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活动中离不了公平,但经常可以看到对公平的理解大相径庭。许多时候,领导人觉得自己处事已经十分公平了,而部下却在抱怨不公平。而且这种抱怨在多数时候是背后嘀咕,领导人往往不知情,甚至可能还在为自己的所谓公平洋洋得意,部下却对上司的不公平牢骚不断。久而久之,就有可能产生较大的矛盾甚至爆发激烈的冲突,到此时再检讨矛盾的缘由已经晚矣。所以,到底什么是公平?管理者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著名的霍桑实验曾经发现,管理者同员工,在思考逻辑和思考焦点上往往不一样,而且互相不了解,这就容易产生隔阂乃至怨气。公平问题上,这种差别依然存在。比如,管理者觉得技术骨干的高报酬很合理很公平,而一线员工很可能认为所谓技术骨干远远没有一线工人负荷重,凭什么他们就比我们拿得多!“汗归我们流,钱归他们挣。”高校里面发职务津贴,假定教授比讲师高一倍,校长可能觉得按学术成就这样做很公平,而讲师就有可能在下面说怪话:“是不是讲师买菜是半价?”诸如此类,数不胜数。很明显,在这些地方,上面和下面对公平的内涵理解不一样。
作为管理者说到公平,首先考虑的是程序平等。最常见的“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原则,就是这种公平的代表性解释。这种公平也可叫作形式公平。管理者的工作性质以及他们所受的训练,往往使他们下意识地把程序公平放在首位。因为任何管理制度和方法,都是建立在一定规则基础上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对规则的恪守是称职经理的职业习惯。遵守规则的需要,会使管理者把注意焦点首先集中的程序公平上。而且在现实中,假如没有程序公平,那么,实质公平也就失去了制度保证,只能靠管理者的“善意”来维持,任意性太大。这对于经营活动来说无疑是危险的。所以,管理者注重程序公平是很正常的。
但是,普通员工所说的公平,往往是另一种公平,即结果公正。这种公平的起源要比程序公平更古老,比如,古代强调幼有所养老有所倚,从劳动能力来看,显然劳动与所得不对应。原始氏族的猎手,不管是谁打到了猎物,每家每户人人有份,顶多就是猎手本人多拿一点而已。这种公平也可叫作实质公平。企业中的员工,他们不是管理规则的制定者,甚至不用考虑如何维持经营活动,所以,他们的着眼点首先放在结果是否公平上,而且会形成维护结果公平的下意识习惯。比如,有些优秀的员工并不愿意冒尖,即使凭借自己的劳动多得了奖金,也有可能会用“嘬一顿”的方式,请没得奖的同事吃饭以求得结果上的平衡。如果说,管理者多着眼于“人是有差别的”,而员工则多着眼于“人和人能有多大差别”!关于公平的理解差异,在许多情况下同这种心态有关。
程序公平优先,而实质公平古老。早在一百年前,法约尔关于公平就强调两个方面不可或缺,他把这两个方面叫做“平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周安华等人的译本翻译为“公道”)和“善意”。没有程序公平,就无法保证管理活动的秩序,也不能构成公平的基础。司法中的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管理中的制度建设优于情感建设,经济中的效率先于福利,都属于这一范畴。但是,如果不能实现实质正义,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司法;如果没有情感建设,人就会变成机器;如果没有福利,就会回到动物世界。所以,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论证了平等原则以保证程序公平后,又提出差别原则来保证实质公平。管理学理论中,亚当斯提出了公平理论,这一理论立足于程序公平的比较。使用这一理论,前提是必须让员工也认同程序公平优先。如果员工没有形成这种认同,那么,这个理论就不能收到好的效果。许多时候,我们总是抱怨那些西方传来的管理理论看起来很美而实际效果很差,在一定程度上是同我们忽视这些理论的实施条件和前提有关。
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曾经两次宣布放弃沙俄以不平等条约侵占中国的权益,即加拉罕宣言,中国人闻讯大喜过望。然而到具体谈判过程中,关于不平等条约的概念,苏俄人同中国人则大不一样。在中国人眼里,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北京条约、瑷珲条约等是不平等条约,而苏俄则认为尼布楚条约是朝贡体系下的条约,故属于不平等条约;天津、北京条约及其以后的各项条约是对等谈判形成的条约,故属于平等条约。撇开政治因素单纯就技术角度而言,关于平等的不同认知,造成两国的分歧。苏俄借口形式平等的认定,否定相关条约对华不公正的实质,这种对公平的扭曲带来的危害,可供今天研究公平问题时参照。
还要指出,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是交错的,不一定一致但也不一定排斥。在现实中,经理和员工对公平的认识也不是截然不同,而是有一定重合,比例不一罢了。重合的程度大小,同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企业文化的建设、价值观念的认同等因素相关。不管重合程度如何,作为管理者,都要明白一点:管理活动的公平,只有使部下认识到公平才有意义。从这一点上说,不论管理者认为自己处事有多么公平,只要部下感受不到这种公平,就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当然,如果既没有公平的规则,霸王条款满天飞,又没有实质的正当,弱者愈弱强者更强,这就谈不上任何公平。管理者明知不公平,但故意这样做,就不适用上面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