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思维3:奖金制度的终结

整个奖金制度的前提,是你可以对未来做出可靠的预测。

——《不拘一格》里德·赫斯廷斯

本节只谈一个问题:奖金制度的终结。

笔者在为一家企业做管理顾问的期间,遇上了一件尴尬的事情。某年年初,总经理制定了一个销售部门的激励计划,但是由于风云突变,行业形势向好导致当年的销售额远超年初的计划值,如果还按照原有激励计划执行,要给销售部门多发(原有预算外)数百万元的奖金。但是,一方面,企业历史上还没给员工发过这么多奖金;另一方面,同样辛苦了一年的生产部门乃至于职能部门肯定会不平衡;第三方面,销售人员今年拿了这么多奖金,明年业绩下滑怎么办?经过再三考虑,管理层决定,当年的奖金不全额发放,而是以奖金池的方式延后(不是不发)。这件事往小里说,是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于市场环境突变难以预测导致,因此既定政策特殊处理也没有太大问题。但往大里说,就是决策层说话不算话,原有的良好声誉受到影响。

数十年前,产业相对平稳发展,总体而言,经营者总还是可以准确地预测未来的经营指标,从而根据预测制订KPI和激励考核办法。今天,我们面临的时代被称为VUCA时代,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volatile)因素、不确定(uncertain)因素、复杂(complex)因素和模糊(ambiguous)因素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预测未来显然是不准的,传统行业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未来不在经验的范围之内,世界不再能被预测,我们只能依据正在发生的未来,去寻找明日地标。

这种情况下,奖金制度应该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不再给员工发奖金,取而代之的是更高的工资。

举例来说,一家企业的某技术人员的年薪在30~40万之间,如果绩效考核成绩好,可以拿到40万元。而某销售人员则变动幅度大一些,基本年薪在15~40万之间,如果销售业绩好,可以拿到40万元。换句话说,前者的基本工资为30万元,奖金最高10万元;后者的基本工资为15万元,奖金最高25万元。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直接给技术人员、销售人员35万的年薪,会发生什么?

其中一个可能是,会有更好的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来公司应聘——在同等情况下,给一个技术人员30万工资加不确定的奖金与直接给他35万的工资,他会如何选择?要知道,极少有人会不喜欢确定性的收入。另一个可能则是,在具体工作中,拿固定工薪的销售人员不会眼睛只盯着年初制订的目标(这些目标只是滞后指标。当然,目标还是要有),而是会用有利于公司的方式来证明支付给他高工资是正确的。

实际上,很多头部企业已经在这么做了,诸如谷歌、英特尔和腾讯,这些企业不再用KPI进行硬性的绩效考核,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灵活的OKR(注意,OKR与绩效奖金没有直接关系),并且给员工直接发13薪、14薪或15薪——这样做很聪明,一方面将工资总额提高,另一方面,多出来几个月的薪水似乎也有奖金的内涵。如果年终结算,企业利润丰厚,经营者也可以拿部分利润奖励员工,但这与过去的奖金制度并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