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合伙人计划的关键点

1.谁是你的城市合伙人(合伙人画像)

城市合伙人一定是在当地城市有一定的资源、资金或者团队。对于不同的项目方,我们需要的城市合伙人的资源可能也不同,所以你需要清晰地给你的城市合伙人做好画像,明确什么样的人才是你想要的。人数不建议找得太多,3~5个人为宜,能够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有一个核心的人去带领。城市合伙人核心团队人数也不宜过多,不然管理的难度会过大。

2.股权关系的设置

(1)项目公司与城市合伙人团队的持股方式。

一般来说,项目公司对城市公司要做到相对控股,持股比例在51%以上,如果你的企业未来要走资本市场的话,控股的情况下才能合并财务报表,这种设置才有利于未来的发展。对于城市合伙人团队来说,总经理最好是城市合伙人中的核心来担任,可以获得多一点的股权,其他的人员,相对少一些。或者前期项目公司不控股,当城市合伙人团队达到某个业绩指标时,约定一个股权收购回来的方式,达到控股,以便合并财务报表。

(2)做好城市团队合伙人的股权设置。

项目公司与城市合伙人成立的城市公司中,城市公司的团队合伙人也要做好股权的设置。一般来说城市公司的CEO要持大股,高于其他合伙人,即使控制权掌握在项目公司中,也要避免股权平分,凸显城市公司中掌舵人的职责。

3.职责分工及利益分配方式

(1)双方投入问题。

明确项目公司与城市合伙人出资的约定,怎么出钱,怎么出力,项目公司是出资还是出技术、设备等,双方要明确约定,以及如何实现。

(2)明确分工。

虽然双方是股权关系,但是实际项目公司作为总公司,主要是为城市公司赋能的,不会具体参与城市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可以委派一名董事,负责监督监管就好了,由城市合伙人团队负责全权的运营和管理。

(3)利益分配。

股权比例上总公司已经拿去大头,但实际业务是由城市公司来操盘的,如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的话,会打击城市合伙人的积极性。所以在分红上,建议与股权比例区分开,前期市场是要靠城市合伙人去做的,所以需要给他们多分一些,比如项目公司与城市合伙人可以按照4∶6、3∶7或者2∶8。当公司经营到一定时间后,可以恢复按照股权比例分红。

4.双方的财务约定

很多城市合伙人计划财务混乱,总部也没有做好监控。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财务管理,总部做好监督管理,要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5.城市合伙人退出的股权回购与条件设定

项目公司发起城市合伙人,重点突出的是合伙人,以股权为中心,既要给城市公司当下的利益,短期能看得到的收益,也要通过股权来激发城市合伙人的积极性。所以项目公司一定要设置对应的城市合伙人激励计划,项目公司设置对应的回购条件和回购价格,当城市合伙人业绩达到一定程度,可获得总部对应的部分股权,进入主体公司的城市合伙人持股平台,共享未来的资本收益。

6.城市合伙人淘汰机制

一般会给当地城市合伙人授权,只有他有权去用项目公司的品牌做这个事情。当地唯一的代表,如果没有经营好的话,要让他退出来,换成新的有能力的人。总部不要认为有了合伙人,就不需要任何监督和管理了。城市合伙人项目是公司发展某一个阶段的举措,并非长远的想法,是要解决最初的市场、资金、项目的发展问题。城市合伙人项目要避免以下几个问题:

​ 避免设置过低的门槛,让太多没有质量的城市合伙人参与进来。

​ 避免完全是放养的状态,把项目交给当地的城市合伙人,总部就不再管理。

​ 避免过分相信当地城市合伙人资源,没有设定淘汰机制。

项目公司针对城市合伙人做好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给予城市合伙人一定权限的同时,做好城市合伙人的淘汰机制。

城市合伙人计划,区别于股权设计和股权激励,也区别于外部合伙人。它更多的是一种发展开拓的方式,但是背后也离不开股权的规划。城市合伙人的真正实施要比单纯的股权设计和股权激励难得多,对企业有一定基础条件要求,需要企业首先把基础打好,比如人员的培训体系、盈利模式、业务方式、客户服务标准等,而且已经在自己的项目公司中得到验证,也要建立城市的运营系统,而不是仅有一个想法,或者只有一个没有上线的APP。就像盖楼一样,只有地基打好了,上面盖多少层,都不会有问题。因为城市合伙人更多的是业务的拓展,对于项目总部来说,一下子开启那么多个城市,如果基础没打好,是无法给城市合伙人赋能的,没有赋能,意义就会小很多,结果有可能架子搭起来了,但是业务并没有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