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朋友圈微商遭受断崖式下滑,以至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厘清本质,方可从容。微商是社交电商,分为朋友圈与微商城两种套路打法,既然具备社交属性,其核心还在于“人”。店商要地址,电商要搜索,微商要口碑!
朋友圈微商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墙倒众人推,它就是一门生意,生意有赚就有赔。与店商到处贴广告转让信息和淘宝赢利率不足5%无异,微商也是少数人致富的生意!
“弄虚、做假、炫富、装B”四大恶疾不是微商的独家标签,是每个正经生意人都唾弃的伎俩。至于微信刷屏频次高、卖货给熟人、代理层级利润分配不公平等现象更不值一驳,一切问题市场化手段都会迎刃而解!刷屏,谁没有分享过杜蕾丝的广告?杀熟,谁买房买车买手机买机票有熟人不去找?价格,买一车货与买一瓶的结算价可能相同吗?洗尽铅华人转身,热闹之后是寂寞!回归产品,重视零售是商业普世价值,店商、电商、微商亦是如此。
微商城属于移动社交电商,从技术上依仗智能手机为载体,从模式上是社交电商,并非简单将淘宝店搬上手机。PC电商以产品为核心,靠价格抢店商生意,靠流量PK竞品;微商城以用户为核心,靠分享获取生意,靠推荐重构营销。在形式上,二者差不多;在模式上,二者差得多。
微商城以虚拟商店为形式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将沉冗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是低成本微创业的一种选择形式,“实体店+微商城”实现“1+N”的虚实结合连锁经营。微商城并非忽视产品,而是产品更为重要,性价比是基础要求,以差异化构筑驱动力,返佣分利形式避免了朋友圈微商式的诟病,三级分配构成价值链闭环。
笔者认为微店=电商+店商+直销(利益返佣),贩卖的是人与人互信,下单与支付在线完成,顾客向用户转化。消费者与品牌产生强关系,部分消费者愿意成为消费商,投资时间与人脉获取利益回报。通过移动互联网,以微信为主但不全是此等方式,以体验者身份进行口碑销售,以互联网为智能化与数据化提供技术支持,利润分配模块化、集成化、即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