邦”的人,都是邦国之贼。什么叫邦之贼?把别人的好东西偷到自己手里的人,叫贼。邦之贼就是假治理邦国之机,却让邦国遭受损害的人。不是贪污,也不是出卖邦国(如勾结犬戎引狼入室灭了西周的申侯),而是不懂治国之道(稽式),却占据治国之位的“假聪明”。这种人,比贪腐、卖国更可怕,危害更大。
老子很严厉地认为这些假聪明是邦之贼,他们那套以知治邦是瞎忙活,想通过“明民”来实现“民之易治”,是完全不知何为“稽式”,更不要说具备玄德之用。
以上就是老子此章的完整意思,与愚民政策没有半点关系,是对当时嘴上要以礼治邦,实际上都是无事扰民的礼制治国的否定。古代的统治王朝利用老子2000年,一帮儒家曲解老子2000年,往者不可谏矣,来者还是应该纠正的!老子此章意思蒙尘2000年,不应该再被蒙蔽、曲解、肢解了。
老子通篇的理想国,是德篇第十二章所描绘的: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圣人在天下也,歙歙焉,为天下浑心。百姓皆注其耳目焉,圣人皆孩之。
这是老子心目里的具备玄德之能的为道者的治邦之道:恒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这才是治邦、治大国、取天下的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