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究竟是什么在创造价值?
1996年,《华为公司基本法》出台,其中的第十六条讲到:“我们认为,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以人民大学的六位副教授为主起草的《华为公司基本法》不但明确回答了企业的价值创造问题,还对价值创造要素进行了排序!
其中劳动和知识被排在最前列,即企业最主要的价值通过有知识的劳动者(知识工作者)实现,其次是企业家的价值,最后才是资本的价值。这样的理念居然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地出现!从这个角度看,华为公司取得的巨大成功绝非幸致。
在21世纪20年代的今天,多数企业实践中默认的价值来源仍然是先资本后劳动,因此价值分配的顺序依然是先股东后员工、股东多而员工少。具体体现到内部文化上,领导(股东)颐指气使、一言九鼎,员工低眉顺眼、唯唯诺诺;体现到内部会议上,领导(股东)像拥有主角光环一般口若悬河,挥斥方遒;水平低一些的领导离题万里却没人敢纠正……领导者如果无法正确认知企业发展中的价值来源,以及在内部管理中激发员工创造价值,那么他在很多会议中的表现都会角色错位、进退失据。
“三一会议法”中,主持人的份量很重,而召集人看起来似乎没那么重要。当然,实际情况绝非如此!在有些场景下,召集人才是最重要的一环,毕竟,他要为会议最终的结果负责!会议召集人发挥如何直接决定了会议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