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天主教传教士利玛窦认为,中国古代的儒学“不是正式的宗教”422,因为它没有正式的宗教仪式,没有专职的圣职人员,而且还进行偶像崇拜,崇拜先贤、圣人等,但是,儒家学说具有宗教性。因为,在中国原始儒家乃至整个中国文化观念中,一直都有一个关注人世的上天,一如基督教有一个关怀世俗的上帝。其次,中国人,尤其是古代儒家学者,肯定上天有赏罚功能,存在着明显的来世报应观念。最后,中国人和儒家文化也具有精神不朽的观念。423利玛窦显然站在基督教思想角度,得出了上述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神”(天)在现实世界中的地位,从宗教思想方面,归纳地看,古人确实有与利玛窦相近的看法:
第一,神(天)是现实世界的生成根源和动力,这个意义上的神(天),称“天主”、“天神”。《尸子》说:“神也者,万物之始,万物之纪也。”424关于“神”为“万物之始”,西汉刘向《说苑》说得更明白:“神灵者,天地之本,而为万物之始也。”425按照他们的意思,“神灵”是天地万物的根源、开始。东汉许慎在《说文·示部》中说:“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五代徐锴426解释说:“天主降气以感万物,故言引出万物也。”这里的“天主”可能指汉人所崇拜的五帝中的东帝,东帝的职能即主生发。儒家十三经之一的《周礼·春官·大司乐》说:“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郑玄注:“天神,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427
值得注意的是,《说文》讲“天神,引出万物者也”,所谓“引出万物”,是什么意思呢?联系到此前各家的宇宙论,可以肯定,所谓“引出”,即是生成(“生”)。如《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8《周易·系辞传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其中所谓“生”,就是生成,即产生、形成。“生”是“道”(以“气”为主,生生不已的“道”)生命力的表现。古代中国人所谓生成,不是上帝从无到有的加工式创造,而是自然从隐到显的呈现,是生命种子萌芽式的生成。所以,同是汉人的刘向记载的神灵直接就是“天地之本”,“万物之始”。
在中国古人,特别是汉、唐人看来,“神”的实质就是“气”。根据《周易》“气”的宇宙论,世界就是由阴阳二气运动生成的。所以,许慎用“引出万物”这一万物生成的功能解释“神”。许慎的解释,是有普遍性的。比如,《礼记》记载: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429
其中所谓“子”,指孔子。根据今本《论语》,孔子是“敬鬼神而远之”,而又“不语怪、力、乱、神”的。上引《礼记》中孔子回答宰我的话,很可能是后儒假托孔子的说话。其中所谓“魄”,乃是一种依附于身体的“气”。《左传》引子产的话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 430晋杜预注:“阳,神气。”唐孔颖达疏:“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是魄在于前而魂在于后,故云‘既生魄,阳曰魂’。”431如此,“魂”相当于人的精神,“魄”相当于人的生命力,都由“气”转化而成。
“气”是最真实的存在、原初的材料、世界的根源,是纯天然之物。与气相适应,古代中国人有所谓魂魄观念,而没有西方人与身体相对而言的不死的灵魂观念。《礼记·郊特牲》又说,人死之后,“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结合上引孔子所说,则在古人看来,鬼源于“形魄”,而神源于“魂气”。鬼、神,都是依据“形气”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也可以说就是“气”转化而成的一种存在物。所以,唐初学者孔颖达解释孔子回答宰我的话说:“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者,此夫子答宰我以神名言,神是人生存之气;气者,是人之盛极也。‘魄也者,鬼之盛也’者,是夫子答鬼之事,言人形魄者,鬼之盛极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者,言人死,神上于天,鬼降于地,圣王合此鬼之与神以祭之,至教之致也。是圣王设教致合如此,故云‘教之至也’。” 432孔颖达明言“神”是“人生存之气”,而“鬼”则来源于人的“形魄”。
根据《周易》阴、阳二气相反相成的思想,“气”之所以生成世界万物,其动力来源于阴和阳的矛盾。阴和阳的矛盾,乃是太极的内在矛盾。所以,《易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433。“乾元”“坤元”即阴阳二气,它们是世界万物产生的根据和动力。北宋学者张载说:“天下之动,神鼓之也,神则主乎动,故天下之动,皆神之为也。”434不仅鬼神的实质是阴、阳二气,而且阴和阳的矛盾,也是“神”。如此,可以说,在中国古人看来,“气”之所以生成世界万物,不是出于“气”的意志,而是出于“气”的自我矛盾,自然生成而已。由“气”转化而出现的所谓“鬼神”,也只是“气”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根本上说,与“气”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
古代中国宇宙论思想中的“气”生成论,和西方基督宗教神学所谓上帝创造世界之说有一定的距离;古代中国宗教思想中的“鬼神”论,在用词上虽然也用“天主”、“天神”等,但其实和西方基督宗教神学中至高无上、全知全能的“上帝”观念,有显著的不同。
第二,天(神)是现实世界的主宰者。
记载我国历史上最早政治文告的儒家经典《尚书》中,已经有“天道”、“天德”、“天叙”、“天性”、“天秩”、“天纪”、“天戒”、“天命”、“天监”、“天佑”、“天讨”、“天罚”、“天威”、“天心”诸词,说明“天”有其性质、秩序,也有其纪律、戒条,“天”可以命令人,监察人,保佑人,也可以讨伐人或处罚人,天有其人格(“天心”),天有其权能(“天威”)。后来,《左传》更补充了“天启”、“天赐”、“天授”、“天忌”等词,还有“违天不祥”435的告诫。关于“神”,《尚书》里也有“天神”、“鬼神”、“群神”等分类,有“神明”一词揭示“神”的特征,有“感神”、“事神”等词描述人与神的关系。从这些词语的意义足以看出,儒家经典《尚书》,以及后来也成为儒家经典的《左传》中所谓“天”或“神”,已经有主宰世界的地位。
比如,《尚书》认为,“天”作为世界的主宰,具有“视听”能力。《尚书》明确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436孔子的十一世孙,西汉学者孔安国解释说:“言天因民以视听,民所恶者,天诛之。”437“民”的认识(“视听”),是“天”认识所借助(“因”)的材料;“民”的感受(“恶”等),是“天”赏罚(“诛”为罚的表现)的标准。
《周易》也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438为善必得福,为恶必得祸,后来成为中国人的日常观念。这一观念,在汉代非常盛行。在汉代人那里,“天”有赏罚人的宰治权力,赏善罚恶,就是这种宰治权能的集中体现。陆贾《新语》说:“天有常福,必与有德;天有常菑,必与夺民时。”439“菑”即灾害,与“福”相对而言。“天”有根据人(君)是否“有德”,是否“夺民时”,破坏农业生产,而给人“福”或“菑”的能力。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将“天”的主宰权能细化了。在董仲舒那里,上天决定赏“福”还是罚“菑”,是慎重的。上天给人(君)以改过迁善的机会,降祥瑞表示赞赏,降灾异表示“谴告”。如果人(君)们终究不能改过迁善,上天才给以最终的处罚。刘向《说苑》说得更直白。他借老子的口说:“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也。”440“报”福还是“报”祸,是上天宰治权能的表现。东汉时期,《白虎通》明确说天“居高理下”441,已经俨然皇上了。
在古代中国宗教思想里,“天”的主宰权能,主要体现为“天”对世界的治理上面,而不是各方面可能性、现实性和命运的完全决定。中国古人认为神主宰世界,就是神统治、宰治、治理现实世界,如地上的皇上统治、宰治、治理国家一般。儒家十三经之一的《尔雅·释诂下》解释“神”字的意义说:“神,治也。”北宋邢昺疏:“治理也。”442董仲舒所谓“天者,百神之大君”443的说法,可谓当时中国人的典型看法。
比如,理学奠基人之一的张载说:“‘神武不杀’,神之大者也,使知惧而不犯,神武者也。”444在张载看来,“神”治理天下,不是依靠法家所谓“法”、“术”、“势”这类世俗物,而是依靠其固有的“神武”性或威慑力,使人自我约束,“知惧而不犯”。“神”治理天下运用的这种方式,比起人君治理天下而言,当然是更高明的方式。
古代中国宗教思想中,“神”具有国家治理权能一般的主宰权能。这种“神”的权能,比起西方基督宗教上帝无所不包的全能主宰的权能来,是范围较小而程度很弱的。
第三,天(神)是人终极的理想境界,是天神、佛、神仙及其生活的世界。天堂、天界、归天、天女散花、天兵天将等词语,可谓日常观念对这个理想世界的想象性描述。唐陈鸿的传奇小说《长恨歌传》有这样的句子:“由此一念,又不得居此,复堕下界,且结后缘,或为天,或为人,决再相见,好合如旧。”“天”指天界,与“人”(人间)相对而言。清瞿灏《通俗编·服饰》记载:“《灵怪录》:郭翰暑月卧庭中,有人冉冉自空而下,曰:吾织女也。徐视其衣,并无缝。翰问之,谓曰:天衣本非针线为也。”445所谓“天衣”,就是理想境界中的天神所穿的衣服,其特点就是“无缝”,故曰天衣无缝。
儒、释、道三教对理想境界的表述互有不同。儒家最理想的人格境界是圣人,最理想的社会是大同;道家理想的人格境界是真人或圣人,已经有道教所谓神仙的影子了,其理想的社会则是“小国寡民”446或“无何有之乡”447;佛教的理想人格是佛,理想的社会则是净土世界或西方极乐世界。尽管有上述不同,但三教都共同认为,圣人、神仙或佛,都不是创造、主宰、拯救世界的至上神,而只是现实凡人觉悟以后达到的理想高度;个人理想境界的达到,完全依靠每个人自己后天对“道”(儒、道)或“真如”“佛性”(佛)的觉悟,而不需要外在于人性或佛性的神灵的拯救。每一个人都达到自己的最高理想境界,则整个社会也就自然实现理想社会了。
那么,现实的人们应该如何达到自己的最高理想境界呢?就儒学而言,儒家经典《尚书》提出“神人以和”448说,指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与神和谐(“和”)相处的境界,这是比较早地从宗教思想角度表达人理想境界的材料。那么,进一步还可以问,“神”、“人”如何才能“和”呢?按照古代中国儒家的看法,进行理性的学习、修养活动,是人们实现自己理想,达到最高人格境界的主要方法。
《周易·系辞传下》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从宗教思想角度看,其中的“入神”“安身”为要点。因为宗教作为文化,就是站在天(神)的高度,在天人联系中解决现实人的安躁问题,也就是解决《尚书》所谓“神人以和”的问题。所以,“入神”和“安身”两个概念,是我们关注的要点。
晋韩康伯注解说:“精义,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会而通其用也。……利用之道,由安其身而后动也。精义由于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于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归根则宁,天下之理得也。”韩康伯将“精义”理解为“物理之微者”,以“阴阳不测”解释“神”,“入神”则成为进入玄妙境界的途径;至于“安身”,则用老子“归根”解之。韩康伯的理解,融合儒、道在内,有玄学倾向。孔颖达则疏解说:“此言人事之用,言圣人用精粹微妙之义,入于神化,寂然不动,乃能致其所用。”449孔颖达将“入神”“安身”理解为圣人所达到的境界,但达到“入神”“安身”的具体方法,还没有说清楚。
理学大家朱熹的解释和他们都有不同。朱熹说:“‘精义入神’,正与‘利用安身’为对。其曰精此义而入于神,犹曰利其用而安其身。扬子所谓‘精而精之’,用字正与此同,乃学者用功之地也。若谓‘精义’二字只是道体,则其下复有‘入神’二字,岂道体之上又有所谓神者,而自道以入神乎?”450朱熹将“精义”、“利用”理解为动宾词组,而不理解为名词。根据这样的理解,《易传》中的“入神”就成为理性的“精义”活动的精神性收获,而“安身”也成为理性的“利用”活动的精神性成绩。朱熹将“神”理解为现实的人通过理性的学习、修养,与“道”为一,成为圣人以后的主体性特征,“神”不与“道”脱离,其地位更不比“道”高。这样的解释,消除了韩康伯、孔颖达等人理解中给神学思想留下的解释空间。
应该说,朱熹的解释是有道理的。《周易·系辞传上》说:“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韩康伯注解说:“体神而明之,不假于象,故存乎其人。”孔颖达疏解说:“言人能神此易道而显明之者,存在于其人。若其人圣,则能神而明之;若其人愚,则不能神而明之。故存于其人,不在易象也。”451韩康伯还将“神而明之”注解为易道,一种认识对象,似不若孔颖达将“神而明之”疏解为圣人所达到的精神境界那么好理解。如此,朱熹将“入神”解为圣人达到的境界,就获得了旁证。
纯粹从诠释角度看,朱熹的理解,可谓是理学家的集大成式的代表性看法。比如,北宋学者张载说:“‘精义入神以致用’,谓贯穿天下义理,有以待之,故可致用。穷神是穷尽其神也,入神是仅能入于神也,言入如自外入,义固有浅深。”452将“入神”看成是人们进行人性修养所达到的较高境界,张载的看法和朱熹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