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自2015年12月18日停牌,根据万科公司的公告:万科公司计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3月12日万科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小组正积极协商交易方案,推动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016年6月17日下午,万科召开了一次关键性的董事会会议(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核心是万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这项议案,万科拟向深圳地铁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用于购买深圳地铁旗下的资产,从而获得增发后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然而,该项议案遭到了董事会华润方面董事的反对。据公告,万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地铁集团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名下持有很多土地。对这个购买资产的行为,华润方面的董事是同意的。他们反对的是发行股份去购买,他们认为万科公司可通过债权融资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无需发行大量股票。其实质是阻止深圳地铁入主万科,避免增发新股后,华润持有万科的股权比例被稀释。于是华润方面董事以此次并购交易定价不合理为依据,提出一系列反对意见。
在董事会决议时,议案提出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对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456.13亿元,经双方(万科与深圳地铁)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暂定为456.13亿元。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且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华润董事对此提出反对意见,理由为:
(1)近期深圳土地市场异常火热,在此时点大举增加深圳土地储备的风险加大。
(2)考虑到税费,本次注入的项目实际土地楼面价格将上升,将对项目盈利能力构成压力。
(3)地铁项目一般会受到多个政府部门监管,同时对地铁上盖物业的规划设计、建筑质量等有一定的限制或特殊要求,将提高对项目开发的技术性要求、增大对整个开发进程控制的难度,从而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及开发成本。
(4)本次项目规模较大,开发周期及资金回收期较长,导致短期内难以实现收入,现有股东在2016-2018年的每股盈利将被摊薄。
(5)公司与地铁集团较适合采用在项目层面合作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