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份文件:BiiA众筹发起股东认筹说明书

特别说明: BiiA指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现在暂时代表未来发起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称。

(1)关于联盟与众筹公司的关系。

联盟是进入没有门槛,退出也没有门槛,完全自由的。众筹公司是联盟下面第一个实体运营公司,退出没有限制,但进入是有选择的。

我们虽然成立公司,但联盟的发起的原则没有改变,即以优质内容为核心的知识平台。

参与本次众筹发起的,我感谢你们的信任,也相信你们的眼光与付出,会得到超出意外的收获。对于没有参与的,我也一样尊重,包括即使今天讨论完成决定不参与的盟友。

我们不会因为参与或不参与众筹,对盟友有看法。当然,如果我们有更多机会深入交流、合作做事,无疑会让我们获益更多。

(2)我们的众筹筹什么?

筹心、筹人、筹钱。

筹心:我们不能要求每个盟友都一定要参与众筹。我们要假设每个人的想法、状况都是有差别的,要充分尊重这种差别。因此,愿意参与众筹发起的,尤其是我们其实很多没有见过面,这份信任是难得的。这是要把心放进来,能够并且愿意多付出的盟友,才能做到的。

特别提醒,公司发起人,要担负更多的责任,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资源的无私分享。

筹人(筹才):联盟不是智业内部的联盟,是智业、媒体、企业家的联盟,现在还要加上投资家、银行或PE的LP、CEO。因为我参与自贸区联合会组建后,这方面的资源很多,我们要欢迎这些新的、与我们做事风格接近的资源,加入进来。所以,本次发起人里,有一些企业界的。我们认为企业家的参与,会让我们更加接地气。作为首次众筹的发起人,每个人都投入了更多的信任与勇气。公司未来的收益,也必须优先让发起股东获益。

筹钱:众筹就是两种类型:股权众筹与产品众筹(相当于预售)。投钱,不需要多,但也不能没有,这是未来享受股权收益的条件。否则,我们无法平衡其他盟友的意见与诉求。特别提醒,公司现在及将来都不会受资本的控制,为此我们特别设计了发起人集体控股的股权架构设计。

我们聚在一起的价值,远远超出投资资金。无论公司未来做到多大,都是由核心团队控制,即以发起人为基础形成的核心(理事会)。

(3)发起人有什么权益?

现有及未来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第一,与能聊到一起的人在一起,尤其是高手在一起,很开心,生活很有意思。我现在已经获益良多。以后相信会更多。

第二,把全国营销实战派高手,都是独当一面的高手聚在一起,这是一个巨大的能量与资源,这件事本身已经让我们充满自信与力量。注意,我们的聚会不是清谈馆,是真正的捆绑。同时,又不需要丧失各自的独立性。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尝试。中国智业界前所未有。

第三,众筹公司成立并运作后,集大伙智力,我们将可以做出迄今为止、中国商业界从来没有做出的高价值产品——这个产品,不仅是培训、咨询,还会有颠覆商业知识交流的在线咨询系统,包括参股、投资、联合研发新品等,这些都有可能是我们这个众筹公司可以智造的产品。

第四,我们有这个理想:众筹公司,我们及未来加入的盟友,将扫荡商界虚浮扯淡的玄虚风气,树立一个真正实效、值得信任的智慧标杆。

(4)股本结构与发起人权益。

第一,股本结构。公司发起总股本设定为1000万元(注册资金)。发起人个人可认购×万元、最多××万元,即个人占股1%或2%(以下简称个人股);剩下部分,由实际汇款人集体持有(以下简称集体股)。

第二, 集体股不用出资,股东册登记即可。现在新颁布的公司登记制度,已没有虚假出资的问题。

第三,集体股持有人由发起人共同决定,一人一票,超半数同意即可。

第四,发起人股份退出或转让:发起人可随时申请退出。退出时,由其他发起人或公司,有权按原始投资金额回购,可支付最高不超过申请退出日一年期定额存款利息三倍的投资溢价。个人股东随时可以退出,不需解释原因。

第五,本公司股份,除非未来公开募集发行(IPO或引入VC),发起人股份不得转让给非发起人。集体股首先是确保发起人掌握公司控制权;其次可作为未来扩股增发或不扩股招股的筹码。采取何种方式融资,由理事会研究,股东会投票决定。

第六,未来增发时,同等条件下,发起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第七,公司盈余及分配方案,同股同权。但集体股部分总收益,要进行二次分配,不是按人头平均分配,而是由理事会考评盈利会计期内发起人的实际表现(贡献度、投入度等综合KPI),确定分配方案,报股东会审批,过半数股份投票即通过。

第八,除非进行融资,集体股只有收益权,表决权归理事会。

第九,公司发起人一律不报销差旅费与招待费,管理层费用按理事会规定办理。

(5)治理结构。

第一,股东会:发起人组成股东会,一人一票,集体股投票权由理事会持有。

第二,股东会(发起人)选举理事会,按得票多少排序,5人或7人组成,理事会即董事会;

第三,理事会选举理事长,每年轮换一次,半数通过即可;

第四,股东会确定公司法人及董事长。董事长代表发起人持有集体股,需与所有发起人签署《代持股协议》,规范代持集体股的归属、责任、权利等;

第五,设监事会,由3人组成,股东会选举。

第六,设总经理及其他职能部门,编制、薪资等由理事会决定。

第七,总经理(CEO)可由董事长或理事长兼任,也可另行聘请,由理事会任命,聘期、薪资等由理事会决定。

(6)公司收入的处理原则。

第一,公司培训、咨询的收入(不含税),××%归实际作业老师(及其团队),××%归开发团队,剩下××%归众筹公司;

第二,发起人有优先申请设立地方工作站的权利,工作站发展本地客户及会员的收益,除作业××%依然归作业老师(及团队外),××%归工作站,××%归公司。

具体分配办法及比例,由发起人会议最后协商确定。

因为自由,我们信任;因为信任,我们更自由。