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群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外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哙好贤,故子之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主欲见,则群臣之情态得其资矣。故子之托于贤以夺其君者也,竖刁、易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其卒,子哙以乱死,桓公虫流出户而不葬。此其故何也?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则群臣为子之、田常不难矣。故曰:"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出自《二柄》)
为什么“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外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君主之嗜好能带来利益,逐其嗜好便有利可图,这个范式一旦成立,其实就是一种潜规则式的法,由嗜好而自发生成的法!这正如我在《管理:以规则驾驭人性》一书中提出的“领导者的好恶本身就是在立规则”,并且这事不以领导者本身的意志为转移。现实组织政治中,这种隐蔽的“法”事实上对组织的影响非常大,其存在不可被忽视!所以英明的领导者会控制自己的嗜欲,不给下属投机的机会,即“去好去恶,群臣见素”。
儒家提倡以垂范为法,法家并不提倡以垂范为法,但韩非子认知到垂范成法是君主自己都不能掌控的,所以才反复讲君主要“去好去恶”!
【节总评】:
为什么我称《韩非子》为最早的管理实学? 从本节立法角度的见解便可有体会,考虑很全面、很细致。
但以今日眼光看,韩非子立法精神的缺陷同样突出,即在他那里法不过是君主意志的书面化、例行化。韩非子是以君主即代表道、代表国、代表公为前提的,但如何应对君主本身的局限性?韩非子没有给出答案,在他那里君主是没有制约的。所以读史书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只是彰显皇帝私欲的所谓法,比如皇帝选美女,多大岁数的少女必须要参与等等都是以立法方式固定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