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政策举措,表面的指向和内涵的指向往往是不一样的。管理者必须弄清其真实含义,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满族入关后,面临着巨大的民族冲突问题。在“满汉之分”、“华夷之辨”的思想影响下,江南汉族士子普遍采取不合作态度。康熙即位之初,在辅政大臣鳌拜的主持下,对江南士人施以颜色,理由却不是“华夷之辨”,而是清查赋税,留下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典故。
本来,在明清拖欠税银是惯例,所以,几乎家家都拖欠税银。但鳌拜清查拖欠赋税,用意不在财政,而在政治。在这次“税政风暴”中,清廷下令只查缙绅,即具有秀才以上功名头衔的人。“近观直隶各省,钱粮逋欠甚多,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征比。”(《清实录》,顺治十八年三月戊午)由此,打击矛头直指缙绅,有意要杀江南士人的威风。按照当时人的说法,绅衿拖欠不及民欠十分之一,然而清查只问绅衿。凡是有拖欠者,“不问大僚,不分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现在缙绅,概行降调”(叶梦珠《阅世编·赋税》)。一查,苏松常镇四府加溧阳一县,有功名的欠税者多达13517人(其中乡绅张玉治等2171人,生员史顺哲等11346人)。这些人全部被取消功名。其中三千人交刑部议处。顺治十六年的探花,时任翰林编修的叶方霭,家中只欠一厘,折算为制钱只有数文,上书求情,朝廷不理,照样革除功名,降调职务七级,被贬到上林苑任蕃育署丞,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下放到国家植物园去管苗圃。类似的还有太常寺官员张讱庵,欠一厘,庠生程玠,欠七丝,俱被黜革。江南名士,被牵连到这一案的,有吴梅村、徐元文、彭孙遹等人。于是,就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实际上,清查赋税云云,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朝野无人不知,醉翁之意不在酒,收拾这批读书人,是杀鸡给猴看。
过了十几年,到康熙十七年,国内大势已定。这时,朝廷需要的是笼络文人。形势不一样了,政策也就不一样了。于是,由康熙皇帝亲自主持,以撰修《明史》为由,专门举行了一次特别科举,开博学鸿词科,并钦定徐元文、叶方霭、张玉书为《明史》总裁。科举取士在古代是国家大事,非常隆重,按道理,应该十分严肃才对。但这次的特殊考试却十分蹊跷,根本不按常规衡量文采,而是按照在社会上的名气大小,强行网罗在野士人。所以,当局极力要把当时几位闻名海内的大学者拉来,其中首当其冲的是顾炎武、黄宗羲、李颙、傅山。顾、黄坚辞不就,加上有顾炎武的外甥在朝中罩着,也就罢了,陕西的李颙和山西的傅山则比较难堪,他们被地方官用床板硬抬出来应试,遭到二位以绝食和自杀抗争。被推荐参加考试的143人,有的固然希望借此机会飞黄腾达,但持对抗态度者也不乏其人。例如,作为海内知名的高手,考试当天有十几个人到晚上还故意不完卷,名士严绅孙竟然只写了不到题目规定内容的三分之一(要求只作一赋一诗,极为宽松。而严绳孙未作赋,诗20韵只完成8韵)。施闰章的应试诗,用了犯忌讳的“清夷”结句。按照他们的水平和文才,连题目都做不完显然不合常理。但这些毛病皇帝一概不计较,有名气的50人全部高中,而且全入翰林院,实在不愿当官的几位,以年老为由授予内阁中书衔准予回籍休养。显然,这种考试依然是指东打西,强行拉人考试本身就说明了问题,答卷也是走走过场,只不过是借机传递出朝廷政策变化的信息而已。
在中国,这种指东打西的方式十分普遍。或者甲罪乙治,如上述清查赋税;或者千金市骨,如上述特科考试。总之,表面的理由和实际的内涵并不一致。中国成语中,这种方式非常多见,如指桑骂槐、李代桃僵、声东击西、围魏救赵之类。对此,我们不妨问一问“为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就怕接连追问几个“为什么”。
“指东打西”的行为逻辑,隐含的是中国传统中的“正名”习惯。不过,这里的“正名”不是追求名实相副,而是给不那么光彩、不太好明说的目的和手段按上一个堂而皇之的名分。在上例中,清朝刚入关时,统治者在“华夷之辨”的道理上,是讲不过那些江南文人的,但处治你拖欠国家赋税,则堂堂正正,具有充足的理由。而当统治者要放下身段,求得汉族士人谅解时,无论如何也无法像当今的澳大利亚总理那样为殖民时代的恶行向当地土著正式道歉,所以,就以冠冕堂皇的开科举士来传递这一信息。这样,用很通俗的话来说,“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这是历代统治者的老花样了。例如,明朝的东林党争中,阉党抓捕东林名士杨涟和左光斗的理由,就是“贪赃受贿”。清朝一入关,这套把戏就学了个十足十。洋人刚刚开始同中国人打交道时,不了解这种民族心理,所以碰足了钉子。就拿英国人来说,从乾隆时期的马戛尔尼访华一直到撒切尔夫人时期的香港问题谈判,都在类似的问题上栽过跟头,碰过钉子。
“指东打西”的做法,在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正面效应。尤其是对一些不方便公之于众的政策变化,它能够有效地传递出相关信息。但是,这种做法的负面效应更多。因为它的效果,来自于当事人的理解。如果当事人不理解其中包含的真实信息,就不能形成有效对话,还会造成新的矛盾,甚至带来“无中生有”的冲突。即使当事人能够准确无误地理解,也会因为这种方法的“名实不副”而产生抵触。假如一个老板,惩戒了一个违纪的员工,而当事人和其他员工都为这个被惩戒者抱屈,认为老板是甲罪乙治式的“找茬”,那么,这个老板的威望就会大打折扣。再如一个上司,给一个业绩并不那么卓著的部属高额奖励,最好的效果,也不过是能够激励这个部下对上司形成个人效忠和人身依附,对事业发展不会起到实质作用。
因此,“指东打西”在管理中不是根本不能采用,但必须慎用。其效果取决于领导人的道德状况。说到底,“指东打西”的内在不足是名实不副。正常的管理,应该力求做到名实一致。一旦名与实存在不一致,那么,这种不一致程度越大,对领导人的道德要求越高。只有当部下认为你的“指东打西”是出于好心和善意时,才有可能产生积极效果。孟子所言:“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实际上就是说的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